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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總是犯同樣的錯?——韓國85人旅遊團被拒入境美國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11-23 03: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11月19日,85名韓國人在飛抵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機場后,遭拒絕入境。根據韓聯社報道,有消息稱遭拒原因是美國滯留地址填寫有誤;還有消息指出,被拒人員多為老人,且從事宗教相關活動,韓國外交部方面表示,美國當局認為這些入境人員的訪問目的,於ESTA(旅行授權電子系統)上的「旅遊及商務訪問」目的不符。
TSA(美國運輸安全局)最近大幅加強了航班安保,CBP(美國聯邦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最近也是拒絕入境丶遣返回國的新聞不斷,劉律師就給大家分析分析。
川普新政下的入關遣返案例
2017年川普總統上台後,全面收緊移民政策,因此美國政府的執法力度也趨嚴,很多時候海關會因為非常細小的事情就遣返非美籍入境者。有些很瑣碎的事情,在奧巴馬執政時期,可能美國海關連問都不問,但是在川普總統時期,由於國際反恐的安全策略以及移民政策的全面收緊,海關的執法力度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以下幾個最新案例:
1丶黃女士因攜帶多張銀行卡被遣返
黃女士是中國南方某大城市有名的女貪官。 2016年初,領導在床頭抽著煙跟黃女士談話,說你到美國去混個學位,這樣鍍鍍金之後回來好提拔。就這樣,黃女士通過留學中介,聯繫了加州一所大學,然後取得了F1國際學生簽證。黃女士的老公和孩子也相應取得F2陪讀簽證。一家人快快樂樂的來到美國,本準備在這兒呆個兩三年就回去。
2017年,黃女士利用春假的空隙,自己獨自一人回國去會了會領導,在中國也就呆了一個星期。沒想到,返回舊金山的時候,出了問題。因攜帶多張銀行卡,黃女士被舊金山國際機場海關懷疑她是專門偽造信用卡進行國際金融詐騙的巨盜,因此被遣返,並罰她5年不得入境美國。當時黃女士的老公和孩子還在美國眼巴巴的等著她,一下全傻眼了。
原來,黃女士跟他們當地的企業關係好,有很靈通的上市公司內幕消息。為了炒股買期貨,黃女士用自己爸爸媽媽及公公婆婆的名字,在不同銀行開了20個股票交易賬戶。這一次返回美國,黃女士把這20張銀行卡帶在身上,是想在美國通過網上銀行交易來炒股賺錢。
這20張銀行卡,都是中國幾個不同銀行通過銀聯發行的借記卡。一個金融基本常識是:借記卡只能儲蓄,不能透支,因此不能進行金融詐騙。可是,有一部分銀聯發行的卡上面,既沒有持卡人名字,也沒有「DEBIT」(借記卡)字樣。這跟VISA丶Master或JCB等國際銀行卡組織的做法不太一樣,因此海關官員就將黃女士列為重點懷疑對像,最終把她遣返了。
而實際上,這件事情黃女士是被冤枉的,她確實沒有從事金融詐騙,也犯不著,因為她是一名貪官,賺錢比金融詐騙要容易多了
2丶留學生因學分太少被遣返
小莉是個乖乖女,也是一名國際學生,在聖地亞哥一所大學念金融管理。2016年,小莉逛超市的時候,腦子犯了點糊塗,可能也有點手痒痒,隨手拿了一瓶眼霜塞進褲兜,準備帶回家,沒想到被監控錄像拍個正著。小莉剛剛走出超市大門,店員就從後面追上來堵住了她,並報了警。警察來問了話,告訴小莉,她涉嫌觸犯刑法,就給了小莉一張罰單,要她上庭。
小莉找到劉龍珠律師為她做刑事辯護。
劉律師告訴小莉,她涉嫌觸犯加州刑法典(California Penal Code)第488條小宗盜竊罪(Petty Theft),是輕罪,最高處罰是6個月監禁並處1000美元罰金。而且她的整個作案過程被超市的監控錄像拍的清清楚楚,又有店員的報警記錄,人證物證俱在,想抵賴根本沒有可能。小宗盜竊雖然只是輕罪,但盜竊屬於「道德犯罪」(Moral Turpitude),美國不歡迎有道德污點的人來移民,因此有了這條記錄,將來就很難拿到綠卡。
小莉一下子就哭了,哭得梨花帶雨的。在劉律師的幫助和指導下,小莉在網上註冊了法庭認證的預防盜竊課程,然後又給檢察官寫了一封言辭懇切的信,誠懇的向檢察官道歉併發誓改過自新。劉律師也積極與檢察官溝通,勸說檢察官再給小莉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因為畢竟小莉還很年輕,年少無知一時糊塗做錯了事,不能因此而毀了她一輩子的前途。在劉律師的專業法律幫助下,檢察官同意與小莉達成和解:以20小時的社區服務換取檢察官把罪名降低,將「輕罪」降到「違規」(infraction),這就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了。
因為劉律師的專業法律服務,小莉逃掉一場大難,不免生出了麻痹大意的歡喜心。2017年6月,小莉放暑假了,她也沒跟劉律師打招呼,就擅自回中國度假去了。結果,8月初從中國返回美國的時候,被海關查出她上一個學年只修了10個學分,海關質疑她究竟是不是在全職學習,因此將她隔離開來進行第二次審查,審查過程中,海關查到她曾經有過法庭記錄,被檢察官提起過刑事檢控,雖然最後的結果是與檢察官達成了和解,沒有犯罪記錄,但是,經驗豐富的海關官員一看法庭記錄就明白:這是檢察官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沒有犯罪記錄並不代表她完全無辜。最後,海關將小莉原機遣返回中國,附帶條件是5年不得入境美國。
3丶留學生因有逮捕記錄被美使館撤銷簽證
阿強和阿珍是來自中國廣東的一對留學生情侶,在美國亞利桑那州上大學。2017年5月,兩人來加州旅遊,因雞毛蒜皮的瑣事在旅館里發生了爭吵,進而升級成拳腳相爭。旅館老闆聽到吵鬧聲,趕緊打了電話報警。警察一來,二話不說就逮捕了阿強,保釋金5萬美金。
阿珍目睹這一切,嚇得瑟瑟發抖,也不知道她男朋友阿強的命運如何,連忙就問旅館老闆應該怎麼辦。老闆告訴阿珍,洛杉磯最出名的律師就是劉龍珠,你要趕緊去找劉律師想辦法,或許能夠起死回生。就這樣,阿珍找到了劉律師。
劉律師聽阿珍講述了事情的全過程之後,知道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家暴案,也就是小兩口當時在氣頭上,誰也不讓誰,因此吵的越來越厲害,最後演變成了對吼競賽。但是不管他倆怎麼吼,其實也就是雷聲大丶雨點小,並沒有警察想象的那麼嚴重。因此,劉律師幫助阿珍在Bail Bonds保釋金借貸公司借了5萬美金,交了保釋金,這樣把阿強從拘留所保了出來。
然後,劉律師根據二人的口述,幫阿強和阿珍做了證詞,提交到法庭和洛杉磯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最後的結果,檢察官決定不予起訴,也就是說,不對阿強提刑事檢控,阿強無罪釋放。
阿強重獲自由后,法庭就退還了5萬美金的保釋金,阿強也將這筆錢還給了保釋金借貸公司。本以為事情到此圓滿結束。沒想到,2個月後,美國國務院通知阿強,他的F1留學生簽證被撤銷,他必須儘快離開美國。
劉龍珠律師幫阿強分析簽證撤銷背後的原因是:雖然檢察官已經決定不對阿強提起刑事檢控,也就是說,阿強沒有犯罪記錄。但是,因為在爭吵當天,警察從旅館逮捕了他,所以阿強有一條被逮捕的記錄。
被逮捕並不表示你是個罪犯,逮捕記錄不等於是犯罪記錄。舉個例子,如果有一天深夜,長夜漫漫丶無心睡眠,你一個人在路上溜達,而警察正在追捕一宗販毒案的嫌犯,突然看見了你,警察會誤以為你是毒犯同夥,因此將你逮捕。儘管逮捕之後,查清楚你只是偶爾路過犯罪現場,跟販毒案完全沒有關係,警察將你無罪釋放,你也完全無辜,但是你的個人記錄上,就會多一條被逮捕的記錄。
如果是一般情況,這條被捕記錄(被錯誤逮捕)不會影響你,因為你去求職丶參軍丶申請大學等等,只需要把情況講清楚就可以了。但是在阿強這個案子上,因為他是留學生,是外國人,而正好遇到美國政府在收緊移民政策並嚴厲打擊簽證欺詐,加上相當多的中國留學生在美國不好好學習,打架丶吸毒丶代考丶曠課丶爭風吃醋什麼都干,早就壞了名聲。所以在這個風口浪尖上,美國國務院認為阿強既然被逮捕過,繼續留在美國惹麻煩的可能性很大,要把這個潛在威脅清除掉,就撤銷了他的簽證。
4丶媒體報導的近期其它遣返案例
除了上面三個劉龍珠律師近期親歷的遣返案例之外,現將媒體報導的一些典型遣返案例列舉出來,供讀者了解美國海關在川普時期的執法力度有多麼嚴格!
●2017年3月,一位自稱「高宇仁」的女留學生從廣州抵達洛杉磯機場后,被海關扣留丶詢問了30餘小時,期間被脫得只剩內衣,海關官員還把手放在槍上對她進行恐嚇,最後因為在其微信中被查到涉嫌非法打工,隨後該女留學生被海關遣返回國。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
事發之後,海關發言人表示,「把女留學生脫的只剩內衣」是媒體的誇大致辭。據報道,洛杉磯海關發言人克魯茲(Jaime Cruiz)在接受採訪時稱,2月27日當天並沒有關於「高宇仁」的相關信息記錄在案,其陳述並不真實。科魯茲表示,海關警員也不會將手放在槍上,他們有時候會把手放在腰間皮帶上,的確看起來是有點震懾力。
①事實上,「高宇仁」雖是化名,但這名女生確實姓高。劉龍珠律師絕對不相信2月27號當天海關的記錄中沒有一個last name為「高(Gao)「的入境者被遣返的記錄。海關為什麼不詳細說明:雖然沒有「高宇仁」,但是有「高某某」。為什麼不說清楚呢?一言以蔽之,海關心虛,想矇混過去。
②洛杉磯海關提到:「海關警員也不會將手放在槍上,他們有時候會把手放在腰間皮帶上,的確看起來是有點震懾力。」
實際上,從常理就可以得知:如果警員真的是把手放在皮帶上,不可能把手背在腰后,也不可能把手放在皮帶正前方,這都顯得很傻。推理可得,警員的手是像叉腰一樣,放在腰間皮帶兩側。而槍套的位置正好就是腰的側面,這分明就是掏槍的暗示。 
③面對一個留學生小姑娘,海關警員為什麼要做出「掏槍」的動作?
通常,警察只有在遇到亡命之徒的時候,才會做出把手放在槍上的動作,這種動作,一是警告,二是提前準備,以防不測。而在海關的房間裡面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年輕女性,沒有任何必要這樣做。
所以,劉龍珠律師認為,海關警員這樣的暗示,無疑是給人以無形的威脅和逼迫,暗示過境者,交代從寬,抗拒從嚴,要命還是要過關?過關者只能從中做出一個選擇。而實際上,以當時的情形,完全沒有必要動槍。海關警員有「過份動用武力」(Excessive Violence)的嫌疑。
④海關涉嫌違規操作
「高宇仁」接受參訪時,還原了事實真相:她並沒有被脫得只剩下內衣內褲,除了內衣以外她還有一件很薄很透的衣服。但是,她可以肯定,海關在詢問「高宇仁」非法打工問題時,把手銬掏了出來——他把手銬扔在桌上,然後問,你有沒有被銬過?來試試?不是沒試過嗎?你把手拿過來,我給你嘗試嘗試?海關還說——這是給你的最後一次機會,若說謊一次就要被判五年監禁,立馬執行。
而實際上,海關官員不能直接判人「五年監禁」,只有法官才有這個權力。
⑤根據聯邦法律,如果外國人被拒入境,有這麼幾個選擇:要麼自願離境,要麼被強制離境。除非申請政治庇護,那麼他的去或留,由移民法官來決定。
如果走移民法庭聽證程序,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被移民法官下令:留學生「非法打工」是事實,應該被強制遣返回母國。但是僅僅一個「留學期間非法打工」,也絕對不會「判五年監禁」。除非此人有其它嚴重的違法行為,比如走私丶販毒丶拐賣人口等等。
⑥對比一下「自願離境」和「強制離境」(Order of Deportation),很顯然,「自願離境」的程序簡單的多。第一,不用被罰款,第二,也沒有5年不準入境的限制。
⑦海關說interview,其實是interrogation,女留學生屈打成招
「高宇仁」接受參訪時,還原了小黑屋裡的場景。小黑屋其實是小白屋,四周都是白色的,裡面寫有interview的字樣。那裡24小時不關燈,燈光很強很強,房間很小,只有三五十平方米。在那裡,人的視覺神經被白光刺激,人的心理變得非常焦躁,同時,在狹小的房間里人會精神崩潰,海關就是用這種精神的摧殘,讓人投降,交代問題。
●南加州某高校的小美,廚藝高超,精於做雞排,外號「雞排妹「,每天在家狂做炸雞排,深受同學喜愛。於是她在自家開起了賣炸雞排的小廚房,成為南加版的雞排妹。小廚房越辦越火,小美還開起了微商,公寓的同學可以在微信訂餐。小美家門庭若市,但也給她引來了麻煩:小美受到室友的舉報!她被舉報說,持學生F1簽證非法打工,在居民住宅從事商業活動丶經營餐館沒有衛生許可丶從事商業生產偷稅漏稅。最後,小美被趕出了學生公寓,學生身份也岌岌可危,現在小美也不美了。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
①如果在上學期間打工,要注意符合國際學生實習的要求。根據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的政策,F1留學生第一年不能校外打工,第二年可以,但必須在校園還有一堆限制:
▲課程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
▲畢業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理工科的畢業實習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 (STEM)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Extension (OPT)
②若要打工合法,以下三點必須完全符合
▲你的工作要和專業相關
比如:你是航空專業,但在翹課在微信賣包子,就是非法打工。如果你學的是廚藝,課餘時間包子,那麼工作就是和專業對起來了!
▲你的工作必須要被學校的機構SEVIS和USCIS所批准
如何被批准,跟專業與工作有關聯。在微信上賣山東大包子,和在網上賣coach包就不行。
▲可以兼職也可以全職,但是如果你有超過12個月的全職工作,你就沒有畢業實習的機會了(因為你把畢業全職實習的機會用完了)
③非法打工涉及的法律問題
▲超出專業範圍,工作沒有得到學校和移民局的批准,構成非法打工。小美所學專業並非廚師專業,上學期間卻從事食品販賣的職業,她的打工是不會被學校許可的,更不會被移民局批准。
▲在住宅區從事商業活動,違反了「區域法」(Zoning Code)。無論你開蛋糕店丶牙醫診所,還是學校丶商店丶餐廳,違反當地區域法的規定,在住宅區從事商業活動都是非法的。
▲偷稅漏說涉嫌「稅務欺詐」(Tax Fraud)。雞排妹從事商業活動,在美國不報稅,就是逃稅,小美一不小心就變成英達的表妹!
▲經營餐館沒有得到衛生許可證。在美國,合法經營餐館的話,要衛生局定期檢查,取得衛生許可,保障客戶的健康權。雞排妹沒有申請衛生許可,這樣的做法也是非法的!
●據媒體報道,來美半年的楊太太,2017年9月24日下午去洛杉磯國際機場迎接前來美國旅遊的母親,可是等了11個小時仍然不見母親的身影,直到收到移民局打來的電話,才知道母親被關小黑屋了。兩天後,楊太太收到母親的微信,稱已經被遣返回國內了。楊太太的母親回憶道:在海關接受詢問的時候,她預訂的是三個月的旅遊計劃,也購買了往返機票,但是只有一天的酒店預訂信息,引起了海關的質疑。之後,她說因為女兒也在洛杉磯,海關就問她:「女兒在洛杉磯為什麼不住在女兒家?為什麼還要住旅館?而且旅館只住一天?剩下的3個月住哪?」因為楊太太的母親回答問題前後矛盾,海關官員認為其中必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故而將其遣返。
以上分析內容摘自劉龍珠律師最新著作《川普時代如何合法赴美生子》——書中講述了劉律師作為2年前加州月子中心掃蕩案中孕婦代表律師的親身經歷,同時給出了諸多關於赴美生子丶簽證過關要領的法律建議,結合其多年美國法律從業經驗和與海關資深官員交流結果,無論是赴美生子的准媽媽,還是圓美國夢想的留學生,都能夠從中獲益匪淺。預購劉律師新書《川普時代如何合法赴美生子》,請至美國洛杉磯金石堂丶吉利書局或常青書局(全統廣場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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