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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夫妻、白人代母,產下一個黑寶寶——代孕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11-21 10: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華人夫妻、白人代母,產下一個黑寶寶——代孕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近日,《紐約郵報我出租了我的子宮他們差點把我的孩子也帶走了為標題報道了一件事一對中國夫婦在爾灣找一名白人女子代孕生下一對雙胞胎本來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但抱回家才發現其中一名嬰兒是黑人憤怒的中國夫婦不但要求賠錢而且威脅把孩子送給別人

最終代孕媽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了自己的孩子

代孕過程中,法律問題「水很深」,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說說這裡頭的陷阱。

1. 代孕的小孩歸誰

在傳統的代孕方式中存在借精產子借腹產子的手段也就是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一方與婚外第三人產生性關係從而得到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婚姻外的第三人是小孩生物學上的血親很有可能日後反悔回頭要求孩子撫養權那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一般來說願意把自己精子借給他人代孕的男人對自己的後代並不會太負責任也不大會日後去計較撫養權但出借自己子宮的代孕媽媽就不同了十月懷胎也是孕母辛苦的十個月期待的十個月在這種母性的本能和孕期荷爾蒙的分泌的相互作用下孕母往往難以接受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要交與別人的事實山高水長永不相見

那如果代孕媽媽反悔代孕合同不肯交出孩子的撫養權該怎麼辦呢?

如上文所述代孕合同在大陸的法律上是無效的所以國內受理的代孕糾紛比較少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也並不一致

2012年廈門的孕母索要撫養權糾紛中C先生因為妻子無法生育而通過代孕機構聯繫到孕母為其生下女兒廈門法庭認定孩子法律意義上的母親是作為親生母親的孕母而不是C先生的妻子法庭為了便於她照顧尚在哺乳期的女兒判決孕母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另外因為求孕的男方對非婚生子女有撫養義務判決男方承擔累計64萬人民幣的撫養費

但在2015年上海的祖父母索要代孕孫子女撫養權的糾紛中法庭卻判定無血緣關係撫養母親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上海市一中院認為本案中的孩子是陳女士與羅先生結婚後由羅先生與其他女性以代孕方式生育的子女屬於締結婚姻關係後夫妻一方的非婚生子女兩名孩子出生后一直隨夫婦共同生活近三年之久羅先生去世后又隨陳女士共同生活達兩年陳女士與孩子已形成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其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換句話說上海法院認定求孕的女方也是孩子法律上的母親

從兩個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由於大陸的司法實踐不承認代孕的合法性代孕合同無效求孕夫婦也就沒有合法依據成為孩子的父母法院會以孩子的生物學意義上的父母為法律上的父母簡單來講精子和卵子是誰的誰就是小孩的父母

但是如果求孕夫妻一方被認定為孩子的父親或母親另一方也可以以繼父/母的身份與孩子建立關係和另一方共同享有孩子的撫養權

而且如果孕母生下孩子后耍賴不肯交出孩子那即使委託夫妻將她告上法庭也沒用反而需要向孕母支付孩子成人前的撫養費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孕母不能騙了代孕費得了孩子還賺了撫養費根據中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也就是說孕母因為代孕合同無效本來就應當把代孕費返還給委託夫婦而如果代孕母親強佔孩子她獲得的代孕酬金就屬於不當得利更應該被要求返還了換句話說孕母反悔就只能得到撫養費

在現實生活中萬一代孕母親把代孕酬金揮霍一空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賴賬不還呢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法院查明她確實無力償還欠債法院也只會裁定暫時中止執行其財產在她有財產後還是會隨時恢復執行

2.代孕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遺棄罪

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問題或者代孕期間尋求代孕的夫婦離婚了導致生下來的小孩沒人撫養怎麼辦如上文所述從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都有撫養義務如果他們都不要小孩都構成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行醫罪

因為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嚴令禁止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所以參與代孕的醫務人員或涉嫌非法行醫罪非法行醫罪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醫師超出其註冊的執業範圍的行醫活動根據刑法336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拐賣婦女兒童罪

代孕一旦成功代孕者生產了嬰兒后委託代孕者就會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其實質是一種嬰兒買賣或人口交易活動這種以出賣為目的收買販賣兒童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拐賣婦女兒童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法律問題分析來自於劉龍珠律師最新著作——《川普時代如何合法赴美生子及代孕》。書內介紹了兩年前加州月子中心掃蕩案,同時劉律師還結合多年美國律師從業經驗以及海關官員的辦事習慣,給出了大量順利簽證過關的指導性建議以及赴美生子的法律問題和陷阱,無論是想要赴美生子的准媽媽,還是普通的遊客、留學生,都可從中獲益無窮。

欲購劉龍珠律師《川普時代如何合法赴美生子及代孕》,請至洛杉磯市金石堂、吉利書局或常青書局(全統廣場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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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琴瑟 2017-11-21 14:44
請教律師,德國發明了代孕機器,還是全自動的,這樣法律糾葛是不是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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