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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法官亂判,顧穎瓊沒律師很吃虧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11-9 09: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左:顧穎瓊 右:劉龍珠)

  本次在西雅圖聽證會中,法官的意見與洛杉磯高級法院Donald S. Eisenberg法官的意見大相徑庭。

  之前賈躍亭在洛杉磯高級法院申請對顧穎瓊臨時限制令的聽證會中,法官撤銷了該案提了以下兩點:

1、旁聽(Hearsay)

     賈躍亭本人未到場來證實這些文件的真偽,那麼其提交的所有文件變為了旁聽(Hearsay),不能成為證據。

2、司法管轄權

顧穎瓊人不在加州,法官原話是「Pretty sure, but not so sure」 ,基本確定但不能完全確定加州法院無管轄權,換言之,旁聽才是法官撤銷此案的唯一原因。

  在西雅圖的聽證會中, 法官認為

1、加州法院撤銷本案只是因為缺乏司法管轄權,現在因為顧穎瓊住在西雅圖,法院對其擁有管轄權,於是此話不表。

 2、 法官同時認為聽證會中沒有原告賈躍亭本人出庭也是可以的。賈躍亭本人確實不用出庭,但若賈躍亭不出庭所有這些顧穎瓊說賈躍亭的文字材料均屬於旁聽,不能成為證據。由於賈躍亭不能完成舉證責任,則法官應該判賈躍亭敗訴。

但是根據華盛頓州法律, WA R REV ER 801旁聽(Hearsay)的定義是在法庭以外講的話或文字,不能成為證據。 「(c) Hearsay. "Hearsay" is a statement, other than one made bythe declarant while testifying at the trial or hearing, offeredin evidence to prove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asserted.」

3、 法官臨時限制顧穎瓊公開發表關於賈躍亭的評論性主觀文字。

好事是119 日的聽證會換了一個新法官,即使新法官不像舊法官一樣糊塗,顧穎瓊沒有律師還是很吃虧。因此建議顧穎瓊在當地找一個專門做限制令的律師。劉龍珠律師認為如果顧穎瓊第一不找律師,第二自己未作充分的準備,即使有理,也會像第一次一樣死的很慘。即使顧穎瓊限制找到律師,律師仍需時間準備,而現在已經來不及了。因此建議顧穎瓊必須申請延期。

附:庭審記錄


法官:簡要介紹雙方背景,與案件概要


雙方身份和案件概要:


顧在很多受眾廣泛的平台上寫賈躍亭的案件


法官擔心可能有虛假信息給賈帶來惡劣影響,如果信息造假,則涉嫌刑事犯罪。特別是顧有信息證明他知道賈的住所和私人信息,基於此我們認為關於顧穎瓊的臨時限制令聽證會非常有必要。


關於攻擊性言論 華盛頓州有很多先例。以前的言論限制只是針對攻擊性言論發生后的限制。所以這些不是事前限制。


賈躍亭律師:我們現在擔心的不僅僅是謠言對賈先生名譽的傷害,更多的我們擔心這些虛假信息的發布可能會讓賈先生被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監視。更重要的是顧先生聲稱這些文件來自於一家受託於賈躍亭的律師事務所。我們認為這些文件是造假的,但顧先生嘗試得到律師客戶保密協議內的文件或者說聲稱得到了這樣的保密文件是值得我們深思、擔憂的。同時顧先生髮布的文字表示他掌握了賈先生住所等隱私信息。 因為上述原因我們相信聽證會是必要的。 同時上述原因我們也寫在了加州限制令申請書中,但法庭發現缺乏司法管轄權。


法官:那是因為顧先生住在華盛頓州西雅圖而不是加州。


顧穎瓊:我從來沒有去過加州。


法官:好的。


賈躍亭律師:因此我們在這裡申請限制令,申請是今天一早發送的,昨晚我們也發給了顧先生提醒信息,我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臨時限制令是很有必要的。顧先生可能會聲稱法官不可以發布臨時限制令,因為那因為這些辱罵性言論已經被發布了。而且在華盛頓州有先例, 在辱罵性言論發生后法院全面禁止言論的發聲。因此我們申請限制顧先生攻擊性言論,限制顧先生聯繫賈躍亭的律師樓、僱員等。


法官:好的,顧先生,我看了關於此案的所有文件。在加州法院因為無管轄權撤銷了此案。所以請告訴我為什麼你認為我不要採取臨時限制令呢?


法官: 我看了加州法院的聽證會記錄,加州法院因為缺乏司法管轄權撤銷了此案。那麼請問顧先生你認為為什麼我們這次不能夠適用臨時限制令呢?


顧穎瓊: 這很簡單,加州法院已經做了前述判決。因為賈躍亭住在加州,然而我住在西雅圖華盛頓州, 我有全職工作,而且我從未親自見過他本人,也從未騷擾或跟蹤過他。 我只是在中文的網站上面說到他。 法官你也許不相信三個小時后現在開庭的一切都會上中國的新聞,2億中國人都會看到它。因為賈躍亭是一個非常出名的中國商人。 我所寫的一切都是用中文,通過中國媒體發布,受眾也是中國群眾。你可以Google谷歌他的背景,他非常有錢,但我只是一個業餘的寫手。 之前在加州法院通過了臨時限制令, 於是關於此臨時限制令的新聞在中國傳開了,中國群眾覺得特別驚訝為什麼宣稱自由民主的美國竟然通過了限制顧穎瓊言論自由的法庭決定。這是一個對於中國民眾非常誤導性的決定。事實上,我才是那個需要擔憂自身人身安全的人,我的朋友和家人都建議我近期不要回中國,因為賈躍亭在中國非常有勢力。在加州法庭我們只進行了三分鐘,法官就說你們走吧,我不想聽這案件了。我不知道美國的法院是否有權利去控制發表在中國的言論,我不知道,但是(你們專業人士)可以去看那些文件(案例)。


法官: 據我所知,加州法院撤銷的原因是你沒有居住在加州因此他們沒有管轄權。所以我們現在關心的是,除開管轄權,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那麼請問你的那些言論是針對中國人受眾或者說是只在中國範圍內發布的嗎?


賈躍亭律師: 不是的法官, 顧穎瓊的那些言論都是在世界性範圍內互聯網上公布的。那些文字雖然是用中文寫的,但是在美國的人們也可以看到。它肯定是在中國有很大影響力的,但是它的認定是在美國, 顧穎瓊住在這裡,顧穎瓊聲稱此前從未去過加州,但是在他的博客當中他寫下了關於賈躍亭吃飯的餐廳,這讓我方感到擔心。


顧穎瓊: 我看了翻譯, 我看了都笑了,因為他們(翻譯的人)完全不知道它的意義,其實這就是為什麼加州法院不處理的原因,因為那些翻譯 是無效的。


賈躍亭律師:這些翻譯是法院認證的。


顧穎瓊:法官會知道這些是怎樣的,(法官會知道翻譯是有效或無效的)。


法官: 我了解你們說的情況,那麼現在我有一些問題問原告賈躍亭,一號證據附件, 美國國稅局發給顧穎瓊的一封信。


賈躍亭律師: 我們用這一證據只是為了說明顧先生是美國西雅圖居民,他在網上發布了這些信息。


(雙方確認證據完整)


法官:我不會因為證據一而限制顧穎瓊跟美國政府聯繫。但是很不幸我不懂中文,所以我無法去判定這些中文材料中的內容是否準確,或者說這些材料是否準確的翻譯出來了。那麼顧先生在這一切法律動議之前有沒有被合法的送達信息?


賈躍亭律師:有的,我們有發郵件給顧先生。


顧穎瓊: 是的,她昨晚發給了我郵件, 但我又不知道她是誰。


法官: 沒關係,那沒事。那麼現在是原告在正式聽證會之前的一個機會,把這一整件事整理好。現在很難從一方的證詞證據中得出結論是否言論涉及誹謗。下一次聽證會就是得出結論的時候。


所以現在我要做一個臨時的限制令,限制你從現在起到119日做任何關於此案的言論和發表評論。


顧穎瓊:怎麼認定呢?


法官: 我認為這裡面的語言已經描述清楚了。


顧穎瓊: 我只是發布公眾信息,不會發布任何關於他私人的信息,比如說他的家庭住址。或者比如賈躍亭現在正在法院審理中的案件。舉個例子,賈躍亭的客戶在洛杉磯因為賈躍亭合同違約,有超過十個起訴他的案件。我把這些案件事實展示給中國人,這樣可以嗎?


法官: 好的,這樣是可以的沒有事。


賈躍亭律師: 法官我們的問題不是顧穎瓊發布事實,而是顧穎瓊歪曲事實,他評論性的言論說賈躍亭是有種族偏見的。


法官: 我現在關心的事是如果你是在陳述公開的案件,那麼是可以的,但是顧穎瓊不可以就這些事實暗示或者評論引申出賈躍亭是一個怎麼樣的人,顧穎瓊不可以就這些案件事實去猜測判斷論述賈躍亭是為了做什麼。


顧穎瓊: 從事實來講,賈躍亭上了中國失信黑名單,我可以討論這件事嗎?


法官:不,我想要暫停這件事,放一個臨時限制令(直到下次聽證會)。你(顧穎瓊)只能發布關於賈躍亭事實性的文字,不能對此發表評論。只可以發布公開的信息,比如公開審理正在進行的案件,事實性的文字,但是不可以歪曲改編或者加入自己評論性主觀文字。


顧穎瓊:那這樣是不是違背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呢?


法官:沒有,因為我限制的是你做傷害賈先生的言論。


顧穎瓊:那麼誰來判定呢?


法官:下次聽證會的法官會來判定。


顧穎瓊:好的。


法官:現在請顧先生在外面走廊上休息一下,我要對這個臨時限制令進行措辭因為我不希望限制顧先生髮布公開信息事實的權利。


顧穎瓊:好的我理解。


法官:賈和顧謝謝你們的配合。我在第二頁的首頁加了一句話,就是被告顧先生可以發布客觀事實,限於面向公眾公開的事實,但不可發布非公開隱私信息。


顧穎瓊:我有兩點簡單的考慮,首先是內華達州政府出納員聲稱賈躍亭是龐氏騙局,第二點是,賈躍亭和他的公司有大筆財產,他們買通(媒體)在中國說了歪曲事實的言論,他們說我顧穎瓊被禁止發表言論。所以我可以申請賈躍亭和他的公司在119日之前不能發表關於我的主觀評論嗎?


法官:不行。


顧穎瓊:但是賈躍亭的公司可能會發表(對我不利)的言論。


法官:我理解,這份臨時限制令有效期會持續到119 日。這很重要我會確保顧先生得到這份法院命令的複印件。


顧穎瓊:我可以限制賈躍亭在中國發布關於我們案件錯誤的翻譯文件嗎?


法官:不行,不過你可以在下一次聽證會之前將相關證據呈現給法官看。


顧穎瓊:請問我如何推遲119日的聽證會呢?因為到時我很可能在中國。


法官:那你需要119日聽證會法官的許可,並取得討論后的改期時間。


顧穎瓊:請問那位法官在這裡嗎?


法官:他在樓上三樓。


顧穎瓊:好的,我會找他談談。


賈躍亭律師:119日是目前今年內唯一一天可以舉辦聽證會的日子。


法官:是的。所以你可能需要申請法官同意你庭審時通過電話參加。當然那時候中國時間可能已經很晚了。


顧穎瓊:好的,那我能現在去問那位法官許可還是任何時候(都可以去找那位法官)…?


法官:你需要坐下來不然我不能….


顧穎瓊:那麼賈躍亭會出席嗎?賈躍亭被要求必須出庭嗎?


法官:他的律師到場就行,他不需要親自出庭。


顧穎瓊:因為那樣的話(賈躍亭出席),上百萬的中國人會看這個庭審。


法官未回答,好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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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7-11-10 03:50
西方法官可以隨心所欲,確實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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