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章瑩穎案7月5號開庭紀實:不準保釋!延庭至7月14號
(附件中的視頻和圖片均為劉龍珠律師提供)
1、嫌犯Brent Christiansen的辯護律師認為,顯然應該被釋放,理由如下:
a.律師與嫌犯之間溝通渠道不順暢。因嫌犯被關押在Macon縣的監獄裡,律師沒有辦法打電話給他,每次會面律師必須開一個小時的車去監獄。因此嫌犯的律師要求釋放嫌犯,這樣溝通起來更順暢。
b.嫌犯的家就住在同一區域
c.嫌犯之前沒有犯罪記錄
d.嫌犯沒有逃走的風險
2、檢方認為,嫌犯不該以保釋金的方式釋放,理由如下:
a.有很強的證據(包括警察在問訊嫌犯時的錄音資料)表明,嫌犯承認在車裡與受害人張瑩穎有過爭執,為此嫌犯動手打了受害人張瑩穎。由於證據如此強有力,因此嫌犯存在逃跑的風險。
b.而且,因為受害人目前仍然處於失蹤狀態,因此不能釋放嫌犯。
3、法官同意檢方意見,認為嫌犯有可能逃走,因此不予釋放。法官命令繼續羈押嫌犯,以待審判。
4、其它開庭內容
a.下次開庭為7月14日,是為預審開庭。
b.伊利諾伊大學的代表參加了庭審現場,他們也認為,本案絕非只是綁架這麼簡單,這已是共識。
c.現場一位親眼見到嫌犯的記者向劉龍珠律師團隊的工作人員表示:嫌犯看上去非常可怕,頭髮髒亂。
張瑩穎的父親參加庭審
嫌犯的律師在法庭外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