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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留學生做微商是非法打工,雞排妹被舉報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3-9 12: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劉龍珠律師:留學生做微商是非法打工,雞排妹被舉報

 

/劉龍珠律師

 

據報道,2017227日晚6點半,中國女留學生在洛杉磯機場被遣返。此前她已在洛杉磯呆了四年,誰知,本次入境遇到大麻煩,海關官員不停的追問:「你究竟有沒有在美國非法打工?不要啰嗦!不要扯沒用的!你就告訴我是或不是!」禁不住威逼利誘,女生戰戰兢兢的承認自己曾在中國做微商 …… 隨後,她被遣返,不得再入境美國。

 

劉龍珠律師告訴大家:在中國再怎麼做微商都沒事,但是在美國做微商就要注意了,這是非法打工!

 

看到這則新聞,讀者不僅要問了:學生在美國做微商,賺點學費、生活費,為什麼居然是非法打工?非法打工的定義是什麼?

 

一、F1簽證打工非法了嗎?

劉龍珠律師在此提示大家,如果在上學期間打工,要注意符合國際學生實習的要求。根據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的政策,F1留學生第一年不能校外打工,第二年可以,但必須在校園還有一堆限制:

1. 課程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

2. 畢業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3. 理工科的畢業實習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 (STEM)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Extension (OPT)

 

二、若要打工合法,以下三點必須完全符合

1. 你的工作要和專業相關

比如:你是航空專業,但在翹課在微信賣包子,就是非法打工。如果你學的是廚藝,課餘時間包子,那麼工作就是和專業對起來了!


2. 你的工作必須要被學校的機構SEVISUSCIS所批准

如何被批准,跟專業與工作有關聯。在微信上賣山東大包子,和在網上賣coach包就不行。


3. 可以兼職也可以全職,但是如果你有超過12個月的全職工作,你就沒有畢業實習的機會了(因為你把畢業全職實習的機會用完了)

 

三、雞排妹被舉報非法打工

南加州某高校的小美,廚藝高超,精於做雞排,每天在家狂做炸雞排,深受同學喜愛。於是她在自家開起了賣炸雞排的小廚房,成為南加版的雞排妹。小廚房越辦越火,小美還開起了微商,公寓的同學可以在微信訂餐。

小美家門庭若市,但也給她引來了麻煩:小美受到室友的舉報!她被舉報說,持學生F1簽證非法打工,在居民住宅從事商業活動、經營餐館沒有衛生許可、從事商業生產偷稅漏稅。最後,小美被趕出了學生公寓,學生身份也岌岌可危,現在小美不美了。

 

四、非法打工涉及的法律問題

1. 超出專業範圍,工作沒有得到學校和移民局的批准,構成非法打工

小美所學專業並非廚師專業,上學期間卻從事食品販賣的職業,她的打工是不會被學校許可的,更不會被移民局批准。


2. 在住宅區從事商業活動,違反了「區域法」(Zoning Code

無論你開蛋糕店、牙醫診所,還是學校、商店、餐廳,違反當地區域法的規定,在住宅區從事商業活動都是非法的。


3. 偷稅漏說涉嫌「稅務欺詐」(Tax Fraud

雞排妹從事商業活動,在美國不報稅,就是逃稅,一不小心就變成英達的表妹!


4. 經營餐館沒有得到衛生許可證

在美國,合法經營餐館的話,要衛生局定期檢查,取得衛生許可,保障客戶的健康權。雞排妹沒有申請衛生許可,這樣的做法也是非法的!

 

五、在學生簽證期間進行商業活動要防微杜漸、先咨詢劉龍珠律師的意見

劉龍珠律師友情提示:炸雞排再好吃只能送,不能賣,尤其不能賣給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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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笑臉書生 2017-3-9 14:55
受教,謝謝劉律師一再發教育文章,真好!!!
回復 琴瑟 2017-3-9 15:39
講的很清楚,生活逼下來或許也就顧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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