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皮特如果虐童 會影響撫養權
據TMZ網站報道,9月14日,布拉德·皮特在從法國飛回美國的私人飛機上醉酒,並毆打「老大」Maddox。據傳此暴力事件,是朱莉選擇分居和離婚的直接導火索。美國有關當局已經對該起事件進行調查,希望可以查明皮特是否對小孩實施語言和身體上的暴力。
調查本由洛杉磯警局和洛杉磯兒童與家庭服務部(L.A.
County Dept.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主導。但該事件發生在美國國土之外的飛行器中,洛杉磯地方警方並沒有管轄權。
F.B.I.根據49 U.S. Code第465章(美國對任何在空中的美國飛行器內的行為都有特殊管轄權),接手了本案件的調查。F.B.I.回應稱,調查還在初期階段,仍需要更多的事實信息來評估是否對皮特採取進一步的正式調查行動。
皮特是否打人
1.
傷痕
判斷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的最直觀的證據就是受害者的傷痕。傷痕的嚴重程度和面積大小可以較容易地還原暴力行為經過。如果調查時傷痕已經復原,那如果能舉證在遭受暴力行為的很短時間內就前往就醫,也可能證明暴力行為發生過。因此,如果皮特涉嫌虐待的孩子身上仍然有傷痕,應該儘快驗傷。如果現在沒有傷痕,但有證據證明飛機落地美國的短期內,該兒童有前往診所看外傷,也利於證明虐待行為存在。
2.
第三方證詞
劉龍珠律師認為,如果暴力行為發生時,有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在場。那麼該第三方證人的證詞,將有較大的可信度。F.B.I.的前期調查會詢問所有在場的證人,也可以利用傳票強迫第三方作證。因此,私人飛機上的乘務人員、飛行員、其他乘客和保姆的證詞,可以較為真實地還原當時的案件事實。
3.
報警時間
一般來說,暴力行為發生后,越早報警越利於證明暴力行為存在。根據消息人士透露,可能是機組人員或地面跑道上的工作人員在飛機降落後,第一時間向洛杉磯警方和洛杉磯兒童與家庭服務部報告了虐待兒童的行徑。地面的監控錄像也證明皮特舉止怪異,大吼大叫。因此,皮特有當日可能的確存在一些「撒酒瘋」的行為。但「撒酒瘋」不代表虐待兒童,並不能作為皮特犯罪的證據。
4.
暴力歷史
要確認皮特是否真的虐待兒童,還可以綜合他的暴力歷史來分析。如果他以前就有暴力的紀錄或打小孩的習慣,那麼他更有可能在飛機上實施了暴力行為,應當接受進一步調查。離婚風波以來,一直有皮特酗酒、濫用藥物,以致不能控制脾氣和行為的傳言。如果能證明皮特有暴力傾向,甚至真的曾打罵小孩,那麼本次虐童事件更可能進入正式調查程序。
從公開信息來看,皮特並沒有暴力達人的記錄。他在2011年宣傳新電影的時候,曾經開玩笑說現實中的自己和電影中的角色一樣,經常性地毆打小孩。這句明顯的玩笑話,似乎更說明皮特不大可能真的虐待孩子。畢竟如果真的有虐待行為,加害者往往急於否認該指控,而不是拿它開玩笑。
皮特真打人,皮特「進去」
雖然調查進度和結果還不明朗,但如果皮特虐待孩子的消息屬實,或會使他喪失監護權,甚至遭受牢獄之災。在加州,如果皮特沒有在合理管教的限度內,對小孩進行懲罰,並且這種懲罰導致小孩受傷,他就會構成虐待兒童罪(Child
Abuse)。鑒於皮特的孩子並沒有受重傷,該虐待行為可能被算作輕罪,最高處一年監禁。
根據《加州家事法》第3011條,加州的家事法庭在判決兒童監護權歸屬時,應當適用「兒童利益最大原則」(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ren),綜合考慮如何判決最有利於孩子健康、安全地成長。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家長是否有家庭暴力、酗酒、濫用管製藥物的行為等。
如果皮特酗酒、濫用藥物、暴力傾向或家庭暴力行為坐實,法庭就有理由相信如過讓小孩在皮特的身邊,小孩會暴露在一個不安全、不穩定和不健康的生活環境中。根據加州《加州家事法》第3044條,在離婚前的五年內曾實施家庭暴力的配偶,會在法律上被假設不能獲得小孩的生活監護權(Legal
Custody)。因此,皮特將會承擔更重的舉證責任,證明雖然自己曾經有家暴行為,但自己仍然適合擁有孩子的生活監護權。法庭最終將根據兒童利益最大原則,決定該配偶的舉證能否充分證明他有能力取得生活監護權。
由此可見,如果朱莉說謊,最大的動機會是阻撓皮特獲得生活監護權。
皮特沒打人,朱莉「進去」
如果調查證明皮特沒有虐待兒童的行為,一切只是朱莉匿名「報假警」。那麼根據《加州刑法》第148.5(a)條,任何人在知道報警內容不實的情況下,向執法部門報告刑事犯罪事件的,犯輕罪(Misdemeanor)。犯該罪的,最多可以處六個月以下監禁和1000美元以下罰款。
換句話說,朱莉會因為「報假警」而犯刑事罪。她的犯罪記錄將影響法庭的對於生活監護權的判決。畢竟跟著一個為了撫養權不惜撒謊的母親長大,會使孩子也受到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極端性格影響。
朱莉和皮特作為好萊塢的「金童玉女」,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將在放大鏡下被檢閱。再加上「虐童」事件發生時,在場的證人眾多。事情的真相中將水落石出,總有一個人會「進去」。
飛鳥掠過亦有痕迹,是非曲直總有明證,現實真相有據可依,內心真相唯己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