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法律專業知識,不需要了解訴訟過程,甚至不需要了解案情細節,因為賀梅案是否是個偉大的勝利的問題,不是把賀梅判給哪方父母更合情合理合法的問題,不需要從更細緻的事實證據、法律條文層面上加以論證,只要有點常識並會用自己的大腦思考,就不難發現賀梅案的偉大勝利是一個欺世盜名的彌天大謊,是一個白痴糞糞的國際笑話!因為生父母和養父母都是父母!且不說養父母貝克夫婦是比生父母賀秦夫婦更好的父母,且不說賀梅繼續跟養父母生活對賀梅最有利,且不說對賀梅養父母比生父母更恩重情深,且不說共同生活比基因遺傳更體現了血肉相連的人性天道。
Best scene of Kramer vs Kramer
賀梅當年離開貝克家也是7歲。但賀梅比電影中的比利要慘得多。因為 她從一出生就一直生活在養父母貝克家,沒跟生父母賀羅生活過。而比利一直到5歲半都是跟他媽在一起生活的,跟他爸單獨生活才1年半。
比利每周還可以見他爸一次,而賀梅要跟賀羅回中國,可能一輩子也不能和從出生就在一起生活了7年的貝克父母,兄弟姐妹,親朋好友見面了。
長征途中把孩子送老鄉的幹部進城已經67年了,克來默夫婦之爭也公演37年了。這個人情世理的常識,絕大部分自以為受過所謂高等教育的知道分子還是整不明白。有些白痴人渣一輩子也整不明白的。他們甚至把那些人性中醜惡的東西標榜成愛國主義、民族尊嚴、人性天道。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真是給全天下的華人丟臉。
白痴們看看《克來默夫婦之爭》的最後一個片段「change of heart」吧。
這是藍色文明的境界。我們老區老鄉的黃土文明和長征幹部的紅色文明比這境界還高,一開始就像克來默夫婦最後那樣的忍痛割愛互相謙讓的。
當賀梅離開貝克家來到賀秦家,那麼多海外華人歡呼勝利,國內媒體也推波助瀾。這到底是什麼的勝利?這不是什麼愛國主義民族大義人性天道的勝利,而是欺世盜名自私自利鬥爭哲學的勝利。這不是法律正義的勝利,而是連我老人家這樣的青天大老爺也難斷的家務事。換句話說,法庭把賀梅和比利判給哪一方都是合法正確和正義的。因為這裡壓根就沒有枉法對錯和正義的問題。口口聲聲都標榜為了賀梅的好,那麼這個勝利誰買單?賀梅!
父母之間的爭奪戰,只能彰顯人性中的醜惡。只有忍痛割愛謙讓合作才有贏家,而且是雙贏,才能彰顯人性中的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