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花、方力葦和我是同一年來到這個城市,又在同一天見面認識的。相處不久,我就發現姜玉花和方力葦之間很少互動,當時我沒多想。多年後,她們分別和我說到彼此,我才知道原來從一開始她們就互不感冒,說實在話,這種情況在女人堆里很常見。基於我一貫的處世方式,不論誰我都以禮相待笑臉相迎,和她們混得還不錯。所以,我女兒說我為人虛偽,對什麼人都是一樣的態度,我從不為自己辯解。
其實,姜玉花和方力葦各方面旗鼓相當,她們都出身於市民家庭,在國內都生活在省會城市,都受過高等教育,又各有一個學業出色的獨生子,大學畢業都去了美國工作,雖然所學專業不同,但兜兜轉轉還成了同業者。
這些還不算,命運之輪居然把她們二人也轉成了做幼兒看護(Day Care)工作的同行。不同的是,姜玉花沒有在學英語上糾結,早早就去打工,加上她丈夫在她的淳淳教導下頗為爭氣收入豐厚,很快還清了房貸;而方力葦學英語、學專業持續了很長時間,還捎帶交了幾萬加幣的學費。學成之後,她在一家中等規模的超市找到了收銀員的工作,上班第一天被派去了倉庫。如果說用工單位一點沒有以貌取人,我是堅決不相信的。一個50多歲、身高150公分的瘦小婦女站在收銀檯面對顧客,也許會對超市的生意有影響?方力葦換了幾份工作,最終做半職的幼兒看護至今。
從我的眼光來看,姜玉花為人精明帶著狡猾,喜歡占點小便宜,我被她坑了好多次,好在每次數額不大,我尚可忍耐,沒有太大影響我們的關係。方力葦則滿足地活在自己的小家庭里,固執呆板規矩,看起來與世無爭,她的思想極為枯燥,和她說幾句話就會無聊。所以,我在人品上認可方力葦多一點,接觸卻和姜玉花多一些。
我們就這樣不遠不近不冷不熱地來往著,隨著孩子長大參加工作,漸漸沒了聯繫。
前兩個月的一個周末,久無消息的方力葦忽然打電話給我,恰巧我沒接到,她給我留言,讓我複電話。我複電話過去,她說想問一下給房屋換窗戶的事。我說對這方面不懂,平常也不關心,提供不了什麼幫助。她接著說想到我家,有事當面和我談,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我對先生說,方力葦要來,大概是她和她丈夫老王感情上出了問題。先生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顯然不贊同我的猜想,他說:她兒子比咱家閨女還大(方力葦的兒子與我女兒就讀同一所大學),年過花甲的人了,能有什麼感情問題?
我沒出聲,心裡在想:你等著瞧吧,我相信自己的直覺。
當天傍晚,方力葦來到我家,和我談到了深夜,話題只有一個:老王要求離婚。
方力葦說的話很多很亂,我大致歸納了一下:
1.分居與感情破裂
老王與她分居一年後提出離婚,同時給出了離婚協議書。
老王是個電工,長年在外打工,只要在兩段工作之間不回家,分居一年非常容易做到,甚至在方力葦沒發覺時就達成了目的。
加國的法律是夫妻只要分居一年就表示感情破裂,可做為離婚理由。對婚內出軌、分居期間是否與他人同居沒有任何約束,也就是說,沒有過錯方一說,對離婚判決沒有任何影響。老王正是以此理由提出離婚。
儘管如此,老王還是斷然否認有第三者介入,口稱他要尋找靈魂伴侶,找不到就孤老終身。
(我想,他先分居后離婚,穩紮穩打,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2.對方力葦說的離婚理由
5年前老王母親病重,老王要將國內方力葦原單位集資的房子賣掉,為母親治病,方力葦沒答應,老王認為方力葦對他母親沒有感情就是對他沒有感情,感情因此破裂。
方力葦覺得老王母親已經80多歲了,患的是絕症,賣房子也治不好,房子雖然沒賣,但也另給了一筆錢。
(方力葦說到老王母親脫口而出了一句話:他媽早該死了。說這句話時她語氣尖銳,瞬間讓我覺得她是個不懂道理沒教養的人,並非表面上看起來那麼溫順。)
3.財產分割
雙方簽了協議:現住房歸方力葦,所欠房貸老王已經一次性轉給了方力葦,銀行存款平分,也轉到了各自的帳上,今後老王不再付給方力葦贍養費,他已在另一城市租了房子居住。
方力葦說,她和老王同歲,共同生活了30多年,感情一直很好,打破頭也想不到老王會要離婚;她所有見過老王的朋友,都認為老王是忠厚老實之人,怎麼看都不像鬧離婚的人。
在和方力葦的全部交談中,我聽到最多的幾句話是:
——我不難過。
——我要過好現在的每一天。
——我是最了解老王的人。
(後來,和方力葦的交談實在叫我忍無可忍,我就是反問了她這幾句話,才終於結束了和她不斷重複的對話。)
我記起以前方力葦和老王來我家,那是我第一次見到老王。他們在我家呆到晚上12點仍不告辭,方力葦數次提醒老王,但他置若罔聞。老王給我留下了任性又不懂禮貌的印象,他對方力葦態度生硬,現在回想起來,恐怕他早就有尋找靈魂伴侶的念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