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事件的餘溫尚未退去,南海事件再次牽動億萬國人的心,土耳其政變又如一枚重磅炸彈震驚全球,對於中國來說,這卻是一堂堂極其生動的公開課: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對中國的干擾。
有人會問,律師「磕」的是法律,怎會跟政治掛鉤?並笑稱這是迫害妄想症:一個小小的律師何以撬動偌大的中國?筆者想說的是:律師更容易被利用!
首先普及一個概念,外部勢力為何要顛覆中國?很簡單的道理:這是生存權的問題,矛盾不可調和。地球資源是有限的,現有的資源根本不夠使用,每個國家都想佔有最多的資源,中國想要發展勢必擠占別人的生存空間。
據數據統計顯示,美國人口總量僅為全世界的5%,卻消耗著全世界20%的能源,吃著15%的肉,排放著40%的垃圾。如果中國像美國人一樣生活,需要4.1個地球的資源。
那麼有沒有一種如《三體》所述的「和平聲明」一樣的狀態,讓美國等國家覺得中國是無害的?有!那就是不構成競爭,不構成威脅,不搶奪資源。14億人口的中國對美國等國家而言,最好的狀態就是既餓不死也富不起來,既不搶飯碗也不惹麻煩,用著美國的手機、飛機,吃著美國的大豆、玉米,再用自己的資源幫美國造著廉價商品。對了,還得聽話不鬧事,薅羊毛時候要配合。
想要顛覆一個國家,往往從製造民族內部矛盾,否定現行制度,搞亂意識形態入手。換句話說就是控制輿論場,醜化政府形象,否定法律制度體系。而否定法律制度體系更是核心內容,相信大家對杜勒斯預言都不會對陌生,1959年1月31日,杜勒斯在演講中公開地說:「要以法律和正義代表武力。在這方面極為重要的是認識到:在這種情況下放棄使用武力並不意味著維持現狀,而是意味著和平的演變。」而從香港佔中、鋒銳律所與境外勢力勾連、高工資的「美分」隊伍(可搜索《輿情員津貼獎金髮放表》)等事件可以看出:顏色革命從未遠離,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
眾所周知,法律是國之重器,公民的法律意識更是國家法治制度的思想基礎和心理基礎,民眾的法律信仰是一個國家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律師作為法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支持法治大廈的堅實脊樑,關乎國運昌盛和民眾福祉。
因此,作為保護人們合法權益不被侵害、抗衡公權力不被濫用的、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和道德良知的重要角色,在引導公民思想、信仰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律師盡其所能地嘲諷國家制度、否定法治現狀,通過謠言、抹黑等方式讓一個民族逐漸失去精神支柱、國家認同時,那麼無論是「賺美元」式的有意為之還是「博出位」式的無意為之,在無形中都已成為「白蟻戰術」的排頭兵。
客觀說來,由於律師的知法懂法、團結統一、善於掌握輿論話語權卻對國家安全缺乏研究的特點,使得律師成為境外勢力拉攏的不二之選。徐雪芬律師曾說道:「我們的很多律師,他們沒有在國家安全方面有足夠的知識和足夠的了解。他們認為公平正義、公開透明,公正普世價值,這就是法治社會的全部。
其實這只是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國家利益、民族的利益、政府的利益。比如說像美國關塔那摩監獄,它裡面的刑訊逼供、侵犯人權的現象,那是比比皆是,大家也都知道。可是它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這樣的國家監獄,也不能沒有。
所有這些我們可能處在一個被利用從而間接傷害國家利益的位置。像這樣的一些情況,我們律師界大家很少去談。想當然的認為什麼敵對勢力呀什麼都不會有的。只有的就是法律的公平正義。然而整個國家政府的全部內容就像海面上漂浮的冰山。我們能夠看到的是冰尖,但是90%是沉在水下的。我們看不見,但它是確實存在的。」
例如一部分「死磕律師」,他們以輿論場為舞台,用輿論推動案件的發展,通過簽名造勢、煽動圍觀、聚集施壓,破壞現行體制,觸犯法律底線。更有道德敗壞者,不惜用造謠的方式造勢,全然不顧律師的職業操守,把法律法規拋之腦後。通過妖魔化政府、警察、法院等等,把一個個的個案打造成輿論危機。
在潛移默化中,摧毀民眾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扭曲民族個性,為顏色革命奠定輿論基礎和思想的基礎。甚至有鋒銳律所一流,與境外勢力沆瀣一氣,甘當「打手」,不斷炮製熱點,綁架司法,口口聲聲喊著「正義」,兜里卻揣著「美金」,最後不忘遙指西方:看!那裡有座燈塔。
此外,律師群體團結統一、易抱團取暖的特點更是助長這類律師的底氣,在「死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甚至已經忘了腳下的土地是國土,更忘了「國土」這個名詞的內容和內涵就是法律定義的。他們通過苦肉計、悲情牌,騙取同行支持,欺騙同行其簽名聲援、製造輿論,無視職業操守,不管法律綱常,枉顧公平正義,玩弄法律於股掌之中。混淆法律是非,擾亂公共秩序。
某種程度上說,鼓噪公開聲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這種公然聲援,割裂了社會,破壞了法治,更是「文化冷戰」和「政治轉基因」慣用伎倆,讓民眾思想之堤在不知不覺間失手,鬼迷心竅的成為「馬前卒」。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日益強大經濟和日益完善的法治是中國穩定的基石,和平發展更是所有民眾的願景,歷史證明,在發動顏色革命的國家,無論成功與否,其結果往往是族群撕裂,社會動蕩加劇,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惡化,人民貧困依舊,原有的矛盾不但未能解決反而加深。
今天,網際網路世界早已不再清朗,而是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羅曼.羅蘭說過:「一個人的絕對自由就是瘋狂,一個國家的絕對自由就是混亂」。因此,一味的吹鼓絕對自由和絕對公正,卻忽略了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沒有意義的。作為律師,作為一個高智商、高學歷的群體,更應該避免法治思維的慣性和弱點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無形中成為了顏色革命的排頭兵,政治鴉片的傳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