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23歲女老師勾引15歲男學生瘋狂XXOO,判了16個月…結果一出,網友怒了

作者:默默的小溪  於 2017-10-9 09: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話說...

從昨天開始,一個頗具爭議的案子在英國媒體上被刷了屏...

主人公是她,Alice McBrearty。

被控訴的罪名是性侵未成年人。

Alice今年23歲,剛剛從大學畢業沒多久。

畢業之後的她,參加了一個短期的培訓,培訓結束就去一家中學應聘,成為了一名教師。

也許是生性愛玩,也許是學校安排她所教的專業不對口,

Alice覺得老師這個職業太過莊重嚴肅,不適合自己。

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別的活。也就繼續做著。

白天教教書,到了晚上,就和大學時一樣,外出開始自己豐富的夜生活...

也正因為如此,她跟學校里其他老師都不太對付。

平時除了工作必要,話都不多講一句。


不過,雖然和同事關係不好,

但她在學生之中倒是頗受歡迎...

她所在的中學,學生的年齡大概都在15、6歲。

加上Alice本人也愛玩愛笑愛鬧,所以入職沒多久,就跟學生們打得火熱...

在她教的那幫學生裡頭,Alice注意到了一個15歲的小男孩(照片和姓名均未公布)...

跟這個15歲的學生相處久了,Alice覺得自己對他很有感覺...

一來二去的,她就開始著手勾引這名小她8歲的中學生...


最開始,Alice是在Facebook上以學校老師的身份加的小男孩。

也沒有什麼風騷露骨的對話,就是每天都會在放學之後上線找他聊天。

小男孩也沒多想,反正老師找自己聊天,那就聊唄...


就這樣一天天...他也開始對這個老師產生一定的好感。

上課的時候會盯著她看,

現實中也開始有了些互動...

察覺到目標已經上鉤,

Alice的舉止開始變得輕浮而大膽。

在公眾場合,有意無意用自己的身體摩擦小男孩...有時候趁著教室裡面沒人,還會主動環上他的腰,索要親吻...

15歲的小男孩,懵懵懂懂,啥也不知道...

以為這就是愛情...

到了小男孩生日那天,Alice在放學之後,把小男孩拉上自己車子後座...

說要給他一個「生日禮物」...

再然後,她脫下了小男孩的褲子......


從那以後,他們就和一對正常的情侶一樣...每天一起吃飯,一起散步,到哪兒都是成雙成對...

其他老師看到這一幕也覺得有點不對勁。

他們警告過Alice,不要和學生過於親密,要保持距離。但Alice每次都以輔導學業等等理由為借口,搪塞過去...

她開始憑藉著自己的樂趣和喜好,拉著這個 「小男朋友」 四處瘋狂做愛。

在車後座...在小公園...去外面酒店開房間...甚至是在教室里...

一個年僅15歲,正值青春期的小男孩,哪裡抵擋得了這樣的誘惑...

開始變得茶飯不思,每天盡想著跟Alice發生性行為...


後來,是小男孩他爹發現了他的異樣...

爸爸趁他不注意的時候,翻了翻他手機裡頭保存的聊天記錄...

就是這一翻,知道了他在學校里發生的一切,頭皮都給氣炸了...

於是連忙打電話報警,把無良老師Alice告上法庭。


法庭上,Alice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勾引小男孩,但她表示,這不是性侵,這是「愛情」。

法官得知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下面這番話:

「你是一個聰明美麗,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女性。我很願意相信,你和你的學生之間,產生了愛情。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一個教師,你需要做的,是保護和引導孩子們,走上正確的路,做出正確的選擇。而你沒有,你為了自己的私慾,誘導他走向了錯誤的路。」

「你們可以覺得年齡不是問題。但是在法律這裡,年齡的確是一個問題。」

最後法官給出的判決,是判女教師Alice入獄16個月。


就是這麼一件事...

之所以說它頗具爭議...

是因為網友們普遍覺得,這個女的,她判得好輕啊!


案件報道的評論區,有人挖出了去年3月的一條新聞...

一個名叫 Adam Johnson 的前桑德蘭足球隊隊員,因為性侵未成年人,獲刑6年,還被罰了5萬英鎊...

根據報道,

Adam Johnson捲入的性侵案,是他碰上了一個15歲的小迷妹。看著小迷妹身材惹火,就把她拉進自己車裡,動手動腳摸摸親親。但是並沒有發生實質的性關係。


因為這兩件事都鬧得沸沸揚揚,

對這次女老師的判決結果,網友們顯然有點怒了,:

「桑德蘭球員親了一個未成年人就判6年,她才被判了幾年?真的有平等可言嗎?」

「如果單單對比情節,桑德蘭球員判6年,這個女教師的所作所為,足夠被判終生監禁了。」

「Adam親一下小女孩被判6年,法院糊塗了吧?

當然,保有理智的網友,還是分析出了他們倆性質上還是有一定的區別...

「Adam判得時間長,是因為案件還有更多細節沒透露給媒體吧。」

當然也不乏有給女教師洗地的...

「也許小男孩的心理年齡已經15歲不止了呢?女教師和男學生,這類案件往往不能只看年齡。在別的一些國家,它連犯罪都說不上。」

「完全同意樓上的說法。這個小男孩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並且很明顯,他樂在其中。她要是能等他長到18歲再發生關係就好了。」


好吧...

所以這件事,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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