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進黨在此為2016台當局「立法委員」選舉中取得單獨過半的68席,因此只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出的「正副院長」候選人,篤定當選應是毫無疑問。果然先前所預期的,票開出來后民進黨所推出的「立法院正副院長」候選人蘇嘉全、蔡其昌,順利當選新一屆的「立法院正副院長」。 蘇嘉全宣誓就職時,立刻以《把「立法院」還給民眾》為題發表演說,內容包括「台灣民眾的新『立法院』、開放的新『立法院』、專業的新『立法院』」。「立法委員」及其票選之「院長」的權力來源是民眾的授權與同意,乍聽之下把「立法院」還給民眾好像言之成理,問題要如何還?還給那些民眾?是聲音比較大?還是人數比較多的?標準怎麼訂,民眾承接得了嗎? 若是上述標準無法訂定清楚,將「立法院」還給民眾終究只是句空話,畢竟要確定製度,才能切實落實還給民眾的程序。莫非要比照英國規定,在6個月內能獲得1萬名公民簽名,立法院就必需有所回應,如果聯署的人數超過10萬人,立法院就會考慮進行辯論。只是這樣就達到將台「立法院」還給民眾的目標了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前後也大喊要將市長還給民眾,並且在當選后借著i-voting 及遴選制度決定局處首長,來達成把市長還給市民的目標。只是當初透過i-voting 及遴選出線的副市長周麗芳、文化局長倪重華任滿一年即接連請辭,說明這套制度行不通。 更何況柯文哲未經過i-voting 及遴選制度程序,即延攬前高雄市美術館館長謝佩霓,接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更可說是嚴重打臉「將市長還給民眾」的說法。同理可證,要落實將「立法院」還給民眾的機率不高。 民主政治本是民眾同意的統治,既然已經得到民眾的授權,時時以民眾福祉為戮力從公即可,選民自然會透過各項工具監督當權者是否濫權,也會在下次選舉時決定是否繼續授權。如果「立法院」連向來為人詬病的「朝野」協商,都只開放半套,如此恐難讓把「立法院」還給民眾不流於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