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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告世界人民、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書!

作者:li_wenli  於 2016-9-3 21: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中國大陸, 香港政府, 聯合國, 台灣, 澳門

2016年7月1日告世界人民、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書!
2016年7月1日告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香港政府澳門政府台灣政府書!


引    言

《聯合國憲章》序言「我聯合國人民同茲決心,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
201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的目的是避免類似的戰爭的發生以及避免類似的損失。
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中國人民最慘痛的記憶是南京大屠殺,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人民最慘痛的記憶是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也就是平民在戰爭中的傷亡,能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在未來的戰爭中發生?能不能統一解決有關問題?
2016年二十國集團十一次峰會在中國舉行,可以說是2015年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的繼續。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會議是聯合國大會之外最重要的國際會議,也是中國有史以來承辦的最重要的國際會議,在這樣一個中美關係、中日關係、中菲關係以及陸台關係有較大不確定性國際局勢下,世界各國能不能達成有意義、前瞻性、歷史性戰爭共識?能不能為中華民族帶來歷史性轉折?
國際性有遠見地在和平時期解決平民捲入戰爭以及戰爭導致平民傷亡問題,也是解決中國幾千年歷史沒有解決的重要問題,世界各國和平時期一起承諾戰爭中不將平民作為戰爭資源、戰爭對象,是和平時期國際性非軍事化運動,它限制未來發生戰爭的戰爭規模、戰爭後果,並且對於和平時期人民民主、自由也有重要意義。
2016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九十五周年,是中國文化大革命五十周年,是香港回歸中國十九周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紀念日,是香港回歸紀念日,值此特殊年份、特殊日子告世界人民、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書!


第一章 中國現代史與文革五十周年祭

1949年建國初期軍隊仍起著突出的作用,特別是1950年至1953年抗美援朝戰爭,1949年到1956年可以說是軍事體制主導國家。
1956年到1966年突出事件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超越時代的社會主義起主導作用,1956年到1966年可以說是超越時代社會主義體制主導國家。
1966年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遇到問題;以及當時社會存在的官僚主義問題;以及從歷史角度即中國曆朝歷代國家興衰的周期規律問題,毛主席力求通過文化革命統一解決這些問題發動文化大革命,1966年到1976年可以說文化革命體制主導國家。
1978年農民自發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吹響中國改革開放號角,1978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改革開放基本國策,1976年到1996年改革開放一直起著主導作用,1976年到1996年可以說改革開放體制主導國家。1977年恢復高考,1978年召開全國科學大會,1976年到1996年科學教育起著重要作用也可以說科教體制主導國家。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1999年澳門回歸中國,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國家統一法》,它是世界上一種新型法律,具有重要政治意義,2005年中國人大通過《國家統一法》相應法律《反分裂國家法》,2008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當選台灣領導人,2012年馬英九再次當選台灣領導人,2015年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會晤。1996年到2016年國家統一問題(兩岸關係問題)在國家生活起主導作用可以說國家統一體制主導國家。
2013年習近平當選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席提出創新型國家發展理念,李克強總理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2013年至今可以說創新體制;創新體制實質是對改革開放體制、科教體制的發展。習近平主席大力反腐敗,反腐成為社會中重要事件,紀委在反腐中起主導作用,2013年至今也可以說紀委體制。
今年2016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七年,總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七年歷史,最重要的正面事件就是鄧小平領導的改革開放以及一國兩制構想;其次是農民自發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決農民、農村、農業問題,解決十億中國人吃飯問題;再次本人提出《國家統一法》,為中國和平統一奠定重要基礎,對世界和平有重要正面意義。最重要的負面事件不好說,比較公認的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國共產黨承認犯了錯誤,但真正反省文革不是一件簡單事情。
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是孔子儒學,孔子及封建儒學為歷代統治者所推崇。孔子儒學簡單來說就是給優勢地位者權力、給權力者更大權力從而統治國家、統治人民。
具體來說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以及隱含的師為生綱,使君臣、夫妻、父子、師生不平等關係凝聚化、固定化。
進一步是將君臣不平等關係、父子不平等關係、師生不平等關係相互套用,所謂君即父大大擴大君權範圍(國家權力範圍),君代表國家權力,平民是接觸不到皇帝,平民接觸到的是皇帝的代表官吏,所謂君即父即官吏是父母所謂之父母官,大大擴大國家權力範圍;父即君是將國家權力引入家庭大大擴展國家權力領域;等等。是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重重枷鎖。
中國近代先賢意識到不合理性,從洪秀全到孫中山到毛澤東一直要改變這樣的現實,毛澤東1949年建立政權應該說實現理想,但毛澤東看到現實並沒有真正改變,封建主義官僚主義勢力依然嚴重,中國人民沒有真正站起來,更重要的是所謂周期律,即在封建專制體制下國家興衰存亡的必然規律。毛澤東要打破這樣的周期律於是發動二次革命即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在領導取得中國政權過程中解決問題三大法寶是黨的領導、人民軍隊、群眾路線。在文革中創造性使用,人民軍隊即所謂三支兩軍試圖使用軍隊力量來解決中國問題;群眾路線即革委會、造反派、紅衛兵、上山下鄉等試圖使用工人、農民、年輕學生等各種群眾力量來解決中國問題。這就是毛澤東的文革思路也是文革基本脈絡。


第二章 中國歷史是戰爭歷史是大量平民被殺害歷史以及有關問題解決辦法

「我簡單查閱一下中國歷史朝代更迭以及有關重要戰爭,平均大約損失當時人口數量一半,這樣戰爭大約140年發生一次,著名的《三國演義》真實歷史是公元156年到公元221年人口數量由5000萬下降到90萬,損失當時中國98%的人口,何其慘重」。
「公元156年到公元221年曆時65年,而公元221年的三國鼎立到公元266年晉統一歷時45年仍是連年戰爭,也就是戰爭本身持續110年,所以考慮戰爭本身持續時間以及一般性戰爭,那麼中國歷史朝代由和平到戰爭的演化也就是幾十年不到一百年。從歷史角度看中國未來十年、二十年內發生戰爭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中國歷史大量時間處於戰爭,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或者說死於戰爭。以近代史為例主要的有1851年至1864年太平天國運動;1899年至1901年義和團運動;1911年至1912年辛亥革命;1915年至1916年護國戰爭;1917年至1918年護法運動;1920年直皖戰爭;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爭;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1926年至1928年北伐戰爭;1929年蔣桂戰爭;1929年第一次蔣馮戰爭;1929年第二次蔣馮戰爭;1930年中原大戰;1927年至1937年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1931年至1945年日本侵華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1946年至1950年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
每一次戰爭都包含一系列戰役,以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為例包含熱河戰役、四平戰役、長春戰役等上百次戰役,每次戰役都有大量人口傷亡,以長春戰役為例保守估計十餘萬平民死亡。戰爭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人民生活因戰爭極度貧困,不得不當兵為生又死於戰火等等。
中國古詩所言:一將功成萬骨枯。以三國歷史為例,損失98%的人口哪裡還有什麼英雄?
戰爭中保護平民有關國際條約有1899年7月29日海牙第二公約《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1907年10月18日海牙第四公約《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第四公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公約》等。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之前已有有關保護平民的國際公約,但第二次世界大戰暨中國抗日戰爭仍發生大量平民因為戰爭死亡事件,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來解釋、解決戰爭中殺害平民的現象?
中國歷史上戰爭平民都被捲入,戰爭防守一方將平民當作己方戰爭資源,戰爭另一方將平民作為戰爭對象,從而導致大量平民被捲入戰爭被殺戮死亡。封建專制社會下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整個國家都是統治者的資源及戰爭資源,也無疑是對方戰爭對象。
對於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平民傷亡損失日本責任是十分明顯的,日本發動侵略戰爭是非正義一方,並且日本實行軍國主義政策所有日本國民都是其戰爭資源,所以美軍對廣島、長崎原子彈襲擊有合理性、合法性。戰爭中正義的一方尚且如此,戰爭中非正義的一方更以對方平民是對方戰爭資源、己方戰爭對象為借口殺戮,這就是南京大屠殺等大量殺戮平民事件的原因。
軍國主義、封建專制使國家中人民置於軍事或半軍事控制之下,平時為民,戰時為兵,是國家的戰爭資源。改變軍國主義即是使國家中人民不置於軍事或半軍事控制之下,平時為民,戰時亦為民。
中國有句古話兵不在多而在精,戰爭勝負不取決人的多少,中國明末四百萬明軍被十二萬清軍打敗,足以證明封建專制統治下即使有再多軍隊,即使全民皆兵,也難免國家積貧積弱、興衰存亡的宿命。統治者如果真正要建立有戰鬥力的軍隊要從自身作起徹底的依法辦事、徹底的反腐敗、徹底的科技強軍。
一個國家、一個政權真正愛自己人民就不會將人民推到戰爭的危險,也就不會在國家實行軍事化、半軍事化的政策,這樣無論發生國內戰爭還是發生國際戰爭都會大大減少平民傷亡及減小戰爭規模。
對於中國來說避免國家軍事化、半軍事化,避免平民捲入戰爭,使未來可能發生的戰爭中國大陸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海外華人免受戰爭的危害。
國際性有遠見地在和平時期解決平民捲入戰爭以及戰爭導致平民傷亡問題,也是解決中國幾千年歷史沒有解決的重要問題,世界各國和平時期一起承諾戰爭中不將平民作為戰爭資源、戰爭對象,是和平時期國際性非軍事化運動,它限制未來發生戰爭的戰爭規模、戰爭後果,並且對於和平時期人民民主、自由也有重要意義。實質也是解決毛澤東及中國共產黨在文革中在文革中想解決沒有解決的問題,即中國歷史上國家周期性陷入戰爭災難人民因為戰爭而蒙受巨大損失的問題,將人民從封建主義官僚主義枷鎖中解放出來,和平時期有充分的民主、自由,戰爭時期不是戰爭資源、戰爭對象等等。


第三章 中國戶籍制度改革與中國封建專制統治及日本軍國主義統治及文革及公安機關有關問題

中國歷代王朝封建統治者建立政權后,首先做的事情是統計、登記全國人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人口(人民)就是統治者的資源;某種意義上統治者甚至希望發生戰爭,從而加強對人民的控制以及掠奪人民的財產。日本軍國主義統治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時期也莫不如此,中國人民信息權利、財產權利被置於控制之下,中國人民從出生即受到軍國主義的控制,人權、民主、自由受到踐踏。
封建專制制度下、軍國主義制度下公民出生即是國家機器的一員,戰爭中必然是戰爭資源與戰爭對象,這就是封建專制制度下、軍國主義制度下國家興衰存亡人口大量死亡的原因。
眾所周知中國共產黨建黨以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為己任,1949年建國后改造了長期封建專制統治下、日本軍國主義統治下戶籍制度,人民有了更大的民主、自由、人權。
1979年改革開放之後又逐步放開戶籍管制,向現代戶籍制度邁進,但是與國際標準還有差距,還沒有從更深的層面考慮戶籍問題,比如從戰爭層面、歷史層面。戰爭中任何戰爭一方都會說自己是正義的,軍方或半軍方掌控的戶籍制度下平民必然成為戰爭的資源,也必然成為對方攻擊的對象,這已為中國幾千年封建歷史戰爭及近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所驗證。要最大限度保護人民,就要將人民從軍方或半軍方掌控的戶籍制度下解放出來,這樣戰爭中一方不能將平民作為戰爭資源,另一方也不能將對方平民作為戰爭對象,最大限度減少戰爭損失及後果。
公安機關在文革中扮演重要角色,文革時期冤假錯案大都與公安機關有關。文革后較多冤假錯案平反有著多方面原因,其一當時平反冤假錯案社會風氣;其二文革冤假錯案對象很多是黨的領導幹部甚至高級領導幹部有著較高社會地位;其三由中共紀委等機構出面平反繞過司法機關。而今天無論實際有多少冤假錯案,司法機關每年受理的有固定限額。所以不能單純從數字看那個時代冤假錯案多少以及今天冤假錯案多少,無論那時還是今天普通人受到冤屈可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更不用說平反。
實際上文革時期大量冤假錯案都沒有追究司法機關(公安機關)責任,為什麼執政黨可以承認自身犯了錯誤承擔責任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不能承認錯誤承擔責任?
多次從電視中看到公安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監控,長期監控之後破獲一個大的犯罪團伙。監控式執法可不可取?比如守衛邊防的部隊看到軍隊入侵是立即制止、反擊還是監控?監控有其合理性,比如可能入侵者自動退卻,可能在隨後戰鬥中入侵者被包圍被全殲繳獲大量物資等等,但最大可能是守衛部隊全線潰退,而且這是不能承受的損失,「九一八事變」就是最好證明,所以守衛邊防的部隊看到軍隊入侵無疑是立即制止、反擊。同樣公安機關看到違法犯罪行為基本原則應是立即制止及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監控式執法從某個個案來講可能有較大收穫,總體來說浪費大量制止犯罪、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機會,浪費大量公安機關資源,實質也浪費大量獲取違法犯罪線索機會;另一方面監控式執法方式本身使大量無辜群眾陷入被監控範圍,公民民主權利、自由權利、人身權利、信息權利受到侵犯,造成警民關係緊張等等。可以說每個中國人每件事情都要考慮特務勢力黑社會勢力非法勢力監控,帶來巨大生活壓力與負擔,憲法規定公民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等難以實現。
就在近幾天爆出深圳兩女孩未帶身份證被警察強制傳喚事件、廣東東莞男子未帶身份證被警察打斷7根肋骨事件等;至於公民出行被公安機關盤查之後失去生命的事件已有多起曝光等等。中國公民普遍已是警察機構掌控下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只要給人貼上一個標籤比如上訪或其它,以此為理由殺死往往不承擔任何責任或很小責任等等。
如果普通民眾殺死警察後果是什麼呢?如果警察殺死另一個警察或殺死上級或殺死共產黨高官結果是什麼呢?無疑是死刑!
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本應罪加一等,但實際對於殺害普通民眾卻死罪可減至無。中國法制已嚴重扭曲,人與人法律面前嚴重不平等。
有人說無罪推定原則,但從出生即由警察機構管理的人群又有什麼無罪推定?戰爭中往往將監獄中罪犯編到軍隊作戰以免除罪刑,警察機構作為準軍事機構,實際上中國人出生即有違法犯罪身份由警察機構管理,無形中完成罪犯到士兵的轉化,國家完成由公民社會到准軍事社會的轉化。
中國有句古話:兵不厭詐。造假在軍事機構、軍事鬥爭中是能力的表現。警察機構作為準軍事化機構造假也是能力的表現。警察所面對的就是犯罪分子,不是犯罪分子警察又怎能面對,警察面對犯罪分子以軍事手段暨欺詐手段是常態。
當代世界發生的大量電信詐騙案也印證這樣的事實,犯罪分子偽造大陸公安身份,以大陸居民熟悉的態度欺騙榨取錢財,實際上是大陸公安機關執法方式的真實寫照,大陸居民認為這就是公安機關怎麼會不是呢?應該說電信詐騙犯只做了後半部分工作,而掌控信息以及對被掌控者控制已是公安機關長期對中國人民訓練的結果。與「九一八事變」日本入侵中國東北之前一樣,實際上是封建專制統治者長期對東北人民控制,人民已經迷失真理標準、正義標準而輕易被掌控。與「南京大屠殺」人民輕易被掌控、殺戮一樣,實質封建專制制度下人民每天都在被「南京大屠殺」式的訓練、控制、殺戮,日本軍國主義者可以輕易屠戮中國人民,中國封建專制勢力本身早已將真正能夠反抗的勢力、能夠反抗的人泯滅。
可見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信息者會認為被掌握者是管理對象,有隸屬關係,類似軍隊上下級,尤其公民信息被准軍事機構掌控是十分危險的事情,使被掌控者處於十分不利、弱勢地位。應該說大量電信詐欺案不是孤立的,它反映中國社會矛盾,反映中國大陸人民被掌控的事實。從小的方面說使國家、民族、人民積貧積弱,從大說形成戰爭策源地醞釀國內、國際戰爭等。中國龐大維穩體系以及與軍費相當的維穩經費客觀上驗證這樣的事實。
公安機關費用一方面是維穩經費;另一方面是與之有關如有關的機構、人員直接給公安機關機構、人員的費用這本身相當於維穩經費量級;再有維穩維護不合理分配社會財富,這本身相當於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維穩經費量級,社會財富在社會經濟較好時期不合理分配導致社會經濟較發展缺乏後勁等等。
需要說明的是貪腐違法畢竟是公安機關少數人,公安機關真正從事危險工作刑事警察比發達國家警察待遇低很多,公安文職工作人員從事與警察本職差距很大工作,這些人無疑希望公安機關改革使警察名副其實等等。
公安機關必須徹底改革,必須將公民信息權利還給公民,不能靠佔有人民的信息以及自由權利、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統治國家。
戶籍制度有兩點是要明確的:其一戶籍信息(身份信息)是公民權利;其二國家因為需要掌握公民戶籍信息(身份信息)應該由民事機構、民政機構掌握。
戶籍制度改革核心是將戶籍權利還給人民,明確戶籍信息同姓名權、財產權一樣是公民權利,它一方面是和平時期人民自由、民主、人權的保障,另一方面是發生戰爭避免人民淪為戰爭資源、戰爭對象的保障。
戶籍制度改革必然推進公安制度改革,如果說文革結束公安機關改革手段是分離即將檢察職能、司法職能從公安機關分離,今天中國公安改革思路仍是分離,除了將戶籍管理職能從公安機關分離,今天公安機關改革用逆向思維的話是要將公安機關(警察機關)核心職能從龐大的公安體系分離出來。一個思路是將人們通常理解警察職能即警察核心職能偵破刑事案件、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與其他職能分開,以核心職能組建新公安機關(警察機關),剝離其他職能,無疑大大強化公安機關(警察機關)核心能力。另一個思路是按區位分離將國家公安職能與地方警察職能區分,國家公安負責國家重大案件、跨地區案件以及國家公共安全重大問題,地方警察負責偵破一般刑事案件、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
2015年9月3日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大會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宣布中國將裁減軍隊員額30萬震動世界,2016年9月4日-9月5日二十國集團十一次領導人會議習近平主席會不會宣布公安機關精簡改革計劃;會不會宣布尊重中國人民信息權利進行戶籍制度改革將戶籍管理從公安機關職能中分離;會不會宣布未來可能發生戰爭中承諾不把中國人民作為戰爭資源不把對方人民作為戰爭對象、戰爭目標等。
在此重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話:正義必勝!和平必勝!人民必勝!


李文利
2016年7月1日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方家欄路26-3號151
電話:86-24-24221483
電子郵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主頁:http://zhggongmin.wordpress.com
http://***/u/2011602880



參考文獻


物理學統一李文利北京氣象出版社1999
物理學拓展李文利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李文利香港中國文獻出版社2012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續李文利香港中國文獻出版社2012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第三版光碟李文利香港中國文獻出版社2012
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聯合國成立七十周年告中國人民、世界人民書!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聯合國成立七十周年告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香港政府台灣政府書!李文利2015年8月15日
過一個合法的春節—2016年2月1日敬告世界人民、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書!李文利2016年2月1日
過一個合法的春節續開一個有意義的兩會、做一個有意義的報告——2016年3月1日敬告世界人民、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書!李文利2016年3月1日




附    錄

《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聯合國成立七十周年告中國人民、世界人民書!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聯合國成立七十周年告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香港政府台灣政府書!》文件2015年8月15日提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RB166954024CN)、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高級專員扎伊德•拉阿德•海珊(Zeid Raad Al Hussein)(RB166954195CN)、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Francis Gurry)(RB166954178CN)、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羅伯托•阿澤維多(Roberto Azevêdo)(RB166954181CN)、萬國郵政聯盟總幹事比莎爾•海珊(Bishar Hussein)(RB166954164CN)、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Donald Tusk)(RB166954076CN)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RB166954062CN)非洲聯盟主席恩科薩扎娜•德拉米尼-祖馬(Nkosazana Dlamini-Zuma)(RB166954266CN)、阿拉伯聯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Nabil Elaraby)(RB166954354CN)、聯合國勞工組織總幹事蓋伊•萊德(Guy Ryder)(RB166954252CN)、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RB166954337CN)、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RB166954147CN)、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RB166954116CN)、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RB166954133CN)、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RB166954345CN)、澳大利亞總理托尼•阿博特(Tony Abbott)(RB166954297CN)、新加坡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RB166954283CN)、韓國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RB166954306CN)、南非總統雅各布•祖瑪(Jacob Zuma)(RR664764183CN)、紐西蘭總理約翰•基(John Key)(RB166954270CN)、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Leung Chun-ying)(RB166954080CN)、台灣領導人馬英九(Ma Ying-jeou)(RB166954014CN)等。
《信息公開申請》文件2015年12月10日提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RB168776237CN)、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Francis Gurry)(RB168776444CN)、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羅伯托•阿澤維多(Roberto Azevêdo)(RB168776387CN)、萬國郵政聯盟總幹事比莎爾•海珊(Bishar Hussein)(RB168776453CN)、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托馬斯•巴赫(Thomas Bach)(RB168776254CN)、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Donald Tusk)(RB168776373CN)、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RB168776339CN)、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RB168776360CN)、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RB168776356CN)、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RB168776342CN)、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RB168776435CN)、澳大利亞總理馬爾科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RB168776395CN)、新加坡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RB168776400CN)、韓國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RB168776245CN)、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Leung Chun-ying)(RB168776311CN)、台灣領導人馬英九(Ma Ying-jeou)(RB168776325CN)等。
《信息公開申請》文件2016年1月1日提交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高級專員扎伊德•拉阿德•海珊(Zeid Raad Al Hussein)(RB169736821CN)、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RB169736764CN)非洲聯盟主席恩科薩扎娜•德拉米尼-祖馬(Nkosazana Dlamini-Zuma)(RB169736781CN)、阿拉伯聯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Nabil Elaraby)(RB169736849CN)、聯合國勞工組織總幹事蓋伊•萊德(Guy Ryder)(RB169736733CN)、南非總統雅各布•祖瑪(Jacob Zuma)(RB169736716CN)、紐西蘭總理約翰•基(John Key)(RB169736852CN)、丹麥首相拉爾斯•勒克•拉斯穆森(Lars Løkke Rasmussen)(RB169736804CN)、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RB169736795C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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