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在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受到相關國家普遍歡迎。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需要擴大人文交流,提高文化開放水平,充分發揮以文化人、以文促情、以文建信的重要作用。在這一過程中,認清對外文化交流與對外投資的不同,有助於更好地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既「互補共榮」,又「敬其所異」。「互補共榮」是文化交流應堅持的基本原則。文化交流不是單向的輸出和支援,而是文化之間的相互欣賞、相互包容和相互借鑒,在此基礎上實現不同文化的溝通、理解與互信,促進不同文化共同發展繁榮。我國對外文化交流應貫徹「親、誠、惠、容」理念,堅持「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堅持相互理解、尋求認同、增進友誼、合作共贏。「敬其所異」是「愛其所同」的遞進和躍升,是「和而不同」的較高境界,是促進人類命運共同體發展所應有的國際擔當。通常而言,在文化交流中容易「愛其所同」,也就是不同國家由於文化背景、信仰、價值觀等類似或相近,更容易相互吸引,從而達成目標上的一致。我國對外文化交流,不僅要「愛其所同」,還要「敬其所異」。也就是當信仰、立場、觀點相異而容易進入交流誤區和盲區時,始終包容差異、尊重差異、理解差異,在此基礎上尋求共識。
要「重疊共識」,莫「光榮孤立」。「重疊共識」可以理解為,人們在承認價值觀方面存在分歧的同時,在規範方面卻可以形成共識——擁有不同價值觀的人們可以認可和遵守同樣的規範;人們在承認觀點方面存在分歧的同時,在態度方面卻可以形成共識;人們在承認現在的看法存在分歧的同時,在未來的目標上卻可以形成共識。之所以要形成「重疊共識」,是因為不同人之間很難對所有問題都達成100%的共識,不同國家之間更不可能對所有問題都形成一致看法。所謂的共識,只是也只能是疊加的共識、交叉的共識,互動后影響一方或雙方做出改變的共識(包括妥協的共識)。正是因為堅持「重疊共識」,所以,儘管我國與一些國家政治制度不同、價值觀也不盡相同,卻能在許多方面達成一致、開展合作。強調「重疊共識」,並不是說不能有合理分歧。文化具有多樣性,文化觀念上的分歧總是在所難免的。在文化交流中,不能用俯視的眼光去看待其他文化,不能用對方的「弱」顯示並享受自己的「強」。如果在文化交流中以自我為中心,甚至孤芳自賞,就難免陷入「光榮孤立」的境地。這樣的「曲高和寡」就失去了文化交流的價值與意義。
以注重「在場」構建交流力。溝通交流雖然有書面語言等多種形式,但「在場」交流仍然是最基本、最直接的交流形式和溝通途徑。「在場」交流和「不在場」交流,體驗和感覺大不相同。只有面對面交流,才有深度交流和建構友誼的可能性。因此,我國對外文化交流應進一步構建「在場」交流機制。當然,「在場」並不意味著就有足夠的交流力,提高交流力還要善於講故事。這樣,才能使對方「在場」的同時還能「在狀態」。應善於以講故事來闡發事理和理念,善於以國際視野講故事,善於講對方感興趣的故事。注重「在場」構建交流力,還應注重「氣場」。「氣場」體現為文化的感染力、創造力和精神境界。只有形成吸引和感召其他文化的強大「氣場」,我們的文化才有強大的交流力,才算真正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