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某報刊文《我省迅速落實房地產去庫存政策》,其中提到:「我省要求,各地市要摸准庫存情況,制定去庫存方案,結合實際出實招,及時制訂出台具體方案。同時,要廣泛宣傳去庫存政策,形成共識,宣傳『農民在城市購房是升值,在農村建房是貶值』的理念。」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將「去庫存」納入2016年我國確定的五大經濟任務之一。由此各地掀起去庫存熱潮,「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重實幹,用實功,出實招,激情有目共睹,措施接連不斷。應該說,在中央鼓勵房地產去庫存的大背景下,各地加緊出台地方版的去庫存新政,值得肯定。如果沒有足夠的政策「刺激」,去庫存這場硬仗就不可能拿下。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坦言,我國房地產庫存嚴重,特別是在三、四線城市。去年年底,中國的庫存面積是7.18億平方米,到了今年2月份,庫存面積就上升到7.39億平方米,增長率也達到15.7%。在這種背景下,各地有責任想方設法去庫存,既是為了響應中央號召,也是為了促進房市穩定,推動當地經濟健康發展。但是,去庫存不能急於求成,過於急功近利,更不能簡單粗暴,迷戀強制手段。有業內人士憂慮道:不少地方政府和絕大多數房地產企業依然沿用之前的開發套路,去庫存手法簡單粗放,高庫存風險不斷累積。誠然,如果過於追求效率,而背棄客觀規律,或者如果採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不僅適得其反,更可能留下難以挽回的危機事件。鼓勵農民工、農民進城購房,確有必要,加大城市化進程同樣有必要,但是應做到兩點。一是別「強扭」。以農民工上樓為例,此前一些地方出現了農民工被上樓現象,這就違背了中央文件。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要求,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撤併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正如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所稱,新型城鎮化不是簡單的農民進城,堅決反對農民「被上樓」。二是別「忽悠」。強扭的瓜不甜,採取欺騙手段去庫存同樣欠妥。在一定前提條件下,「農民在城市購房是升值,在農村建房是貶值」,不無道理。比如多年前在北上廣深買了一套商品房,過不幾年就賺個盆滿缽溢,而在農村建房即便不貶值,升值空間也有效。但是不能將此絕對化,從權威機構公布數據看,有些四五線城市房價不升反降,這就不是升值。如果「忽悠」農民在城市購房,房價跌了怎麼辦?農民豈不被坑?最關鍵的是,任何政策都必須符合規律,符合公共管理倫理,領會中央精神不能冒進,中央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去庫存,卻不會提倡各地劍走偏鋒,甚至冒險或玩火。如果政府以公信力為之背書,農民在城購房卻損失慘重,政府公信力會受到影響,農民的合法利益也受到了損害。其實,如果真替農民著想,就應該從尊重他們的權利入手,幫助他們享受跟市民一樣的待遇;如果真願意去庫存,就應該在房價優惠、稅費降低等方面傾向農民。正如有學者所稱,如果真的希望未來成為市民的農民工成為買房的主力人群,就必須在戶籍制度、在中小城市的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上著力改進,只有農民工在一個城市裡享受的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能夠跟上,買房對他們才有意義。這也符合中央提出的「加快農民工市民化」「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鼓勵開發商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等要求。從深層次理解房地產去庫存,就不能就事論事,只看到如何去庫存。實際上,去庫存關係到穩定房地產市場,關係到新型城鎮化進程,也關係到農民工市民化,關係到如何建立更公平公正的社會。去年11月10日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1次會議上,習近平提出了做好城市工作的各項要求,其中包括「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因此,去庫存固然重要,提高農民工在城市的尊嚴更重要。利民之事,絲髮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習近平曾引用這句話表達民本思想。為民眾做實事,應該多傾聽民眾聲音;落實中央精神,應該多注意精準施政。中央給予地方更強的自主性,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差異化政策,應該講究方式和方法。別「忽悠」趕著民眾當「接盤俠」,讓民眾真正得實惠的政策,民眾才有提高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