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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的關係

作者:beibeicun  於 2015-11-15 07: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關鍵詞:環境保護, 如何, 生態

  ■多年「以GDP增長率論英雄」的做法存在巨大慣性,一些地方的考核制度改進調整還不到位,一些地方的「指揮棒」看似變綠了些,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變化不大

 

  116日起,東北地區持續出現空氣重污染,瀋陽等多個城市PM2.5「爆表」,濃度突破1000微克/立方米。進入秋冬季節,一些地方灰霾天時常襲來,向我們敲響警鐘:嚴重空氣污染仍然是人民群眾的心肺之患,生態環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突出短板。

 

  正確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的關係,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作用至關重要。進一步完善並落實有利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績考核制度,讓指揮棒的綠色更亮眼更醒目,才能推動領導幹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

 

  2013年底,中組部印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隨後,不少地方調整了政績考核辦法,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不過,多年「以GDP增長率論英雄」的做法存在巨大慣性,部分地方主政者的GDP情結一時難消,使得一些地方的考核制度改進調整還不到位,一些地方的「指揮棒」看似變綠了些,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變化不大。

 

  發揮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重要作用,需要進一步完善政績考核制度,在指標和權重上科學設置、有加有減,做好「加減法」。一方面,在GDP等經濟指標上切實為地方領導幹部「減負」,不唯GDP論英雄,根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考核制度,為那些堅持綠色發展的幹部鬆綁鼓勁,使他們不再為GDP及增長率排位糾結。另一方面,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評價體系,大幅增加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的「緊箍咒」,把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律規定落到實處。

 

  在完善制度的同時,應根據考核評價結果,「賞」「罰」分明,形成示範和警誡效應。對生態文明建設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領導幹部給予表彰獎勵,提拔重用一批生態文明建設搞得好、綠色發展成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在全社會的示範效應將是巨大的。對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不力,不顧資源和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則要按照《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及時亮出黃牌、紅牌,甚至實行終身追責。

 

  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綠色發展確定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對綠色發展做出全面部署。期待著有一天,各地領導幹部在介紹地方政績時,不僅對GDP等經濟指標口若懸河,而且對PM2.5COD等環境數據了如指掌,驕傲地展示當地的天有多藍、水有多綠、生態環境改善幅度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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