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米迦犯罪后的任意而行>

作者:霞步思  於 2025-5-16 06: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米迦犯罪后的任意而行>
讀經【士17: 1-13】【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在士師記第十七章中記載了,米迦犯罪后的任意而行,就是米迦在犯下偷竊罪后的任意而行。米迦在家中設立神像,又擅立兒子作祭司,之後還僱用一個利未少年人在家中作祭司。本章首先說到:【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米迦偷竊了母親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這是一筆極大的財富。他因母親「咒詛」了那偷竊她的人,就是害怕母親的咒詛應驗在自己身上,他就出來承認是他拿的。而米迦的母親想利用咒詛逼出小偷,一旦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偷的,她為了讓兒子不被自己的咒詛所傷害,不但祝福她這個偷竊的兒子,她還要「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之後她「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米迦的母親特意將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分別出來,奉獻給神,為她的兒子製造了一個偶像,目的也是要為他贖出那咒詛,哪知那偶像正好成為他兒子的咒詛。「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米迦偷了母親的錢而遭咒詛,而他的母親鑄偶像又是大錯,然而米迦卻製造以弗得,在家中隨便立自己的兒子當祭司,這直接違反了神的律法。這裡兩次重複「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就是要提醒當時的以色列百姓,申命記27:15所宣布的咒詛:【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米迦的母親本來要為兒子贖出咒詛,可偶像卻使自己和兒子都落在神的咒詛里!由此也可見,米迦時代的以色列人靈里都昏暗到了極點,他們不遵照神的吩咐去行,而是隨自己的心意去行。

因此這裡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因士師時代的以色列民不肯以神為王,不肯【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就「各人任意而行」,就是各人隨心所欲,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了。所以米迦犯了偷竊罪后的任意而行,並不是當時一個特別的例子,而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在士師記中有著深遠的後果,反映了當時以色列人在信仰上的混亂。所以從米迦拜偶像開始,後來擴展到他的全家、再擴展為一個支派 ,最後甚至擴展為整個色列拜偶像。罪惡的蔓延與加深往往是加速的,這都是因以色列民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緣故,因此這句話貫穿了士師記十七至二十一章中所記載的每一事件。當以色列人都不順服神的權柄、都活在自己裡面的時候,結果必然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斷地掉到失敗的循環里。今天也有許多信徒不按神的旨意行,而是隨自己的意思去做,並將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別在教育孩子的事上,不按聖經真理教導孩子,而只是隨心所欲溺愛孩子,這是非常危險的!【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這個少年人本來是住在猶大支派的伯利恆。那個時候,因為「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所以沒有人按照律法的規定,把利未人應該得到的供應給利未人,以至利未人的生活成了問題。「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而這個利未人「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米迦的家」,就是犯罪拜偶像的地方。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之前米迦分派了自己的一個兒子做祭司,但他還是想要一個利未人。這時一個少年利未人恰好來到他家,他禁不住大喜。於是「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這個利未人看在「每年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的份上,他「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以色列人不但被禁止拜偶像,而且利未人並沒有資格作祭司,神只允許亞倫的後裔作祭司(出40:15)。可是這個利未人甘願作米迦家的祭司,一起拜偶像,何等可悲!米迦更是沾沾自喜的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米迦認為自己有了神像,又有利未人作祭司,這是神賜福給他,他的家就有平安了,這是自欺欺人的可憐光景!同樣今天也有許多人認為在車裡掛個十字架,就不會出車禍。也有基督徒認為買一個十字架的項鏈,就有平安了。但我們要知道,真正的平安,不在於你掛不掛十字架,而在於你裡面有沒有基督!米迦的神堂不但服事自己,也受到以法蓮人的歡迎(18:22節)。今天在這末世的時候,也充斥著各種「米迦的神堂」,有漂亮的建築、興奮的敬拜、安慰的講道、豐富的節目、專業的服務,既能滿足人的各種需要,又能廣受大眾的歡迎,只是沒有聖經的真理,更沒有神在其中。有許多人違背了《聖經》真理,還自以為熱心。他們得罪了神、還自以為蒙福,卻不知是更深的陷入罪中!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從米迦犯了偷竊罪后的任意而行中,得著警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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