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14: 1-15】【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在約書亞記第十四章中講到,約書亞分約旦河西之地的原則,就是用拈鬮的方法分地;之後迦勒來見約書亞述說神的應許,約書亞就照迦勒所求的,分希伯侖為業給他。本章首先說到:【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是照耶和華借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原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迦南地」就是約但河以西之地,「產業」指供居住並生產的土地。在九個半支派所得到的迦南地產業之前,這裡先說到執行這次土地分配的人,「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祭司以利亞撒」是亞倫第三子,繼承亞倫作大祭司(民26:1);「嫩的兒子約書亞」繼承摩西作以色列人的領袖(申34:9);「各支派的族長」是指九支派半的首領,其餘二支派半已經在約但河以東取得產業之地。「是照耶和華借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這裡講到分產業的方法是「拈鬮」。神吩咐百姓用「拈鬮」的方法來承受產業,表明神才是全地真正的主人。因此「拈鬮」就是把事情交在神面前,接受神的權柄和管理。百姓能得著這地,並非因為自己的努力配得,而是根據神的應許和恩典。「九個半支派」,指猶大、以法蓮、瑪拿西半個支派、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但。「原來摩西在約但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利未人是專職事奉神,神自己就是他們的產業,以色列人奉獻給神的祭牲和祭物,部分歸給利未人享用(申18:1-5)。「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指約瑟代替犯罪的雅各長子流便承受長子雙份產業的祝福(創48:22),這樣共有十三個支派。「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由於事奉神的利未支派散居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地為業,少算了一個支派,所以參與分地的支派總數仍然是十二個。「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是指分配產業之地給十二支派的原則,都是遵照神所吩咐摩西的,就是用「拈鬮」的方法決定各支派的位置,但地域的大小卻是根據支派的人口分配的(民26:53-56)。
【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吉甲」當時約書亞的指揮總部所在地(4:19-20);「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是與約書亞同為十二探子中不懼怕巨人族,站出來反對其他的十個探子,後來當時二十歲以上的人僅有他們兩個得以活著進入迦南地(民14:29-30)。「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加低斯巴尼亞」,是打發十二探子去窺探迦南地的地方。「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耶和華的僕人」與「神人」,都是稱呼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按著心意回報」,就是將心裡所想的據實報告。「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使百姓的心消化」,就是使眾人心生懼怕並喪膽,「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是指迦勒全心全意順服神的旨意。「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你腳所踏之地」指「希伯侖」,是迦勒40年前作探子到過的地方。「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歸你…永遠為業」,就是歸給你的家族作為產業之地。「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祂所應許的」指應許讓他進入迦南得地。「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這四十五年」,包括曠野飄流的三十八年和征服迦南的七年。「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強壯」指身體狀況經得起打仗。「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爭戰」指上戰場打仗;「出入」指在家日常生活;「力量」指體力和精力。「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在以色列人遵照神的吩咐開始拈鬮分地之前,迦勒率先要求分得四十五年前神所應許的希伯侖(申1:36)。迦勒的要求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見證神的信實。因為希伯侖是最不容易攻取的地方,「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迦勒雖然已經八十五歲了,但他的信心、勇氣和力量仍然沒有減少。雖然那地仍有巨人,但他深信「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必與他同在,把仇敵趕出去。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侖給他為業。所以希伯侖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侖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侖給他為業」。約書亞將希伯侖給迦勒為業,就是將征服希伯侖的任務交給他。「所以希伯侖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迦勒之所以能得著【未得之地】(13:1作產業,是「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相信神【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他們去】(13:6),所以雖然希伯侖有亞衲族的巨人,但仍然能被八十五歲的迦勒攻取。「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表明攻取希伯侖是征服迦南的最後一戰(11:23)。這裡以迦勒作見證,拉開了分約旦河西之地的序幕,鼓勵百姓也照樣憑信心領取神分給他們的【未得之地】。深願我們今天也都要有一顆和迦勒一樣的心志,要專心跟從神,並要憑信心支取基督里【一切的豐盛。】(西2:9-10)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