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書7: 1-26>

作者:霞步思  於 2025-4-15 04: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書7: 1-26】【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在約書亞記第七章中記載了,因亞干「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使神怒氣發作,所以以色列人在艾城戰役中失敗。約書亞在神面前俯伏哀禱,神就告訴他失敗原因,須取出犯罪者。結果神取出亞干,亞干全家被治死,堆石紀念。本章首先說:【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當滅的物」,就是必須被毀滅的物。「犯了罪」,就是亞干偷竊了應當全然被毀滅的物,向神犯了罪。「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亞干一人犯罪,不只連累了自己,還連累了全以色列人。因為【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6:16-19)亞干所犯的是隱藏的罪,是暗地裡的罪,仍未被發現,但神都知道,因我們的神,無所不知的。【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去,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窺探那地。』他們就上去窺探艾城。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裡,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裡的人少。』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去」,「當下」,就是在攻取耶利哥城之後;「伯特利」是舊約中一個重要城市,位於耶路撒冷北面約十七公里;「伯亞文」位於伯特利東面,在曠野的邊緣;「艾」是一座小城。「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窺探那地。他們就上去窺探艾城』」。「窺探那地」,就是搜集對方的軍事情報。「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裡,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這是輕敵的表示。「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裡的人少」。艾城的人口【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8:25),但探子們太自信了,低估了該城的防禦能力,認為「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約書亞亦被探子的話說服,忘了耶利哥的得勝,完全取決於信靠【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所以他在攻打艾城之前沒有尋求神的旨意,也沒有得到神的命令。可見與神交通的重要,而沒有小事不值得我們去禱告。「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逃跑了」就是被擊敗潰散。這時約書亞和以色列人不知道神已經發怒了,他們還以為攻取小艾城,十拿九穩。

【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示巴琳」位於艾城與耶利哥之間。「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因艾城的海拔約800公尺,耶利哥僅約300公尺,故地勢呈「下坡」;「一場戰役損失了「三十六個人」,本來並不算什麼重大損失。但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從何珥瑪開始(民21:3),就從來沒有打過敗仗。他們擊殺了河東的二王,渡過了約旦河,攻取了耶利哥,越來越有自信。沒想到竟然在小小的艾城打了敗仗,躊躇滿志的百姓一下子自信心崩潰了,「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約書亞說:『哀哉!主耶和華啊,禰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旦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旦河那邊倒好。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禰為禰的大名要怎樣行呢?』】「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撕裂衣服… 灰撒在頭上」,是極其悲痛的表示(士11:35)。「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就是在神面前。「約書亞說:『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但河」,約書亞的心中,可能因這次的失敗,自認為前景不妙。「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但河那邊倒好」。「亞摩利人」身材高大,居住在約但河兩岸高地;「約但河那邊」,是指約但河東邊。「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轉背逃跑」,就是見情勢不利逃命為先。「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是指迦南七族人風聞艾城這樣的小城,竟然擊敗以色列人,因此受到激勵,聯合起來圍攻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是指以色列的名聲關係到神的大名,如果神任令以色列聲名塗地,則神的聖名可能遭受世人蔑視與褻瀆。因約書亞完全不知道百姓中間有人犯罪,還以為他們都很順服神。神曾應許【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出23:27),如今卻是「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似乎是神違約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痛苦地求問神「為什麼」,他和摩西一樣擔心神的名、神的榮耀受損(民14:15)。

【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傢具里。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為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起來」是指示約書亞,讓他停止悲傷。「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神似乎在提醒約書亞事出有因,不可一味自責喪志。「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以色列人犯了罪」,一人犯罪「取了當滅的物」,全體承擔罪責。「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傢具里」,「偷竊」,就是拿不該拿的東西;「行詭詐」,是指藏匿所竊物件。「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站立不住」,是指戰敗。「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為成了被咒詛的」。「成了被咒詛的」,是指他們自己成了當滅之物。「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犯罪最痛苦的後果,就是失去神的同在。在整個進迦南的過程里,約書亞的剛強壯膽是倚靠神的同在(1:5、9),百姓順服他也是因著神的同在(1:17);他們之所以能過約旦河,是因為神的同在(3:10);約書亞的名聲傳揚全地,還是因著神的同在(6:27)。現在神要百姓做一個選擇:是保留「當滅的物」、失去神的同在;還是除掉「當滅的物」,繼續神的同在。

【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到了早晨,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室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室,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裡,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起來」這是神第二次命約書亞起來,就是叫他起來行動

;「自潔」指沐浴洗身、洗衣服(出19:10)。「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除掉」就是除掉當滅的物和人。「到了早晨,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取」意思是捕捉、抓住,表明神定意要從祂的百姓中抓出犯罪者,方法可能是抽籤。「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室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室,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由支派而宗族,由宗族而家室,由家室而個人,如此依次拈鬮掣籤,最後得出一個人。「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裡,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他和他所有的」,包括他自己和他的家人、私有物,以及當滅的物。「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愚妄的事」,就是違背神的命令,害己又害人的事。神並沒有讓約書亞立即行動,而是先宣告百姓中間「有當滅的物」,「到了早晨」才抽籤,給了犯罪的人主動認罪的機會。但亞干卻沒有主動認罪,顯明罪必然會使人心剛硬,罪人總會存著僥倖不被發現的心,也總會以為別人也在同樣犯罪。【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使猶大支派(原文是宗族)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一大早先從十二支派中得出猶大支派。「使猶大支派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其次從猶大支派中得出謝拉宗族。「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再從謝拉宗族中得出撒底家室。「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最後從撒底家室中得出亞干。「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認罪」,「我兒」是以父輩的身份勸喻晚輩。「將榮耀歸與…神」,就是承認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在祂面前是不能掩蓋、隱藏的,所以要向祂認罪。「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與此同時,亞干也要將事情向人有所交代。

【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里,銀子在衣服底下。』】「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然亞干已經被拈鬮掣籤的結果所震懾,因此公開認罪。「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示拿衣服」,產自巴比倫的一種長袍,是以金線和絲線為材料,用精細手工編織成的,非常名貴,所以亞干一眼就能認出來。「二百舍客勒銀子」,約摺合二點三公斤;「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約摺合575公克;「我就貪愛這些對象,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里,銀子在衣服底下」。從這裡可以看到亞干犯罪的步驟,他是先「看見」,有眼目的情慾;「貪愛」引動心裡的貪婪;「拿去」將貪愛化為行動;「藏在」遮掩罪行。神並不是不讓人擁有美衣、金子與銀子,但人若愛慕這些過於順服神,追求滿足自己的情慾過於遵行神的命令,這些眼前的美物就成了「當滅的物」,會使我們失去永恆的產業,結果得不償失。【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乾的帳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他們就從帳棚里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乾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乾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乾的帳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迅速取出贓物,口供和證物具全。「他們就從帳棚里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就是將贓物陳列在神和眾人的面前。「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乾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乾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亞乾的兒女」,本來按照律法條例,父親犯罪不可懲罰子女(申24:16),此案因為他們共同參與藏匿了「當滅的物」,所以他們都成了「當滅的物」。亞干一人犯罪,連累家人、三十六位士兵的生命、以色列名聲、甚至神榮耀的名,牽連重大。

【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原文是他們)。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就是連累的意思),直到今日。】「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叫你受連累」,就是因你給以色列人帶來災禍,也必給你自己帶來災禍。「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這裡兩次用了「石頭」,第一次是扔石打死,第二次是扔石掩蓋。「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堆石頭」是為作記號。「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轉意」就是不再紀念以色列人的過錯。亞乾的教訓是慘痛的,而神讓「亞割谷」這個名字世代流傳下去,就是要讓百姓認識到罪可怕的後果,因此能時時警誡自己、遵守聖約。而《約書亞記》所記述的大部分都是得勝,但本章卻特別記載了失敗,為要提醒以色列民,當他們在蒙福的路上跌倒的時候,首先要反省自己是否忠實地遵守了聖約。而恢復蒙福的唯一的出路,就是除掉「當滅的物」,恢復與神的正常關係,才能用順服來支取神的大能。而約書亞在遇到意想不到的失敗后,立即到神面前禱告。願我們今天在人生遭挫敗的時候,也要像約書亞一樣地痛悔,謙卑地尋求聖靈的光照與幫助,不要讓我們的屬靈生命被隱而未現的罪「連累」,以致失去神的同在。我們就要下定決心除掉我們裡面的罪惡,好叫我們能夠重新享受神的同在,過一個得勝的生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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