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的子民當納十分之一>

作者:霞步思  於 2024-7-4 22: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神的子民當納十分之一>
讀經【瑪3: 7-18】【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在瑪拉基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神籍先知瑪拉基責備以色列人另一樣罪,就是他們從列祖的日子以來,就常常偏離神的典章而不遵守,就是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奪取神的供物;但神應許他們若將當納的物全然送入倉庫,必要得神傾福。因此【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禰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在此神責備祂的子民常常偏離祂的典章不遵守,而他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奪取神的供物,就是偏離神的典章的具體證據。所以神向他們呼籲:「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但他們卻問:「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這是以色列人的託辭,他們不知道犯了什麼罪要悔改轉向神?因此神就譴責以色列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禰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以色列人不將當納的十分之一給神,就等同於「奪取」神的供物,與強盜無異。但強盜只是從人手中奪取財物,若人從神手中奪取,其後果可想而知。神所要求於祂百姓的,是在神所給他們的「十分」中,納十分之一給神,十分之九是他們可以享用的,這算過分的要求嗎?可是以色列民沒有把該納的獻給神,這是全國性的情形,不是少數人的問題,「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以色列人竟然通國的人都搶奪該給神的供物和當納給神的十分之一,焉能不受禍呢?因此「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這是奪取神供物所帶來的災禍。奪取別人的東西是罪,是該被罰的。奪取神的東西,豈不更應該受罰?因此他們就成為被咒詛的對象。

但神在警告之後,給祂的子民一項非常寶貴的應許來鼓勵他們納十分之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這是給所有肯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給神之人的應許。「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神不但要求以色列人當納十分之一,也要求他們照神的旨意而納。他們所納的十分之一,應當「全然送入倉庫」,即完全送入神的家中。十分之一不是用來存放在銀行里,或拿來周濟窮人,乃應完全送到神的家中。「使我家有糧」,這「家」就是聖殿(賽56:5),這「糧」是為供利未人與祭司(結44:29-31)。」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並不是神允許他的百姓用試探的心來試探他,因為神是不能被惡試探的。所以這裡「以此試試我」,就是神要祂的子民以十分納一來試祂,來經歷祂,神是否敞開天窗,傾福與他們,甚至無處可容,這必定包括種種的福氣,是數算不盡的。當時的以色列人處在困苦的生活中,他們就以為神如果讓他們的生活先獲得改善,他們便能實行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否則只好將污穢的,有殘疾的祭物獻上。但神要他們知道,不忠實地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正是他們不能擺脫困境,不能讓神「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他們,甚至無處可容」的原因。他們必須先實行奉獻十分之一,神的賜福才會來到。神又應許以色列人,他們肯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田間葡萄樹的果子,最怕的是不熟而落,因為不熟而落的果子就等於無用。如今神應許以色列人,他們肯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神要看顧他們葡萄樹上的果子,未熟之先不掉下來。對神的子民來說家人平安,自己事業成功,兒女學業進步,在所作的一切事上,都亨通順利,這都是成熟的果子,這是何等奇妙的應許!神最後還應許以色列人:「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這是一個忠實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的百姓的景況,這也是他們敬愛神的最具體證據,神也必賜福給這樣的人,使萬國都羨慕他們的景況,因為他們明顯有神所賜的福樂。這是神親口的應許的,神決不食言,祂的話一出,【決不徒然返回。】(賽55: 11)

可惜今天有許多信徒說我們不需要遵守舊約的十一奉獻,因為新約說到奉獻是,只要捐的樂意就好了(林后9: 7)。但這樣說是錯誤的,因為十分之一是「當納給」神,像你和我納稅給政府一樣,我們若不交稅,是犯法的,但不納給神,則必遭受神的懲治。又因為十分之一是「當納」給神的,所以就不是「奉獻」,超過十分之一的才是奉獻。既是當納的,我們就不可隨本心酌定了。一個自稱是信主的人,如果沒有做到十分納一,就是奪取神的供物,因為神說這是我們當納的十分之一。或許又有人說,我收入都不夠生活所需,如何納十分之一?但神說你可以以此試試祂,如果你連試的信心都沒有,那怎能經歷神所說的,要傾福與你的應許呢?那麼我們如何計算十分之一呢?我們應該從當月的總收入中,納十分之一給神,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是神對我們的基本要求。本人在遵行納十分之一給神之後,就經歷神所賜的福氣如這裡所記,神「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神既然應許要傾福與我們,豐裕到無處可容,我們為什麼不肯甘心樂意納十分之一給神呢?因此每一位信徒都要明白瑪拉基書三章中的這段經文,不要奪了神的供物,而讓咒詛臨到你身上。而是要明白神的話,然後加以謹守遵行,這樣神必為你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甚至無處可容!

【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禰呢?『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神再次責備祂的子民在話語上頂撞祂。以色列人蓄意頂撞神,卻故作不知,推卸己過。「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麼益處呢?」「徒然」的意思是指不值得、沒有果效。他們又說,遵守神的命令、或者在神的面前苦苦齋戒是沒有益處的。這裡所說的「苦苦齋戒」包括了禁食,也是指穿著喪服舉哀。當他們在沒有家人喪亡的情況之下這麼做,是為了表示為罪哀傷,祈望得到神的赦免。如果目的是為了得到神的赦免,為什麼他們說「沒有益處」呢? 他們這樣埋怨的結果,就表露出他們「苦苦齋戒」別有用心,目的是為了使自己得到益處。「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以色列人憑他們只看見世上一部分惡人未曾遭報的情形,便懷疑神的公義,以為敬虔事奉神是枉然,倒是那些狂傲行惡的人反而亨通。其實說這樣活的人不過只看見別人的惡,未真正看見自己的惡。倘若神也像他們所想要立即報應惡人那樣地對待他們自己,恐怕他們自己也早已滅亡了。但神對於每一個惡人應受的報應和審判,自有他自己的時候和計劃,豈是人所能妄論的呢?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神在這裡清楚地告訴祂的子民,當那些懷疑神公平的人正抱怨神的時候,神卻側耳聽那些敬畏神的人彼此談論。可見神並沒有忘記那些敬畏他的人,甚至他們的談論也留心傾聽。那麼何必為惡人心懷不平呢?何必因為惡人在今世暫時得勢而頹喪呢?但敬畏神的人卻是神所眷念的,「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因此我們所最要留心的,不是神什麼時候懲罰惡人,而是神是否正在留心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要只顧問別人行惡為什麼未見報應,乃要問自己的名字是否已記在神的冊子上。而敬畏神的人將會得到何等美好的應許,「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神必要如同父親憐恤自己順命的兒女一樣的憐恤他們。「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就是在神所定的日子,他們必要悔改轉向神,在神審判的光中,必要看見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他們之間的區別。而神給敬畏祂、事奉祂的人的最高賞賜,就是成為屬祂的人,而且特特歸祂。而今天我們若敬畏神,並且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給神,神必將極大的福氣臨到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敬畏神,我們還要忠實地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讓神「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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