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2: 1-17】【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在瑪拉基書第二章中,神籍先知瑪拉基責備背約的祭司和百姓。首先神籍先知責備背約的祭司:【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眾祭司啊」,先知瑪拉基傳達神的話,專門針對著那些在神與人之間負有責任的祭司們。「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神將誡命交在祭司們的手中,是要他們負起責任。「萬軍之耶和華說」,是指下面的話乃是神的警告,「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這是警告祭司,他們若不聽從,也不把神的話放在心上,而且不尊重神的聖名,歸榮耀給神。後果將是「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神的原意是要借遵行誡命,賜福給他們,但他們若不遵行誡命,不僅失去福分,甚且必遭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指神判定祭司們因為沒有負起遵行誡命的責任,咒詛必會臨到,不會撤回,一旦宣布,立刻生效。「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祭司若不遵行神的命令,不僅本身會受到神的懲治,甚至還會連累到子孫後代,即他們的「種子」,後果何等可怕。「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犧牲的糞」,指祭牲的糞便,必須被搬到營外或城外燒掉(出29:14)。用「犧牲的糞」抹臉,使祭司受到極端的羞辱和藐視,這正是祭司羞辱和藐視神的報應。「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指祭司必如清除糞便一般的被焚燒,這就是神的「咒詛」。而每個新約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神已經把整本聖經賜給了我們,我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神也會使我們的「福分變為咒詛」。不管我們用什麼理由來逃避讀經,都是藐視神、「不把誡命放在心上」,結局也要「與糞一同除掉」!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譯: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是指祭司們將會因受神的咒詛和懲罰而明白,神將祂的誡命傳給他們乃是要他們負起遵行的責任。「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神把【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民25:13)賜給亞倫的孫子,這約將「常存」而永不廢棄,因此神發出「咒詛」警告的目的,是要領祭司們悔改,堅固神【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尼13:29)。「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是指這話是大能的神說的。「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神曾與亞倫之孫非尼哈所立之約是「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神賜福非尼哈,因為「他存敬畏的心」,非尼哈為捍衛神的尊榮,殺死一對正在冒犯神的男女(民 25:12-13 )。所以祭司在存心和態度上必須敬畏神,懼怕虧缺了神榮耀的名,如此才能成為忠心的祭司。「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表明祭司有教導百姓律法的責任。「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祭司的口中既然充滿了律法,也就沒有不義話了。「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神設立祭司的制度,是要祭司像以諾和挪亞一樣與神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不但自己遠離罪孽,並且還要使百姓離棄罪孽。「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祭司的職責是教導百姓認識律法,所以他們的嘴裡應當豐豐富富地儲存律法的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百姓也應當向祭司求問律法,以便從祭司的口中尋得律法的知識。「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指祭司是大能之神所差派的使者,專門教導百姓認識律法。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你們卻偏離正道」,祭司們自己卻偏離了正確的道路,亦即不遵行律法的誡命。所以他們用錯誤的教導來誤導百姓,所以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亦即違背了律法的誡命。「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是指神與利未支派所立的生命和平安之約,被祭司們毀壞而廢棄了,因此神被迫收回賜福與施恩的應許,變為咒詛。「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是指這話是大能的神說的。「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祭司不守神的道,藐視神的名,神就使他們被人藐視,他們不再有尊貴的地位。「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祭司因貪婪受賄賂,或因徇私的緣故,對一些人放寬律法的要求,苟且行事,這是神嚴禁的事。【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是指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兒子(出4:22)。「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萬民雖然源出同一位神,但以色列民被神所揀選,特作祂自己的子民。「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就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奪取弟兄所擁有之物,這在神面前是不容許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是指褻瀆並違背了神與他們的列祖所立的諸約,這也是神所禁戒的(結17:19)。猶大人行事詭詐」,此處猶大人是指神的子民。神的子民彼此之間以詭詐相待,是得罪神的事。「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此處以色列指神子民所居住的迦南全境,耶路撒冷特指神子民的敬拜中心。神的子民在生活中和敬拜上,犯了一件神所憎惡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神的子民娶敬拜事奉偶像假神的女子為妻,使神所喜愛的聖潔受了玷污,就是褻瀆神。「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指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凡是與異教徒通婚的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就是向獨一的真神獻祭,也不能寬容。「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雅各的帳棚」指全體以色列人。「剪除他」,就是神要將犯罪者從以色列民中驅逐出去(尼13:28-29),神要使他們在以色列中絕後(結24:21),可見此罪之大。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是指以色列民除了「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之外,又犯了一件得罪神的事,是與婚姻有關的罪。「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原文中沒有「前妻」,因猶太婦女不準站在神的壇旁。所以「嘆息哭泣」,是指當負心丈夫獻祭時,在神眼中彷佛看見他髮妻的悲傷眼淚遮滿了祭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因他們的罪使公義的神大發義怒,而拒絕從獻祭之人手中收納供物。「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那背棄妻子的獻祭者,昧著良心,故裝無辜,詢問神為何不喜悅他的供物。「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全知的神知道每一個人所作所為,在此站在公正的立場,見證前度婚姻破裂的事實。「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神重視他幼年所娶之妻,因為她是你的配偶,是你盟約的妻,雙方在神面前具有盟約的關係,彼此都有信守盟約的義務,因此不容無故輕易毀約。「你卻以詭詐待她」,就是對妻子不忠,以欺騙的方式拋棄了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嗎?」全能的神,祂能夠一次就造出許多人在地上,但祂卻只造亞當一個人。「為何只造一人呢?」意指神在起初為什麼單單造亞當一個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神只造亞當一人,夏娃也是從他而出,二人成為一體,在神所設立的神聖婚姻制度下,誕生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這是神的警告。因此神的子民應當謹慎自守,夫妻之間要忠誠相待,千萬不可虧負對方。「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神在此特別用「以色列的神」來稱呼祂自己,表示祂對屬神的人寄以厚望,盼望神的子民能在地上達成祂的心愿。「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神所恨惡的兩件事就是:離婚與以強暴待妻。「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神再次警告百姓「當謹守你們的心」,在神、在人面前都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指神以祂的大能述說這話,違者必會從祂得報應。【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祂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祂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裡呢?』】「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是指百姓頑梗強辯的話,使神感到厭煩。「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祂呢?』」他們不肯承認自己有錯,這就是令神厭煩的話。「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祂喜悅他們』」。這是否定神公義的屬性,是對神的褻瀆。「或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這是質疑神的公義,他們以為自己的理由充足,因為惡人未受刑罰。但神對每一個惡人和整個邪惡的種族或世代之審判,自有其全備的計劃和定旨,祂不會按照人憑今世的眼見來斷定。所以這些人「用言語煩瑣「神,不過顯出渺小人的無知,不明白神的作為。但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神的作為,並要堅信神的公義至終必要彰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