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啟19: 1-2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4-7-1 04: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啟19: 1-21】【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在啟示錄第十九章中,使徒約翰首先說:【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這裡的「此後」,是指巴比倫大城被傾倒之後(18:2),也就是大災難期將近結束的時候。「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這裡的「群眾」,就是新舊約所有蒙恩的聖徒(18:20),此時他們都在「天上」。他們「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這些「群眾」都是蒙恩的人,他們認識神的恩典和祂大能的作為,如今在天上他們就要讚美神,並且經歷越深刻,讚美就越大聲。因為聖徒的得救和得勝都在乎神榮耀的顯現和祂大能的作為,因此「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救恩」是屬乎神,救恩的門是神開的,也是神關的。「榮耀」是屬乎神,任何人都不應竊取神的榮耀。「權能」是屬乎神,神使許多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活過來(弗2:1-2),正是神的權能,這首哈利路亞頌,是頌讚神的「救恩、榮耀、權能」,和永遠的得勝!然後他們頌讚神公義的審判:「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祂的判斷」,是指神的審判,「真實」,指神的審判是按照實際的情形,「公義」,指神的審判是跟據公正合理的方式,因此神判給大淫婦的刑罰是合情又合理的。所以哈利路亞頌再次強調了「大淫婦」的兩條大罪:「用淫行敗壞世界」,以及「流僕人血的罪」。巴比倫大城就是大淫婦,因為她用淫行敗壞了世界,這大淫婦也流「僕人血的罪」,即殺害聖徒的罪。巴比倫大城已經傾倒了,神已經向她追討了這罪,給眾聖徒們伸了冤。因此眾聖徒在天上「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燒淫婦的煙」,就是淫婦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的煙。「直到永永遠遠」,是指她所受的刑罰是永永遠遠的。這首哈利路亞頌,是頌讚神向那大淫婦施行了公義的審判!

【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祂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他們是天使和一切受造活物的代表,與天上蒙恩的群眾有別。「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這「阿們」,意思是誠心所願,表示二十四長老和四活物完全贊同天上眾聖徒的哈利路亞頌。「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這是天上的宣告,是主耶穌所發出的「聲音」,祂呼召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要來讚美神:「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祂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讚美神乃是每一個屬神的人該盡的本分,無論他屬靈的年日長或短,都該讚美神!【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約翰在異象中「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這是對主呼召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要來讚美神的回應。「群眾的聲音」,是指天上眾聖徒的讚美聲,巨大且眾口一致。「眾水的聲音」和「大雷的聲音」,是形容天上讚美的歌聲雄壯宏亮,好像大水的聲音和大雷的聲音一樣,非常震撼。「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哈利路亞」,是蒙恩者、天使和一切受造活物同聲一致的頌讚:「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這也是回應第七號吹響后的宣告:【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1:15),【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們感謝禰!因禰執掌大權作王了】(11:17)。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這是「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就是主耶穌基督迎娶新婦、擺設筵席的時候到了。教會已經被「許配」給了基督(林后11:2),基督再來時將正式擺設婚筵,而「羔羊之婚筵」,長達一千年(20:3),一直到新天新地出現,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新婦」是指信徒中的得勝者,他們是「自己預備好了」。這裡的「自己」具有很深的意義,我們「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並不是出於「自己」(弗2:9)。但我們的「得勝」,必須自己竭力追求才能得著。所以我們各人得救以後,都要各自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蒙恩得穿」,是指信徒的得勝雖然出於自己竭力的追求,但也是因著神的恩典,才得以達到這個地步。「光明」,指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2:15-16)。「潔白」,指潔凈自己,像祂潔凈一樣(約壹3:3)。「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義」是指聖徒行為上的義。而聖徒身上有兩種義的衣服:第一,是得救時所穿上基督作我們的義(林前1:30)。第二,是得救之後在行為上彰顯基督是我們的義(腓1:11)。聖徒所行的義就是指後者,只有自己預備好了,穿上「義行」,的衣服,才能參加羔羊的婚筵。而一般信徒常把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義,和我們借著基督所行出來的義,兩者混雜不清。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在客觀的地位上是已經被神稱義了(羅3:28),但在主觀的經歷上還必須活出「義」的行為來(雅2:24)。

【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天使吩咐約翰:「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你要寫上」,為要讓我們後世的人能念而又遵守(1:3)。「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這是啟示錄中的第四福。天使又強調:「這是神真實的話」,表明這句話非常重要。這時約翰因得著神借天使啟示將來的榮美,他就要拜天使,「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這是使徒約翰所犯的兩次同樣的錯誤(22:8-9)。他特地將兩次細節記錄下來,就是要提醒信徒不可敬拜天使和人,唯獨要「敬拜神」。所以當約翰俯伏在天使的腳前,正要拜他時,就遭天使阻止,「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信徒尚且不可敬拜天使,更何況對那些同作耶穌的見證、同是僕人的弟兄,更千萬不可敬拜。「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因為」說明為何不可敬拜天使。「預言的靈意」,是指聖經中所有的預言,特別是《啟示錄》中所有的預言,它們的用意和目的,都是在「為耶穌作見證」。天使在此是奉差遣向使徒約翰說明「赴羔羊婚筵」的預言,而天使也和約翰一樣,都是同作耶穌見證的僕人。因此我們都要知道,我們只有一位主,我們只能敬拜祂,並要為祂作見證!【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祂的眼睛如火焰,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約翰看見「天開了」,這是指主再來時公開的降臨,那時祂不再隱藏在空中雲里(帖前4:17),而是眾目都可以看見祂(1:7)。「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騎在馬上的」就是基督,祂第一次來的時候是【謙謙和和地騎著驢】(亞9:9),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將騎著爭戰得勝的「白馬」。「稱為誠信真實」,指基督的再來信實地成就了祂的應許(約14:3)。「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這是說到兩方面,一方面是「祂審判」按著公義」,另一方面是祂「爭戰」按著公義,主是公義的,所以祂的審判必按著公義來進行! 「祂的眼睛如火焰」,象徵基督的審判乃是根據祂的鑒察,沒有任何事情能夠向祂隱瞞(1:14)。「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表示祂配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因祂已經得著了各種尊貴榮耀的冠冕(來2:7,9)。「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名字」,代表基督的所是。「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表明祂的所是,沒有人能夠完全識透,因為受造者永遠都不能完全了解造物主。

【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這「血」不是指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而是指祂在爭戰中所濺敵人的血(賽63:1-6),這表示祂戰無不勝,所向無敵。「祂的名稱為神之道」,指基督就是神的生命之道(約壹1:1)。「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是指得勝被提到天上的信徒,也包括那些至死忠心的殉道者(17:14)。「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就是聖徒的義行。「跟隨祂」,就是一直與基督同在,基督如何,跟隨祂的人也如何,基督騎白馬,跟隨祂的眾軍也騎白馬。但這些在「天上的眾軍」,他們不用作戰,主耶穌不用任何人助祂擊敗仇敵。因他們是羔羊的新婦,而羔羊之婚筵的序幕,就是與主同享得勝的喜樂。【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祂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這「利劍」,就是從主口中所出的話,表明祂的話大有能力,「可以擊殺列國」。「祂必用鐵杖轄管他們」,象徵基督掌握全權,無人能反抗。也表示得勝是基督自己做成的,「天上的眾軍」只是跟隨。「踹踏全能神烈怒的酒榨」,象徵神的仇敵最終徹底覆滅,就是第七碗時的哈米吉多頓大戰(16:13-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祂衣服」,是祂爭戰時所穿濺血的衣服,「大腿」,是祂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的能力所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是指祂的王權和主權出自祂的大能,在萬有之中無人能與祂抗衡,祂的大能超乎萬王和萬主之上。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約翰「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這時還沒有開戰,天使就「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這表明基督必然得勝。神在大自然中安排了一些專吃屍首的飛鳥,這時空中的飛鳥就以「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為食物,就是要吃所有在哈米吉多頓之戰中被主所殺者的屍體。【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祂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敵基督的軍隊,是由「獸」親自領頭,「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跟隨。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全地的政治勢力和大眾不但不會棄絕敵基督、悔改歸正,反而「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祂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雖然敵基督的軍隊聲勢浩大,但是,這場戰爭很快就結束了,「獸」和「假先知」瞬間就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是指他們未經【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20:11-12),就直接「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也就是說,敵基督和假先知是最先進入火湖裡的兩個人,當時火湖裡還沒有人,在那裡他們要永遠受痛苦。「這火湖」,就是地獄(可9:44),「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其餘的」,就是跟從敵基督並他們眾軍」的,都被基督「口中出來的劍殺了」。他們的屍首被飛鳥吃盡,但並沒有立刻被扔在「火湖」里。之後他們將復活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再「被扔在火湖裡」。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後,撒但暫時還要留在無底坑裡(21:1-3)。至此我們來到大災難時期的終結,主耶穌贏了哈米吉多頓之戰!惟願我們今天都要穿著潔白的細麻衣,緊緊地跟隨主耶穌,這樣我們將來就能與主同享得勝的喜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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