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耶和華神對祭司的斥責>

作者:霞步思  於 2024-6-7 23: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耶和華神對祭司的斥責>
讀經【瑪1: 6-14】【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瑪拉基書第一章的這段經文,是耶和華神對祭司的斥責。當時被擄去巴比倫的以色列已歸回故土,新的聖殿也已建成,他們雖然在那裡敬拜神,卻沒有存敬畏的心,不按神的律法獻祭。所以神在這裡指責祭司:【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禰的名呢?』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禰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藐視」有輕視之意。神的名是榮耀的,大而可畏的,本應受到尊重,但這些身為侍奉神的祭司卻輕視神的名。祭司是侍奉神的人,他們的職責就是教導百姓敬畏神、尊崇神,現在連他們自己都喪失了敬畏之心,以致於藐視神的名,這是何等的失職!緊接著,神又具體地指出這些失職祭司藐視神之名的具體行為。「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因著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從出埃及開始,神就宣告【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4:22),是事奉【天地之神的僕人】(出3:12),因此神是他們的「父親」和「主人」。可是神既為他們的父親和主人,卻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尊敬和敬畏。而這些祭司卻裝作無辜地明知故問:「我們在何事上藐視禰的名呢?」可見祭司們並不認識自己行為是得罪神,也充分顯示出他們的自以為義、不認識自己以及靈性昏昧的狀況。神就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證據,「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就是把不潔凈的祭物或有殘疾的祭物獻上。他們還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耶和華的桌子」,就是祭壇。祭司們的心裡以為祭壇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桌子,並不值得特別重視。因此神斥責他們:「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神的律法要求只可把潔凈、無殘疾的祭牲獻給他,但這些祭司卻容許百姓把瘸腿的、有殘疾的、瞎眼的祭牲獻上,這種行為是邪惡的。「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將有殘疾的牛羊獻給地上的官長尚且不蒙悅納,何況天上的神呢?以色列人竟然把神看得比世上的官長都不如,這就證明他們真的是在藐視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先知一再強調,神是「萬軍之耶和華」,祂統管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祂比人間的官長更加輕慢不得。如果他們怕得罪人間的官長,那麼他們就應該更怕得罪萬軍之耶和華。今天我們也很容易墮入漫不經心地奉獻,或許你有多餘的時間,才想到事奉神;或許你有件殘舊不要的東西,所以把它送給教會。這一切不是懷敬畏神的心而作的奉獻,都可算是藐視式的奉獻,是一種惡的行為。

接著先知苦勸這些失職的祭司們向神認罪悔改,求神憐憫【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祂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祂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先知瑪拉基勸這些失職的祭司們向神認罪悔改,求神憐憫。並且告訴他們,「這妄獻的事」,雖是百姓之罪,祭司本應攔阻此等藐視神的行徑,拒絕收納,並應當面指出其錯謬之處,督促其歸正,可是祭司卻沒有這樣做。當這些失職的祭司從百姓手中收納這些有殘疾的祭牲的時候,百姓就會誤以為神也會收納,就使得百姓越發地輕慢神,因此神要向這些失職的祭司追討罪過。【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凈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關閉聖殿」是一件大事,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聖殿的存在象徵著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現在神卻說「甚願」他們把殿門關閉。「甚願」表明神傷心的程度之深,也是非常痛心的話,更表明神對他們所存輕視的態度到了不能再容忍的地步。倘若聖殿只為獻污穢的祭物,就不如把殿門關上好了。但當以色列人繼續不理會神的警告時,就算他們不肯,神還是會親自把聖殿的門關了,後來的歷史發展就是個明證。主后70年,羅馬的提多將軍帶著大軍到猶大地來平亂,聖殿被徹底燒毀,正如主耶穌基督所預言的,沒有一塊石頭疊在一塊石頭上面。直到今天,以色列人還不能恢復在聖殿敬拜。但「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凈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這是預言將來有一天,即今天的恩典時代,在全世界各地,神的名必被許多外邦人信徒尊為大。而這些祭司非但不檢討自己的失職,他們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由此可看,這些祭司們對自己的事奉已經失去了熱忱。他們把年復一年、月復一月、日復一日的獻祭任務當作不得已的重擔,在那裡勉強為之。他們忘記了,神要他們獻祭的目的是要他們通過誠心的獻祭,使自己成為聖潔,然後才可以和聖潔的神親近。神又說:「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祭司接納有殘疾的祭牲,但神絕不從他們手中收納。

【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律法規定,許願者還願時應該用無殘疾的公羊(利22:18-20),但這些「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卻獻上有殘疾的。這樣的祭物不但不能表示感恩,反而代表「褻瀆」,這種自作聰明的詭詐行為必然會被神「咒詛」,因為神極其憎惡這等詭詐的行徑,就明言要咒詛這樣的人。今天,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但我們若不肯把生命中最好的時間、精神和力量獻給神,而是想等工作穩定、孩子長大、房貸付清、年老退休以後再去事奉神,同樣也是「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神的百姓「行詭詐」欺騙神,但神使用舊約的最後一位先知宣告:「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將來有許多蒙神揀選的外邦人反而敬畏神。在新約里,聖靈則宣告對以色列人的計劃,因著以色列人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11:11),【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5-26)。而耶和華神對祭司的這些斥責,也適用於我們每個人的事奉上,如果我們沒有把最寶貴的獻上,只肯把剩餘的時間、金錢和精力給他,就與這些人同罪。如果我們認為神是大君王,祂配受奉獻,那麼我們獻給神的,必須是最好的!為此,願我們今天對神不但要常存敬畏與感恩之心,並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阿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5 12:1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