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何1: 1-1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11-23 06:3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何1: 1-1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從今天開始要分享《何西阿書》,它是先知何西所寫的,所有的先知書,都是以先知的名為書名。《何西阿書》是「小先知書」中的第一卷,而「小先知書」,並非指先知的地位較小,也不是指書中的內容較為次要,而是指各書的篇幅較短。事實上這十二卷小先知書的預言,不僅關乎以色列和猶大國和它們周遭的列國,並且也關乎將要來的彌賽亞國,所以相當重要。《何西阿書》作為十二先知書的首篇非常恰當,因它的篇幅最長,也包含了立約、審判和盼望等重要的主題,有助於引導我們領會後面的十一篇先知書。何西阿是一位北國以色列的先知。神借大衛所建立的國,歷經所羅門王,在羅波安時代分裂為南國猶大國和北國以色列國。在神呼召何西阿作先知時,是以色列國最黑暗的時期,百姓的屬靈光景極其黑暗,他們道德敗壞,離棄神去拜偶像墮落到了極點。因此神就借著先知何西阿向以色列民宣告,神必追討行邪淫背道的北國以色列。在本書中,神一方面嚴厲的譴責以色列民的邪淫背道之罪,並宣告亡國的審判,另一方面卻以「慈愛」為全書的重點,表明神對以色列民專一忠誠的愛,並指出神要百姓必須向祂專一忠誠。雖然百姓的罪行必召來刑罰,然而神最終的目的,是要他們悔改歸向祂,顯明神對選民不離不棄的愛。新約多次引用《何西阿書》(路23:30等)。在本章中先知何西阿首先說:【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烏西雅」,是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又名亞撒利雅(王下14:21~22)。「約坦」,是烏西雅的兒子,烏西雅生前最後幾年,因患嚴重的大痲瘋病,約坦曾帶父王執政,然後繼位(代下27:1-9)。「亞哈斯」,繼約坦為猶大王,為人及剛愎兇惡(代下28:22-25)。「希西家作猶大王」,聖經稱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下18:3)。「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羅波安」,繼「約阿施」作以色列王又稱耶羅波安二世。「耶和華的話臨到」,說明本書的信息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備利的兒子何西阿」,因聖經中經常有同名不同人的情形,故一般都會提到他是誰的兒子。何西阿是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晚年開始為神說話,一直到猶大王希西家早期,可見他作先知的年日相當長,長達六十年以上,是在先知職位上最長的一位先知。與他同時代的先知有以賽亞、彌迦、阿摩司。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神吩咐何西阿:「你去娶淫婦為妻」,「淫婦」就是好淫蕩的女子,婚後會成為淫婦,也可能指她婚前就是巴力廟中的廟妓。「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是指將來她在婚外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這是將何西阿個人的家庭情況,轉指以色列全民對神不忠,全民拜偶像,就像妻子有了外遇。神常把自己比喻成以色列的丈夫(賽54:5;耶3:14),先知何西阿與妻子的婚姻,正代表了神與悖逆行淫的以色列的關係。「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所說的兩件事都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但人都不能接受的事情,神怎麼能接受呢?表面上,是神讓何西阿受了委屈,實際上,神是要借著何西阿的婚姻,發表宇宙的造物主所受的委屈:「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神就借著何西阿不合常理的婚姻,見證百姓的在神眼中就成了淫婦。照理以色列民本當被神棄絕,但神借吩咐何西阿取淫婦為妻,表明神心中仍盼望能挽回背棄神的人。【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先知何西阿就遵行神的話,「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她是個淫婦。「給他生了一個兒子」,表示長子是何西阿的親生兒子。「給他起名叫耶斯列」,「耶斯列」的字義是「神驅散」,這也是以色列北部的肥沃平原,也是重要的古戰場。「再過片時」,表明此時很可能是耶羅波安二世的末年。「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指耶戶為了謀奪王位,曾在耶斯列魯莽地殺害亞哈的眾子(王下10:1-11)。「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是預言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擄亞述(王下17:6)。「以色列家的國」,指以色列南北分裂以後的北國,本書中的「以色列」,大都指北國以色列。「到那日」,是預言主前724年,【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王下17:5)「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是預言亞述將在耶斯列平原摧毀北國的軍事力量(王下17:5-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這裡沒有提到「給他」,說明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這名的字義是「不蒙憐憫」,表示以色列家墮落到不能蒙神「憐憫」的地步。「決不赦免他們」,指以色列被神棄絕,任令亞述人前來擄掠。「我卻要憐憫猶大家」,指南國猶大。「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是預言北國以色列被擄21年以後,亞述王西拿基立圍攻南國耶路撒冷,神只差派一個天使,就【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王下19:35),以致猶大百姓根本不需要「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7節)。神就是要借著猶大的得救來證明,北國滅亡,並不是神不能拯救、也不是神不願拯救,而是因為百姓跟隨假神、離棄真神,拒絕接受神作自己的拯救。【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表明距離神上一次的警告已經過了大約三年的時間。「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給他起名叫羅阿米」,意思是「非我子民」,因北國背棄西奈之約(出19:1-8),不願意做神的子民,神就棄絕以色列。「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這表示神有一個時期要棄絕以色列,但這棄絕不是完全的,也不是永遠的。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何西阿在此預言將來以色列和猶大會復興,並且成為一國,那時「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神一面宣告審判,一面預言復興。「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這個宣告清楚地表明,神的救贖計劃並不倚靠人的主動迴轉,而是完全根據祂自己的預定和大能。【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南北兩國分裂之後屢有紛爭,但神卻預言「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十二支派將重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結37:22)。「從這地上去」,是指從被擄之地歸回,並在這塊土地上繁榮起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耶斯列的日子」,指神復興以色列的日子,將在千年國度里完全應驗。「耶斯列」,既有「神驅散」的意思,又有「神栽種」的意思。當神的子民在屬靈上犯了淫亂,神的審判懲罰也必臨到,因為凡祂所愛的,祂必管教。但最後耶和華應許以色列要復興,這是先知書中常見的,在嚴厲的警告或責備之後,就有一段滿有指望的應許,這表露出神慈愛的心腸,在刑杖之下仍有恩典。因為懲罰只是神愛的一種方式的表現,祂的目的就是要叫以色列民離開罪惡歸向祂。今天當我們看到神審判的懲罰和挽回的愛。願我們都要敬畏神,並要向神獻上由衷的感謝和敬拜!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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