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腓3: 1-2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9-26 18: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腓3: 1-2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在腓立比書第三章中,使徒保羅首先說:【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保羅」還有話說」,表明他對信徒的愛,雖然他已經教訓了信徒許多的事,但他說了還要再說,再三教訓和勸勉他們。而保羅在此所要勸勉信徒的是:「你們靠主喜樂」。「靠主喜樂」,就是「在主里喜樂」,保羅對於怎樣在主里喜樂,已有豐富的經歷,就如他在監獄中還能寫充滿喜樂信息的書信給腓立比人,所以他說:「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但他也希望腓立比信徒能經歷他所經歷的,因為「於你們卻是妥當」。如果信徒要在主里喜樂,就必須持守和遵行主的道,這樣就要分辨誰是真正傳神道的人。因此保羅提醒信徒:「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這裡保羅以三次「防備」,來加強語氣。這「犬類」,是指猶太律法主義者,因他們擅闖教會,不斷叫囂狂吠。 「作惡的」,是指那些雖然熱心從事工作,工作的結果卻是作惡,不但使人失去喜樂,而且使人對福音混淆不清,非常危險。「妄自行割的」,就是這等割禮派的異端,他們不認識割禮的屬靈意義,卻把割禮當作誇口的資本。因他們的道理容易使當時的信徒陷入迷惑,所以使徒再三要信徒留意防備。可見使徒對傳講異端的人是十分嚴厲,毫不客氣,直呼他們是「犬類」,是「作惡的」,因此我們對於那些異端邪派的人也不必客氣,因為他們會污染神的教會。「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在此保羅闡明真割禮的意義。「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17:11)「真受割禮」,是針對那些假教師提倡的肉體的割禮而講的。保羅明確指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個「我們」,就是保羅和那些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保羅在羅馬書2:29中說:【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說明真割禮是內心順從神的靈,而進入以心靈誠實敬拜神的生活。而在基督里受了真割禮的人,就以「基督耶穌誇口」,就是以基督為他們所完成的救恩誇口。「不靠著肉體的」,就是不倚靠肉體來遵守律法規條的。當時割禮派的人不但以割禮作為得救條件之一,而且以自己肉身受過割禮為誇口。這完全違背了割禮的真正意義,也與割禮的屬靈意義背道而馳。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這裡保羅講到自己以往熱心律法的情形,表明他現今反對憑割禮得救,並非對律法沒有認識。他是具備那些律法主義者所以為誇口的一切條件,且曾比他們更熱心律法。所以他說:「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靠肉體」就是指靠著肉身曾受割禮。若割禮派的人以為他們可以靠著肉身曾受割禮為誇口,以為他們才是正統,那保羅更可以誇口了,因他生下來「第八天受割禮」,是完全遵照律法行事。他是「以色列族」,生來就是被神揀選的選民。他屬於「便雅憫支派」,這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強有力的支派,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由該支派產生(撒上10:17-24)。他又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表示他是很純正的希伯來人,即正統的猶太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當時法利賽人是最熱心律法的,保羅曾在法利賽人的迦瑪列門下受教(徒22:3)。而且保羅在未信主之前,為著律法大發熱心,四齣捉拿信徒,逼迫教會(徒23:3-4)。「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這是按著律法主義者的標準說的,意思就是凡是律法規定人須要遵守的,他都遵守了,別人不能指摘他的錯處來。【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保羅過去所認為與他「有益的」的事,就是熱心律法的事,但現在他「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先前」與「現在」,說明他的生命已因基督而被改變。「不但如此」,表示他不但將先前以為有益的事當作有損,也將「萬事」當作有損。這「萬事」就是基督以外的一切事物,不但包括罪惡和一切讓人羞恥的事物,也包括功德和一切能讓人誇口的事物,即使原本是一件好事,也是「有損的」。因他「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所以保羅說:「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說明凡是不屬基督的事,都是有損的,都是該丟棄的。「看作糞土」,保羅並不是說「萬事」本身都是「糞土」,而是說與「得著基督」相比,它們都應當被「看作糞土」。保羅丟棄萬事,就是「為要得著基督」。捨棄與得著成正比例,這是一項屬靈的「定律」,我們丟棄萬事有多少,就得著基督有多少,我們更多地捨棄今世的罪惡與虛榮,就更多地得著基督。

【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復活。】「得以在祂裡面」,不單是指已往的經歷,也是指現今持續不斷的一種關係。「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保羅在此並非表示他自己靠律法也可以稱義,只不過說到有兩種不同的義,一種是「因律法而得的義」,一種是「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而保羅所得的不是律法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這裡將信神與信基督看作是一樣的。按猶太人來說,他們本來是信神的,但必須要信基督才得救。一個人只信神而不信基督,還不能稱義,因為是基督降世,為人完成了救法,若不借著基督,無法得神的恩赦,就無法到神那裡。但按外邦人來說,他們本來不認識真神,也不認識基督,當他們接受基督為救主時,同時也歸信了真神。所以對外邦人來說,信神與信基督實際上是相同的。「使我認識基督」,不但在客觀上認識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且在主觀上經歷基督的所是和所作,不但與基督親密相交,而且效法祂。「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保羅不只是曉得主從死里復活的事實,更是從生活工作的經驗中曉得這事實本身就是福音,就是能力。可見保羅在苦難中,對基督復活的大能確有豐富的經歷和深刻的認識。「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就是跟隨主所曾行的腳蹤,甘心為福音受苦,不照人的意思,只照神的旨意生活。「效法祂的死」,不是叫我們效法主耶穌那樣去釘十字架,而是要我們效法主耶穌那樣地舍己,那樣絕對地順服神。「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復活」。這裡的「或者」,不是指保羅對自己的身體復活沒有把握,他對信徒身體必將復活,早已堅信不疑,他在林前十五章中很確實、詳細地向信徒講解,所以保羅深信自己必能復活。當主再來時,所有在主里睡了的人都要復活,但只有得勝的基督徒才能有分於,在國度里與基督一同作王(啟20:4)。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按保羅豐富的靈命與經歷而論,他已經為基督看萬事如糞土,又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且認識祂復活的大能,但他仍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我乃是竭力追求」,指願意付上一切代價來追求。而保羅所追求的目標,就是「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保羅不是照他自己所定的目標,而是照主耶穌所要他得著的,作為追求的目標,這偉大的目標,是使他不停止前進的原因。保羅再次表示「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這句話不是故作謙虛,而是一個真正認識主、又認識自己的人的真實體會。因此他說:「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忘記背後」,不單是忘記那些罪惡、失敗、不好的事,連從前種種的成就、得勝,也要忘記。因為不忘記以往的成就,就會自高自滿,不忘記以往的失敗和軟弱,就會灰心沮喪,不能前進。但保羅「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論「背後」是好還是壞,是得勝還是失敗都要忘記,這樣他才能「努力面前的」,才能「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標竿」是設在跑道的終點,供賽跑的人目光專註的標誌。「直跑」就是不管旁邊的事物,也不理會別人的譏笑或稱許,而是一心向前。天路的賽跑必須「直跑」,不能跑岔了路,也不能跑彎曲迂迴的路,同時又不能跑跑停停,必須是不停的直跑到終點,「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有人或以為,這種為得獎賞而追求的目標,並不算是最高尚的動機。但這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表示,得獎賞不獨是保羅的盼望,神也喜歡他得著。而神喜歡他得的心,絕不下於保羅自己。所以保羅以能得神的獎賞為奔跑的目標,正合乎神樂意賜恩的心。可是有許多人認為得救就很感謝主了,不必奢求「獎賞」。但人若連神喜歡我們得的「獎賞」都看不上,恐怕他重生得救很有問題。而我們將來所要得的獎賞,不是地上的獎賞,乃是神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在基督耶穌里」,說明惟有真正信主的人才有參賽的資格,並且賽跑的路程也是在祂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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