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結43: 1-27>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9-20 05: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結43: 1-27】【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以西結書第四十三章中,先知以西結說:【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其狀如從前祂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這裡以西結在異象中被神帶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然後他看到「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在十九年前,以西結看到神的榮耀,因著以色列人的罪,從【耶和華殿的東門口】(10:19)離開被玷污的聖殿,現在以西結看到「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表明神的聲音是滿有威嚴與能力的。「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這「地」並非指聖殿門口或聖殿等局部地方,乃是指神的榮光所光照的所有地方。「其狀如從前祂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雖然耶路撒冷城已經被毀,但神的榮耀卻毫無虧損,不但與十九年前「祂來滅城的時候」,先知所見的異象一樣,也和二十年前先知「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一樣。這表明先知前後經歷的異象都是一致的,神前後發表的啟示也是連貫的,因此以西結「就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代表神從聖殿的正門莊嚴地回歸。「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就像所羅門獻殿時的光景(王上8:11),也像摩西的會幕完工時的光景(出40:34),代表神悅納聖殿、將它分別為聖。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祂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這是神從聖殿中說話。「有一人」,就是帶領先知量度新聖殿的那位使者,他已完成使命,就站在先知旁邊。「祂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這裡神用三重宣告,表明了新聖殿的性質,「這是我寶座之地」,是神治理國度的地方。「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是神安息的地方。「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是神與百姓同在的地方。神不但高高在天,而且同時在地,但只有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以後,才能恢復人與神之間毫無阻礙的交通。「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必不再以邪淫及君王在邱壇的石碑玷污我的聖名。「行邪淫」,以前的聖殿因以色列人在其中拜偶像而玷污了(王下16:11-16)。「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可能是責備猶大君王們在大衛城中的墳墓太靠近聖殿。「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這是指所羅門的聖殿並沒有【分別聖地與俗地】(42:20),使聖殿與王宮只有一牆之隔。神啟示大衛在大衛城北面的摩利亞山頂建造聖殿(代下3:1),所羅門卻順便把自己的王宮也造在了聖殿旁邊(王上7:1)。而後來的猶大君王不斷擴大耶路撒冷城,百姓居住的地方離聖殿也越來越近。神是聖潔的,祂也願意與自己的百姓永遠同住,但卻不願與污穢同住。因此神宣告:「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神從來都不會悅納聖俗「僅隔一牆」的敬拜和禱告,神所樂意居住的殿,必須【四圍有牆,長五百肘,寬五百肘,為要分別聖地與俗地。】(42:20)。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神吩咐先知「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並不是叫百姓照著去建造,而是讓他們看到神所建造的聖殿以後,就「因自己的罪孽慚愧」,痛悔自己過去沒有照著神的心意分別為聖。同時「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就是要他們用心領會什麼是分別為聖。「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百姓「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接下來就應當照著分別為聖的原則、「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按照「殿的法則」來事奉神。只有這樣,神才會「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殿的法則」,就是有關聖殿的律法。神要求「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意味著所有踏進這個地界的人,都已經自動分別為聖,「這就是殿的法則」,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法則,因為以西結是祭司,比普通人更懂得什麼叫「至聖」。接下來就是「殿的法則」的具體實行。

【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台階朝東。】這裡是「殿的法則」的具體實行,首先是潔凈祭壇。「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祭壇的底座高與寬都為一肘,就是一個完整的正方形。祭壇「四圍起邊高一掌」,使祭牲的血不致任意流出。「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從底座到下層磴台」,不是很高,卻可由台階而上,只二肘但邊寬一肘,這樣就形成了階層。「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供台是高出來的一塊,為放祭牲之用。「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這是用來塗抹祭牲的血(出29:12)。「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台階朝東」。祭壇上的供台,台長寬各十二肘,四面見方。磴台也是四面見方的,長寬為十四肘。可見供台稍小,並不能焚燒很多祭物。這表明,國度里的祭壇最重要的功用不是獻祭,而是記念。會幕中的祭壇是皂莢木外麵包著銅(出27:1),所羅門聖殿的銅祭壇(代下4:1),但國度的祭壇卻沒有提到材料是銅,表明這個祭壇的功用不再是象徵審判。「台階朝東」,這樣祭司獻祭時背向太陽、面向聖殿,與外邦人敬拜太陽的方向相反。但國度的祭壇和會幕、所羅門聖殿里的祭壇一樣,都要通過潔凈之禮成為至聖。

【祂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凈壇,壇就潔凈了。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凈壇,像用公牛犢潔凈的一樣。潔凈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七日祭司潔凈壇,壇就潔凈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是七日潔凈祭壇的儀式。「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建造祭壇」,有兩個功能,一項是獻燔祭,這是將全牲放在壇上燒盡(利1:9)。另一項是灑血,為求潔凈。「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侍奉我的」。  「贖罪祭」,為潔凈祭壇而獻。利未人中只有「撒督的後裔」能近耶和華,因他們從未敬奉偶像(44:10-16)。「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凈壇,壇就潔凈了」。這裡沒有提到公牛的祭牲應怎樣宰殺,只說到抹血,因為用抹血為要「潔凈壇,壇就潔凈了」。「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贖罪祭的公牛犢,要在聖殿之外燒毀,這殿外就是在「聖地之外預定之處」。聖地是指聖殿之區域,所以在那範圍之外。「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凈壇,像用公牛犢潔凈的一樣」。「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目的在於潔凈壇。「潔凈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潔凈了壇」之後,「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這是奉到耶和華前的燔祭,撒上鹽,有永久保存的價值。「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七日祭司潔凈壇,壇就潔凈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七日內,每日」,是強調要獻上毫無瑕疵的神所喜悅的祭。公山羊為贖罪祭,但公牛犢不是為贖罪,而是燔祭,燔祭在此處是為潔凈, 這樣就把壇分別為聖。「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神就是要人知道,這祭壇必須要潔凈,以色列人才被悅納。而殿的基本法則就是聖潔。而潔凈祭壇的吩咐也提醒我們,要有聖潔的生活。今天我們得救之後的地位是聖潔的,這個地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所作成的救贖大工,是祂的血買贖了我們信的人在神面前聖潔的地位。而這個地位所要求的生活,就只能是聖潔的生活。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過聖潔的生活,成為聖潔的見證,這樣就蒙神悅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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