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6: 1-18】【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在哥林多后書第六章中,使徒保羅說:【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因為祂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與神同工」,就是與神一同作工。保羅不但是受神託付,作勸人與神和好的工(5:18-20),他並且是神的同工,和神一同作工。「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神的「恩典」,就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5:21)「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就要【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5)基督徒若只為自己而活,便是徒受神的恩典。凡真認識神恩典的人,都會很自然的把自己交出來,全然獻上給神。「因為祂說」,下面的話引自以賽亞書49:8,「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子,我搭救了你」,保羅引用此經文不是勸人信主,而是勸勉哥林多信徒:既然神在悅納的時候應允了我們,在拯救的日子搭救了我們,我們也該趁著「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趕快傳福音,免得「徒受祂的恩典」。「悅納」指得以與神和好(5:18-20),「拯救」指得以脫離罪,在基督裡面成為神的義(5:21)。【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警醒、不食、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保羅在這裡說到神仆應有的表現。「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指傳福音的人,其行為不可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攔阻他們接受神恩典的福音。「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指不讓別人在他的工作中找到把柄,並以此為借口拒絕他所傳的福音信息。「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各樣的事」,指所面臨的各樣環境和各種景況。「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意即表現出自己乃是一個稱職的神仆。「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警醒、不食」。「忍耐」是指百折不撓,「患難」指受苦、磨難。「窮乏」指物質方面的缺乏。「困苦」指陷於困境之中。這四樣是指一般性的苦難。「鞭打、監禁、擾亂」,這三樣是指別人所施予的苦難。 保羅常受「鞭打」(11:23-24)卻無怨言,常被「監禁」,卻能唱詩讚美神(徒16:25),遭遇「擾亂」,卻不畏怯(徒19:30)。「勤勞」指不止息地工作。「警醒」指不眠或無眠的情形。「不食」指廢寢忘食、挨餓。「廉潔」指不貪心,「知識」指不愚昧,「恆忍」指不急躁,「恩慈」指不苛刻。「聖靈的感化」是培育這些品德的力量。「無偽的愛心」,就是真實的愛或誠心的愛。「真實的道理」,是指神的話。「神的大能」,神的能力是大而無限的,但人必須在信心裡才能享用並彰顯祂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是指信徒生活中的「仁義」,就像在他左右手屬靈爭戰中的兵器,既可以抵擋仇敵的攻擊,又可進攻仇敵。傳道人要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都要表現神仆應有的品德,這樣才足以證明他靈性的優美。
【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榮耀」指被人恭敬,來自神和愛神的人;「羞辱」指被人為難,來自魔鬼和牠的跟從者。「惡名」指被人說壞話,來自反對者和逼迫者;「美名」指被人說好話,來自信徒和接受神仆所傳、所教導真理的人。「似乎是誘惑人的」,指說話似乎是在討人的喜歡,「卻是誠實的」,指動機出於至誠,為要叫人得益處,這在所有愛神和愛慕真理的人眼中,乃是真誠的。「似乎不為人所知」,指不顯揚自己,但在見證神的真理時,「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指遭遇逼迫、面臨死亡的威脅,「卻是活著的」,指經歷神的拯救。「似乎受責罰」,指似乎是受懲治,「卻是不至喪命的」,指在神主宰的看顧下,直到如今仍舊活著。「似乎憂愁」,但靠著神的恩典,「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指在物質上並不富裕,「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指在屬靈的豐富上,卻能供應多人的需要。從世人的眼光看來,保羅好像在地上「似乎一無所有」,但從屬靈的眼光看來,他「卻是樣樣都有的」,所有的財寶都積存在天上。【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保羅「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表明只要這些孩子們能轉向神,無論是毀謗、誚譏、誤會還是羞辱,保羅都不放在心上,這就是為父的心腸,更是基督生命的流露。「口是張開的」,表示說話坦誠,直言不諱。「心是寬宏的」,表示保羅愛「哥林多人」,樂意接納他們。哥林多人的心不願向保羅敞開,容不下保羅,不是保羅有什麼要跟他們過不去,乃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心腸狹窄」。因此保羅也要他們「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不相配」,意指種類不同,故不能配在一起。信徒和不信的人乃是不同種類的人,彼此的生命性情和在神面前的地位截然不同,所以「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舊約聖經明文規定兩種不同種類的動物不可同負一軛(申22:10),因習性不同,必會生亂,神藉此教導祂的子民,不可與外人同負一軛。同樣信與不信的,既然在信仰上和人生的目標上有基本的不同,走不同的方向,當然不能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信主的人是屬於義的,他們因認識那義者基督(約壹2:1),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5:21)。不信主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不義的人(羅1:18)。因此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不能相交。「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信主的人是光明的子女(弗5:8),是世上的光(太5:14)。不信主的人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住在黑暗裡,又行走在黑暗中(約12:35)。所以信主的和不信的人不相通。「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彼列」是指撒但。基督和撒但豈能相和呢?當然不能。「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信徒是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神的人,與不信主的人「原不相配」,因為裡面的生命完全不同,價值觀念、是非標準、人生方向都不一樣,一個往天上去,一個往世界去,一個要得屬靈的祝福,一個要得世界的豐富,因此沒有什麼相干。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指神的殿和偶像完全不相同,不能混在一起。「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我們」指信徒,也指教會。信徒個人的身體是神的殿,有神的靈住在裡頭(林前3:16-17),教會也是神的殿(弗2:20-21),「永生神的殿」特指教會。「就如神曾說」,下面的話綜合引自出25:8;29:45~46;利26:12;結37:27~28。「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他們」指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屬神子民,他們既是神的子民,神要「在他們中間來往」,他們就該分別為聖,因為神是聖的(利20:26)。「又說」本處經文是引自賽52:11的話,「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他們」是指外邦人,當時先知呼籲以色列人,要從被擄的巴比倫出來,自己分別為聖,預備事奉神。同樣保羅也要求信徒從世人的各種罪惡、肉慾、虛榮、世俗中分別出來。「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不潔的物」,就是屬於不義、黑暗、彼列和偶像的事物。「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作父」和「作兒女」這生命的關係,比「作神」和「作神的子民」關係更深。「全能的主」,這個名字顯出神的權柄與能力。因著這權柄,我們必須順服神,與世界分別。因著這能力,我們可以從神那裡得著力量,使我們能完全地分別。為此,願我們都要聽從神的吩咐,「不要沾不潔凈的物」,要立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神就收納我們,祂要作我們的父,我們要作祂的兒女!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