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結22: 1-3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7-24 05: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結22: 1-3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在以西結書第二十二章中,先知以西結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哎!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凈之婦人的。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姐妹的。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厭,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神命令先知:「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流人血的城」,是指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的手滿了殺人的血,包括殺害先知、把兒童獻給摩洛。這「一切可憎的事」,就是下面列舉的耶路撒冷種種的罪惡。「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本來被稱為聖城的耶路撒冷,現在卻是犯罪之城:「流人血」,「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因此「她受報的日期來到」。人犯罪的結果,不但害人,也是害己。今天我們若讓任何人、事、物在心中取代了神的地位,就是在「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自己讓自己的「受報之日臨近」。「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 「流了人的血」,就是流了無罪之人的血,神必討回這些血債。「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耶路撒冷的「臭名」及混亂,使她在列邦中成為笑柄。罪惡本身就是可恥的行為,也招來眾人的譏誚。

「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各逞其能」,指以色列的領袖仗著自己的權勢盡情行惡。「流人之血」再次提到。孝敬父母是律法所命令的(出20:12),所以輕慢父母是非常嚴重的罪。猶大國中的人也干犯了律法中扶助弱者的條例。「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猶大國中有人干犯了律法中有關聖物和安息日的條例。「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讒謗人」就是搬弄是非的人。「在山上吃過」,就是在山上拜偶像之地吃祭物,行淫亂,都是敬奉異教的罪行。「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凈之婦人的。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姐妹的」。「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就是與繼母有亂倫曖昧關係者。他們公然放縱情慾,恬不知恥地恣行近親相奸的罪惡。「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厭,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指審判官受賄賂,把無辜者處死。「竟忘了我」,就是忘記耶和華,他們不再與神進行屬靈的相交。因此他們用手中的權力,行使暴力,而且因貪婪陷進罪惡中。這裡所列舉的惡行,並非只是道德淪喪,而是立約之民藐視聖約、心中忘了神的結果。耶路撒冷的兩大罪孽,是「流了人的血」、「做了偶像」,神百姓的生活與立約之民的地位完全不相稱,使他們無可挽回地落在神的報應里。強暴、淫慾等等多項罪惡,因此耶路撒冷的滅亡是罪有應得。

【『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嘆息。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原本是稱為神名下的城,現在卻「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使神「拍掌嘆息」,這是神非常震驚、非常哀傷的表現,但神要審判那些為不義之財而殺人的惡人。「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這是在警告他們,任何惡人都無法抵禦神的審判。神「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神將使巴比倫征服耶路撒冷,使百姓被擄到巴比倫,藉此來潔凈那城。 「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裡指出,猶大為何遭受巴比倫的侵略,這並非因神無情或不公平,而是因為猶大尚未曾悔改認罪,內心依然充滿罪惡的慾望而不肯除去自己的罪孽。【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他們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熔化你們。我必聚集你們,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在其中熔化。銀子怎樣熔化在爐中,你們也必照樣熔化在城中,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這裡神使用煉銀比喻祂的審判。「銅、錫、鐵、鉛」都是煉銀時產生的「銀渣滓」。以色列最引以為榮的,就是被神揀選,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申4:20),現在卻因著他們悖逆犯罪,被神再次投入銀爐。銀爐本來是為煉純銀,但百姓悖逆的生命都是無用的「渣滓」。「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熔化你們」。被巴比倫圍困的耶路撒冷就好像一座銀爐,神的怒氣好似烈火一般,使熔爐更加熾熱,溶液尤其沸騰。這是神的刑罰,猶大人都在城中,好似在熔爐之內,完全無法逃避。神在怒氣中將耶路撒冷交給敵人,被圍困的耶京好比一座熔爐,犯罪的百姓都是提煉后無用的渣滓,結局只是被神的審判之火「熔化」。因此被擄的百姓何必急於回到一個煉不出銀子的銀爐、「照樣熔化在城中」?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對這地說:你是未得潔凈之地,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凈的和不潔凈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其中的首領彷佛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進一步列舉猶大的罪惡,而且猶大上下各個階層已經全然敗壞。「未得潔凈之地」,是指未被雨水浸透之地。以色列的雨水都是神的祝福(利26:4),沒雨意味著失去祝福、被神咒詛。「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這是指假先知用假平安來慫恿百姓背叛巴比倫。他們又「吞滅人民,搶奪財寶」肆意殺害,以致許多婦女失去丈夫,成為寡婦。「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凈的和不潔凈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祭司的責任是按照正意講解律法(耶18:18),「強解」的目的卻是為了牟利(彌3:11),這就是褻瀆神。他們也沒有將聖物分別為聖(利10:10),甚至輕慢安息日。安息日是神與百姓立約的證據(20:12),「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代表百姓背棄聖約。「其中的首領彷佛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首領」是指民間的長官。「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未泡透的灰」是不熟的灰漿,缺乏粘性,可以勉強抹到牆上、遮蓋凹凸之處,但雨水一衝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比喻假先知用「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這是猶大的領袖和百姓一同墮落。因此神說:「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重修牆垣」、「站在破口防堵」,是指向百姓提出審判的警告,並帶領百姓迴轉。神自己在尋找一個義人,因為只有一個,祂就「不滅絕這國」,可是在耶路撒冷全城也找不著一個。神就只好舉起了忿怒之刀,「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主耶和華將怒氣傾倒下來,以祂烈怒的火來燒毀他們,祂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耶路撒冷滅亡的結局已定。今天神也同樣在尋找肯堵住教會的破口、堵住信徒生命的破口的人。但願我們都是堵破口的人,而我們自己首先要離棄罪惡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我們就有資格作堵破口的人,並要付上代價成為堵住破口的代禱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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