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7-21 19: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讀經【林后5: 1-10】【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在哥林多后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用帳棚比作身體,用天上永存的房屋比作我們將來更美的復活身體,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裡保羅把我們的這必朽壞的身體,比作「這地上的帳棚」,「帳棚」是暫時的,因為都要被「拆毀」,就是都會死的。但我們知道這帳篷「拆毀」后,不是生命就結束了,我們「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指將來複活榮耀的身體。帳棚是暫時居住的,房屋是為長久居住的。保羅在這裡是要說明我們肉身生命是暫時的,好像人住在帳棚里那樣,而復活的身體卻像房屋那樣是長久的居所。除了保羅把身體比喻作帳棚之外,彼得也曾這樣講過(彼后1:13-15)。「屬地的帳棚」是暫時的,惟有天上的房屋,即復活的身體,才是永久的。既然這樣,我們不是只為肉身而活,更是為盼望榮耀的復活而活。這是保羅的盼望,也是每個基督徒的盼望。因此信徒對於世上的享受,榮華…不必太認真,因為這一切都要過去。我們所該認真的是那天上永久的房屋,關乎來生永世的事情。為基督而活的人,都該有這樣美好的盼望,不然就比世人更可憐了。

接著保羅說:【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這帳棚里嘆息」,是指我們在肉身中所遭受的苦難、重壓,或各種力不從心的限制。基督徒在身體還沒有得贖的今天,雖然心靈可享安息,身體仍不能擺脫人所共有的「嘆息」。但我們在這帳棚里的嘆息,是要我們更「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所以保羅就用「天上來的房屋」和「衣服」,一起來講將來複活的身體。這復活的身體不只是「房屋」,也是「衣服」。「房屋」跟「帳棚」比較,房屋是永久的,帳棚是暫時的。而「衣服」能遮蓋羞恥,又能表現榮美。由此可知,我們所得的這復活榮耀的身體,不但像房屋可以給我們居住,而且像衣服一樣可以「穿上」,可以遮蓋我們的赤身,「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這樣看來,這復活的榮耀身體,就是叫我們能夠在神面前站立得住,不至在基督台前時,才「發現」自己不配站立在榮耀的主面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義袍,祂遮蓋我們罪惡的羞恥,同時穿這件義袍的人也一定能夠得到復活榮耀的身體,叫我們可以活在永世裡面,不覺得羞愧。這就是說,人如果沒有這榮耀的身體,就根本不能夠活在神面前,不能夠上天堂,因為沒有復活身體的就像沒有穿衣服一樣。這說明了榮耀的身體,不只是我們的盼望,且是我們活在天上的基本條件。在哥林多前書15:39-42中講到,復活的身體各有不同的榮光,顯明各人榮耀的大小不一樣。

【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保羅在這裡進一步解釋基督徒人生的意義。我們在肉身活著,好像在帳棚居住,固然是嘆息勞苦,然而「不是願意脫下這個」,就是不希望早一點不住在這肉身的帳棚里。肉身所給我們的勞苦嘆息,並不是叫我們悲觀而不想活,而是叫我們更羨慕在基督里那榮耀的復活。「願意穿上那個」,就是願意得到復活的身體。「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這「必死的」,就是指血肉的身體,這身體被生命吞滅了,意思就是這身體完全改變成為永生的生命,完全隱沒在復活的生命里了。我們肉身雖然是必死的,但因在肉身活著的時候已滿有復活的盼望,所以這必死的肉身中各種的嘆息,反而更增加我們對復活生命的渴慕,並且我們可以在這肉身的煩惱之中,預先體驗那復活之生命在我們裡面的能力,使我們勝過這必死之身體的各種痛苦,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因神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又加以「培植」,所以才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因為神賜聖靈給我們,祂把聖靈放在我們裡面,這就是我們必定能夠復活的憑據(弗1:13-14)。既然肉身的生命是暫時的,復活的身體才是永久的房屋,我們又已經有了必然復活的盼望。所以我們不該只為肉身而活,乃要為那位曾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坦然無懼」,指對死亡不覺懼怕,因有神的培植和聖靈的保證。「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這「相離」,是指身體的相隔離。我們還活在肉身之中時,身體成了一種阻隔,使我們不能完全與主同在,就叫我們學習「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雖然沒有與主面對面相見,但我們相信祂的信實,借著信心經歷祂的同在。「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我們之所以能在苦難面前「坦然無懼」,是因為肉身的死亡,只是「離開身體與主同住」,那時就可親眼見主。【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保羅和他的同工們,「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住在身內」,就是活在世上,「離開身外」,就是死去離世。「立了志向」,指以此作為人生的一個重大目標,就是「要得主的喜悅」。只要能凡事討主的喜歡,就無論與主同在,或活在世上,都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保羅立志獻身要得主的喜悅,我們每一位基督徒也都要有這樣的心志,熱切獻身與主,討祂喜悅。這應該是我們人生最高的志向,也是一生永遠的志向。要討主的喜歡,很可能無法得人的喜歡,也要捨棄自己的喜好和偏見,專心遵行神的旨意。那麼我們每天的生活,是為了自己的喜悅、別人的喜悅,還是「要討主的喜悅」呢?如果今夜就見主,你能向主交帳嗎?【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眾人」,是特指信徒。「基督台前」,指主再來時的審判,那時「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顯露」的意思是沒有隱藏,無論是你在教會中的、在家庭里的,公開的,私下的…,都要顯露,「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受報。「本身所行的」,包括:你所說的話,你所行的事,你所作的工,你心所思想的,「或善或惡」都要「受報」。因公義審判的主斷乎不會將行善行惡,為主而活或為己而活的信徒同等看待。所以保羅激勵我們要過討主喜悅的生活。為此,願我們從今天起都要立下志向,在凡事上都要討主喜悅,要遵照主的旨意行,這樣我們便能坦然無懼地面對基督台前的審判!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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