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信徒明顯是基督的信>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7-17 20: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信徒明顯是基督的信>
讀經【林后3: 1-11】【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在哥林多后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說到信徒明顯是基督的信,又說到新約執事的榮光。保羅首先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這是質問哥林多信徒,保羅是否也要像其他的人需要推薦信才可以?但是保羅不用舉薦自己,也不用給他們薦信,因為他是創立哥林多教會的使徒。既然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怎麼還需要薦信呢?「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這是指有些假師傅帶著「薦信」到哥林多教會去,他們就在信徒跟前毀謗保羅沒有薦信,而哥林多信徒竟糊塗地相信這等人的毀謗,對保羅的職分起了疑心,所以保羅才有這樣的質問。保羅在這裡並不是說寫薦信有什麼不對,他自己就曾舉薦堅革哩教會女執事非比(羅16:1-2)等,所以他是要哥林多信徒知道,別人到哥林多教會可能有這樣的需要,保羅不用薦信,因為他的工作生活和他所表現的見證,就是他的薦信。因此保羅說:【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指哥林多信徒,他們就是使徒保羅最好的薦信。哥林多信徒的存在,他們信主的經歷,就是保羅的證明,就是他們的薦信。因此與那些必須用推薦信才能人心信服的人相比,保羅根本就不需要這外在的推薦信。因為聖靈在信徒生命裡面作工,使得他們的生命被改變,這樣的「薦信」,是一封活的薦信,是「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因此今天我們看待傳道人,不是根據學歷、資歷、頭銜或其他名人的推薦,神會通過他們在人心中動工、改變生命,來顯明神所託付的職事。

然後保羅就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借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哥林多信徒不但是保羅的薦信,更「明顯是基督的信」,他們的見證不但可以見證神的僕人們的工作,更能叫人看出耶穌基督救贖功效的偉大。而哥林多信徒「明顯是基督的信」,是保羅他們「修成的」,意思是是他服事而成的,哥林多信徒是保羅服事的果實。因為他們不但是保羅的薦信,更是基督的信,所以使徒與他的同工向信徒所作的工作,「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也就是說,他們是與神的靈同工,在信徒身上工作,使他們得著基督的生命,並且生命長大,有基督的樣式,所以說「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就是使他們心靈深處受到神真理的感動,將這真理深深刻在他們的心裡面。神所要求於每一個信徒的,不只是外表的改變,理論上的贊同,而是整個心思觀念的更新。不論思想或情感方面,都絕對降服神,從內心深處甘心遵從祂的旨意,這正是使徒所注重的。而主的工人需要自己先被基督所充滿,然後才能把他們裡面的基督供應給別人,將基督寫在別人的心版上,使他們成為基督的活信。而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的信」,從我們重生得救,到生命的真實改變,眾人都在讀。可是很多時候,我們並未成為一封基督的信,這是因為我們裡面的生命還沒有活在神的旨意中。接下來保羅就講到新約執事的榮光:【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因基督」,就是因基督的拯救,使他們成為神的僕人,成為基督的使者。「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是指保羅和他的同工所以能作新約的執事事奉神,是蒙基督之召而作神的僕人。並且按他們所肩負的使命來說,他們是傳揚那舊約神仆們所等候要來臨之基督,比起舊約的神仆們更令人羨慕、更有榮光。但保羅說:「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這表明保羅他們即不是憑自己的能力才幹能擔當什麼職分,他們能夠承擔傳道的責任,全是「出於神」。若不是「出於神」,一切事奉都是枉然。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保羅向信徒說明他的職分,就是「新約的執事」。「執事」就是僕人、差役、用人,「新約的執事」,就是指按新約的原則來事奉主的人。「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字句」是指舊約的律法,規條。「精意」指聖靈。而這裡「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並不是在談論字面解經或靈意解經,而是談論舊約的職事和新約的職事,也就是舊約「屬死的職事」、「定罪的職事」與新約「屬靈的職事」、「稱義的職事」的區別,舊約的職事是根據律法的管治,而新約的職事是根據聖靈的帶領。人若倚靠自己來遵守律法,就是【想要立自己的義】(羅3:20),結果沒人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最後都會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所以說「字句是叫人死」。人若倚靠聖靈所賜的生命和能力,讓基督的生命從自己裡面活出律法的要求(羅8:4),就不會再被定罪,所以說「精意是叫人活」。新約無論是通道還是行道,一切都是「因基督」、「出於神」、憑著聖靈,所以保羅「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么?】「那用字刻在石頭上」,指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時,神將律法寫在石版上(出34:1)。因為人已經被罪污染,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所以律法在人身上起不到叫人活在神面前的效用,只是起了定人罪叫人死的作用,所以舊約的職事就成了「屬死的職事」。而這樣的執事「尚且有榮光」,當摩西在西乃山上領受律法時,因為神榮光的照耀,以致他的臉面也有榮光(出34:29),以色列人看見了就怕挨近他(出34:30),以致摩西只好用帕子蒙上臉和他們說話(出34:33-34),讓以色列人可以在他面前站立。但摩西面上的「榮光」不是永遠的,「原是漸漸退去的」。而新約所領受的是一種「屬靈的職事」,表明由聖靈親自引導人服侍神,因此「更有榮光」,這榮光更大、更持久。而律法是顯明罪(羅7:7),從而叫人知罪(羅3:19-20),迴轉歸向基督(加3:24),得著神赦免的恩典。【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這「定罪的職事」,是指在律法底下事奉神的職事,是定人之罪的職事,因為律法本是定人罪的。但我們今天在新約的恩典底下所領受的職事,是根據基督的救恩,使一切接受的人得赦罪、得稱義。所以「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那從前有榮光的」,是指舊約律法底下的職事,這榮光跟屬靈的職事比較,就算不得榮光了。舊約的職事已經廢掉了,過去了,現在人不能照著舊約的律法來事奉神。但是在新約憑著聖靈的恩召和旨意事奉神的人,這種榮光是長存的,是永久的。神的心意是叫人活,所以祂讓那「屬靈的」,替代那「屬死的」,「稱義的」,替代那「定罪的」,「長存的」,替代「那廢掉的」。保羅在這裡特別把新舊約的職事作一比較,就是要這些外邦教會的信徒,用不著羨慕猶太教的許多規條和制度。因為神就是要讓我們靠著基督,在祂裡面得著那永遠的生命,今天我們在基督里這些都已經成全了。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按新約的原則,憑著聖靈來事奉主,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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