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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回應酸葡萄的俗語>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7-12 19: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神回應酸葡萄的俗語>
讀經【結18: 1-20】【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以西結書第十八章的這段經文,是神回應酸葡萄的俗語。先知以西結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因當時在以色列地猶大人聽了神籍先知以西結宣告耶路撒冷即將滅亡的警告后,就開始彼此交談,並且心中認定神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們用以色列地的「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因此神的話臨到以西結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這「俗語」是表達他們心裡對神的不滿,因為吃了酸葡萄的,是父親,但是,牙齒酸倒的,不是父親的牙齒,而是兒子的牙齒。他們認為神不公平,因為犯罪的是以色列人的歷代先祖,而受審判及刑罰的,是他們這一代的以色列百姓。假若這些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相信這俗語,就會覺得他們不需要認罪悔改,迴轉歸向神,因為他們所忍受的苦難,不是由於他們自己的罪過,而是他們的歷代的先祖所犯的罪行。他們覺得神這樣對待他們,是神不公平。因此,這句俗語就成為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拒絕承擔自己犯罪的罪責的借口。他們推卸罪責,使他們不可能向神認罪悔改,迴轉歸向神。但神知道在這「俗語」的背後隱藏著神子民的惡念,他們是在埋怨神不應該懲罰他們,因為那是他們祖先得罪神帶來的後果。若是這樣的話,神的公義在哪裡呢?但神是公義的,每個人罪責自負,不能歸咎任何人。因此神的回應是:「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神在此以「起誓」嚴肅的告訴以色列人,以後他們不再用這俗語,因為神說:「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這說明父親和兒子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他們各自屬於神,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是父或是子,他們犯罪是個人的事,和別人沒關連。而神在律法書上曾說:【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 5)這並不是因為父母的罪而懲罰兒女,而是因為兒女重蹈覆轍走上了父母所走過的罪孽之路,不肯回頭(耶8:5)。因此神審判人的原則是,犯罪的人必須為自己的惡行承擔罪的責任和刑罰,結果是「犯罪的,他必死亡」,並不是父親犯罪,兒子死亡。

接著神就舉出一些實際的例子來加以說明:【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神在此所舉的這些具體的例子,是根據神的子民當時常做的惡事,他們當時常常到山上去拜偶像,又吃祭過偶像的食物,玷污鄰舍的妻,親近在經期內的婦人,不把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搶奪人的物件,不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也不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還有就是借錢給弟兄從中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不公正地處理糾紛等等。他們若遵行神的律例,謹守神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就是公義的,他「必定存活」。可見神是按各人所做的事來審判他。神又進一步說明:【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他身上。】這裡講到一個父親行公義,但他的兒子是強盜,是流人血的,父親所行的善他不去做,反而去行惡,「這人豈能存活?」這兒子不能存活。因「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因此即使父親有義,兒子有罪,兒子也要死亡,一個行惡的兒子,並不會因為有一位行善的父親而不被神懲罰,他必定要滅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自己的身上。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按照自己所行的受到報應。

【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相反,父親若是行不義的惡人,他的兒子看見父親所行的就懼怕,他不做父親所做的,「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因此一位行善的兒子,不會因為有一位行惡的父親而被神懲罰,因為是神會按各人所行的審判各人,人若犯罪就必死亡,人若行義就必存活。接下來神再回應他們,兒子不用擔當父親的罪孽:【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這是神回應酸葡萄的俗語所提出的問題:「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答案是:「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因此神宣告說:「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神要改變以色列人一直以來所說的俗語,人不是因為上一代人的罪而受到懲罰,人都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到審判。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要歸自己。今天我們從神的回應中可以看到神審判的準則,就是誰犯罪,誰滅亡,兒子不必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須擔當兒子的罪孽。每個人要為自己所選擇的路負責。這也正是新約福音的原則:父親不能憑兒子得救,兒子也不能憑藉父親得救,各人必須自己接受基督為救主而得救。而拒絕救恩的人是因他自己的罪滅亡,得救的人是因他自己的信心蒙恩。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從神回應酸葡萄的俗語中,明白這一真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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