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18: 1-32】【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在以西結書第十八章中,先知以西結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當時因以色列人遭遇敵人侵犯和被擄的苦難,民間就流行一個「俗語」,認為他們受苦是擔代祖先的罪,所以「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在以色列地」,證明這俗語流行於民間。「俗語」,就是大家都這樣說的,也代表了當時百姓的普遍想法(耶31:29),意思是父親吃酸葡萄,代表他們自己的罪,兒子的牙根發酸,這是猶大人覺得自己因父親的罪而受苦。若是這樣的話,神的公義在哪裡呢?但神是公義的,每個人罪責自負,不能歸咎任何人。因此神的回應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這是神的誓言,表明十分鄭重的聲明,這俗語在觀念上是錯誤的。神要借先知告訴他們,讓他們明白,這俗語不可因此將他們自己的罪否認,一切都推諉在列祖身上。 「因由」或作機會,以色列人不再有用此俗語的機會,因為耶和華將要講解審判的原則。「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因神是造所有人的造物主,所以每一個人都屬於神,因此為子的不是屬於你父親的,每一個人都屬於神,都要向神交賬。父親作了他的選擇,兒子要作兒子的選擇,而「犯罪的,他必死亡」。這並不是父親犯罪,兒子死亡,這是神審判的原則。在神的面前,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以色列人可以反省祖先的罪孽,但卻不能歸咎於他們,因為每個人都是在為自己的罪接受審判。【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神將百姓所犯的罪過一一列舉出來,他們敬拜偶像、放債、欺壓、搶奪等等。然而,以色列人卻試圖用父債子還的借口來辯解,認為他們的罪是祖宗遺留下的。但「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也是神在西奈山與百姓立約時的宣告(利184-5),正如摩西一再吩咐的:【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16:20)因此本章所提到的「存活」,並非指身體不死,也不是指永生,而是指聖約之中反覆提到的「存活」(申4:1等),也就是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和恩典里。「死亡」則是「存活」的反面。
【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他身上。】這裡是說義人的兒子的行為可能正好與他的父親相反,「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這樣的人必定要滅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自己的身上。也就是說,父親的公義,並不能免除犯罪兒子的刑罰。因為神的審判法則是:犯罪的人必須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這裡是說敗壞父親的公義兒子定要存活。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並非因為父母的罪懲罰兒女,而是因為兒女效法父母犯罪,【守定詭詐,不肯回頭。】(耶8:5)但兒子若「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做」,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就是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和恩典里。「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這是神回答酸葡萄的俗語所提出的問題:「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人犯罪的天性是從亞當里來的,但犯罪的行為卻是自己選擇的結果。因此「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神要改變以色列人一直以來所說的俗語,各人不再因為上一代人的罪而受到懲罰,各人都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到審判。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要歸自己。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這裡說到,惡人若是離惡迴轉,就「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為神並不喜悅惡人死亡,卻「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所以用恩典遮蓋了悔改者的罪孽。但義人若是離善行惡,就「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24節),這是因神的公義。【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這是神回應百姓的抱怨:「主的道不公平」,並讓百姓反省是神的道「不公平」,還是人的道「不公平」。但神的審判是公義的,祂給了每個人選擇的自由和機會,所以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神「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神不但是公義的,也是有憐憫的,祂不但總結了公義的審判原則:「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也給所有的罪人指出了一條生路:「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心」決定著人的行為,「靈」使人與神建立關係,因此這是強烈地勸告人,要更新自己的全人,遠離罪惡,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這是神呼喚人迴轉。雖然人無法從罪惡的轄制中自我拯救,但迴轉是必要的,因此神呼籲以色列人要迴轉歸向祂,不然等待他們的就是死亡。「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神不喜歡惡人死亡,而是希望人人都悔改得生命,這是神的心意。但願我們都能體會神的心意,要離開所行的惡道,真正的悔改歸向祂,這樣我們就能得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