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信徒要守住原來的身份>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5-30 22: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信徒要守住原來的身份>
讀經【林前7: 17-40】【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信徒要守住原來的身份,也就是信徒當守住蒙召時的身份;以及論到童身與結婚。使徒保羅首先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這是指信徒在信主之前所有的身份,信徒就該學習在這樣的身份和環境下事奉神、見證神,而不是追求改變地上暫時的身份。因為我們不是憑外在的身份、地位作基督徒,而是憑內在心靈的實際作基督徒,因此最要緊的是讓聖靈改變我們的生命,而不是改變在地上暫時的身份。接著保羅就以割禮為例說:【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有人受了割禮的用不著要求「廢割利」,就是不用隱瞞受割禮的身份。沒有受割禮的,不必要求受割禮,因為「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最重要的是「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就是要遵行神的話。在加拉太書6:15中,保羅也強調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所以一個人信主之前,已受割禮者不要廢割禮,未受割禮者不要受割禮,因為真正得救的記號,就是遵行神的話,這樣他就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因此使徒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蒙召」指信徒蒙神從世界中選召出來,這選召是屬靈地位的改變,不是屬世地位的改變。是屬靈生命的更新,不是屬世職分的更換。所以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地位,仍該守住那身份,無須作不必要的更動。除非與罪有關的職業必須要放棄,就如賭博,賣淫,黑社會幫派等。保羅又以奴僕為例說:【你是作奴僕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當時的社會是許可奴隸制度的存在,有奴僕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而保羅說這句話不是許可奴隸制度存在,他只憑著神的旨意,勉勵那些作奴僕的信徒,要安於他們現在的身份,在工作上顯出忠心。所以作奴僕的,在成為基督徒以後應該守住自己原來屬世的身份,不需要去做任何的改變。但保羅安慰他們不要因作奴僕而憂慮,作奴僕雖然肉身方面不自由,卻不影響心靈的自由。雖然要服事看得見的主人,但並非不能服事看不見的主。當然若是環境允許,奴僕能夠求得自由是更好,但不可用激烈的手段去爭取改變。因為作奴僕的人同樣可以事奉神,就像那許多自由的人一樣可以事奉神,所以信徒在信主之前是什麼身份,就應該守住神給他們的身分,不必因信主的緣故改變。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作奴隸的蒙召后,裡面就進入真自由,從罪的奴僕變成「主所釋放的人」,肉身雖然沒有被釋放,但是靈性已經被釋放了,這比肉身得自由更重要。而原本就擁有自由身份的人,在蒙得救以後,雖然他不受人的轄管,但卻已成為基督的奴僕。因此人若不作基督的奴僕,就必作魔鬼和罪惡的奴僕。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重價」是指主耶穌所付出寶血的重價。既然主用寶血買了我們,所以不要作人的奴僕。而保羅之前勸勉作奴僕的信徒守住原來的地位,這裡為什麼又說「不要作人的奴僕」?使徒的意思是,不要只事奉人,而忘了事奉主。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我們要凡事求主喜歡。無論在什麼工作上,我們都要存著事奉主的心來做。所以使徒在這裡所注重的,是事奉的態度和對象,不是事奉者的地位和處境。正如保羅在歌羅西書3:22-25所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隨後保羅再次重申:【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這是提醒信徒要在神面前守住自己的身份。「這身分」包括蒙召者的婚姻狀態、是否受割禮、奴隸還是自由人。因此信徒都要守住蒙召時的身份,專心侍奉神,直到主再來!

接下來保羅論到童身與結婚,他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論到」是使徒解答哥林多教會有關守獨身的疑問,而保羅在這裡強調這是他自己的意見,「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最後也提到類似的話:「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這是否說,保羅在這裡承認他所說的話不是出於靈感?不是,因為他是蒙主憐恤,作忠心的人,所以聖靈必定會賜給他當說的話語,保羅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信徒。關於守獨身保羅要信徒安於現狀,他提出的理由是【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保羅針對當時艱難的時局,他認為在變幻無定的世代中,一切都是暫時的、沒有保障的,在這種情況下的人,不如「守素安常」的好。有妻室的不要求解脫,沒有妻子的,也用不著為娶妻焦急。男子娶妻或處女出嫁都不是犯罪,但在戰事變亂的時候,這些人難免在肉身上會遭受苦難。所以保羅認為守獨身的人總可以免去妻離子散的痛苦。事實上自從使徒說這些話開始,一直到今天,世界是一天比一天更艱難,禍患無常。保羅又說:【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這裡的意思是,主來的日子已經近了,一切事已經到了末后的階段,將有更多的苦難接踵而來,有妻室的可能因戰禍分開,就像沒有妻室的一樣。而人生的遭遇有時快樂、有時痛苦,有時富裕、有時貧窮,但不論快樂痛苦,富裕貧窮,也都很快就會轉變。所以保羅提醒我們要認識何為永恆的事物,何為短暫的事物,這樣信徒在嫁娶的事上也應該以這個原則作大前題,這是使徒所提供的意見。保羅又說:【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這裡保羅叫信徒守獨身,目的是可以更專心地事奉主。人一旦結婚後,往往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這樣就會沖淡了對主的愛心。因此保羅總結說:【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使徒在這裡教導的重點並不是結婚或不結婚,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受到中斷,「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然後保羅講到關於父母對待未婚的女兒:【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按當時的習俗,嫁女兒是由父母作主。若女兒長大了,過了年齡還沒有出嫁,就是父親對女兒有「不合宜」之處。「事又當行」,可能指女兒沒有守獨身的恩賜,父母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叫女兒成親,這「不算有罪」。【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心裡堅定」,就是父母對神的旨意清楚沒有疑惑。「沒有不得已的事」,指環境上也沒有難處,父母就有權替兒女決定婚姻,「不叫她出嫁更是好」,前提是為了專心事奉主。那麼為什麼保羅在這裡只提到「女兒」而沒有提「兒子」呢?這可能是因為,事實上在守獨身的恩賜方面,神賜給姐妹的遠多過弟兄。所以保羅在此偏於鼓勵信徒守獨身的話語中,重點也是偏向姐妹方面說的。最後保羅講到關於寡婦再嫁的問題:【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丈夫的律法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脫離了丈夫的律法,就可以隨意再嫁,但必須是嫁「在主裡面的人」。因為信主的和不信主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后6:14)若「常守節」,即維持現狀不嫁,就更為有福。「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表明保羅在這裡的意見是在聖靈的感動下所說的。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強調的是,現今世代艱難,最好守住童身,但目的是為了專心事奉主。為此,願我們都不要讓任何事,來削減我們專心事奉主,我們要以殷勤服侍主,遵行神的旨意為人生的目標!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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