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7: 1-27】【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在以西結書第七章中,神的話臨到以西結,就是神籍他宣告以色列的結局到了:【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裡神籍先知「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以色列地」,是指應許之地,代指整個以色列十二支派。「地的四境」,指以色列全境。以色列人蒙神揀選、與神立約,他們的土地是神按照聖約的應許所賜的產業,應當按照聖約的要求在這裡生活。現在百姓背棄聖約到達了極點,結局也就來到了應許之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的怒氣歸與你」,就是「我的怒氣向你而發」。「按你的行為審判你」,說明他們的行為是惡的。「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可憎的事」,就是百姓敬拜偶像,效法外邦人的一切惡行(王下16:3)。神絕不允許百姓無休無止地悖逆下去,經過無數次的寬容、憐憫,現在祂終於宣告:「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因為「結局已經臨到」。但神的怒氣並非任意發作,而是按照祂的公義標準,所以神兩次宣告,祂「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好讓他們知道,祂是審判人的耶和華。
【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這「有一災,獨有一災」,就是災難接著災難,指巴比倫人將徹底毀滅聖殿和聖城,為空前的大災。「看哪,臨近了!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就是耶和華的日子將要臨到,十分緊急,刻不容緩。所以「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山上歡呼的日子」,指收割時喜慶的日子。日子將到,喧鬧的聲音將不是收割時期的歡呼聲,而是面對審判時驚慌的「哄嚷」。「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神要將祂的怒氣傾倒在以色列人身上,而神的怒氣是人類能遇到的最嚴重的災禍。「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就是「向你發盡我的怒氣」。神重複的說,祂「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可見他們所犯的罪是多麼的嚴重。而神這樣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就是要他們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這是宣告神忿怒的日子近了。「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指神「擊打」百姓的旨意已經顯明。「罰惡的杖」,指巴比倫將被神用作擊打百姓的工具。用外邦人的「驕傲」和「強暴」,來擊打選民中間「強暴人的驕傲」,這是最合適的報應,那時「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指百姓被擄在即、生死未卜,買賣雙方都要喪失所有,所以買方不必因廉價買入而歡喜,賣方也不必因廉價出售而愁煩。「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賣主雖然存活」,但到了禧年,他們也無從收回所賣的土地(利25:23-28)。因為神的審判一來,一切都會煙消雲散。因罪孽的緣故,人都不能堅立,因為神的咒詛臨到他們,這是神對他們所發的烈怒。
【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飢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飢荒、瘟疫吞滅他。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手都發軟,膝弱如水。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髮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當敵人來攻打的時候,神的子民還想反抗,可是雖然「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但在強敵面前「卻無一人出戰」,因為神「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神已經決定要使他們滅亡,那麼他們出去打有什麼用呢?肯定會被殺死的,因為當時城被敵人圍困,想逃離飢荒的,到城外野地,必遭圍城之敵軍殺戳。在城內為飢僅所困,實在無法生存。在飢荒中再被瘟疫所侵,更加無法忍受。而那些逃往山上的,他們都要因自己的罪孽在那裡發出悲聲,在那裡哀號如鴿。甚至「手都發軟,膝弱如水」力量全然消失。「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用麻布束腰」,是舉哀的動作,臉上帶羞愧的表情,而且剃頭,使頭光禿,這些都是悲哀的表現。「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這是指在耶路撒冷被圍以後,城中缺糧,有錢也買不到食物,所以「當耶和華髮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相反,「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因為百姓離棄神,不擇手段地追逐財富,並且用這些金銀製作偶像。所以「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耶和華的殿其華美與威嚴,可是以色列百姓卻在殿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因他們的罪這殿神「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因此神說:「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神要將這殿交付外邦人,任憑外邦的侵略者來侵犯和「褻瀆這殿」。因神己經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以致任憑外邦人進入聖殿。「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是指仇敵將褻瀆至聖所。以色列的大祭司每年只能一次進入至聖所,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如此聖潔的地方,神卻將任憑外邦人搶掠褻瀆,因為祂早已離開了這個有名無實的聖殿(11:23),讓百姓心中最後的虛假保障也被徹底拆毀。
【要製造鎖鏈;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君要悲哀,王要披凄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神吩咐巴比倫「製造鎖鏈」,是為了預備擄掠猶大。「鎖煉」是巴比倫將被擄者帶去充為戰犯,作奴工。「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列國中最惡的人」,指巴比倫人。神用「列國中最惡的人」對付猶大的惡人,才能「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外邦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這是聖約的咒詛。因為這土地本是神所賜的永久產業,現在卻意外地落到仇敵的手裡,正如神早已預言的背約刑罰:【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利26:32)「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是指百姓在各地敬拜偶像的邱壇都要被敵人無情地摧毀、污穢。「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因為以色列地將被外邦人掠奪、破壞和燒毀,因此百姓再也無處尋找平安。那時假先知的預言將會暴露在大眾之前,因神的審判揭露假先知的謊言。而君王,百姓都變成階下囚,被神懲罰。那時他們才真正認識耶和華神。而以西結所宣告的話,約五,六年之後就都應驗了。但願我們今天都要以以色列人所犯的的罪,以及他們的結局,作為我們的鑒戒。並要謹記:【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等結局到了,神「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因此我們就要敬畏神,事奉獨一的真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