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結5: 1-17>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5-23 05:5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結5: 1-17】【『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在以西結書第五章中,神對以西結說:【『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里,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這裡神吩咐以西結「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這是預表耶路撒冷陷落時的慘狀,也是預告猶太人會有極其嚴厲的審判臨到他們。「頭髮」和「鬍鬚」,代表耶路撒冷的百姓。古代中東人被剃去鬍鬚,是一種羞辱(撒下10:4)。「用天平將鬚髮平分」,表明神公義的審判。「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象徵三分之一的百姓將遭遇瘟疫和飢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象徵三分之一的百姓將倒在刀下;「三分之一任風吹散」,象徵三分之一的百姓將被分散四方。「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里」,象徵神使分散列邦的余民中【有剩下脫離刀劍的人。】(6:8)。「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可能指這些逃脫的余民中,仍有因不順服而滅亡的,就像那些執意逃亡埃及的百姓(耶44:26-28)。

【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她的四圍。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間必因飢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並要拔刀追趕他們。】「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指耶路撒冷被神安置在敬拜偶像的列邦之中,作為神的見證。可是立約的百姓享受了聖約的恩典,卻忽略了聖約的責任,「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以色列人行惡,甚至過於列國,因為他們有律法可以遵行,當他們故意干犯,罪就更大了。「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猶大人行惡,甚至過於列國,因為他們有律法可以遵循,當他們故意干犯,罪就更大了。「所以」是說,根據先前的實況,必有現在的後果。「我與你為敵」,就是神要堅定而明確地懲罰他們的罪。「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凓行」。「可憎的事」,是專指拜偶像的事(申32:16),敬拜別神就是行可憎惡的事。因此神要在以色列中,行祂所未曾行的,神的審判是空前的,以後也不再照著行,這也是絕後的。「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這是聖約的咒詛(利26:29)。「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這也是聖約的咒詛(利26:33)。「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因猶大人敬奉偶像,玷污了神的聖所,因此神的審判是非常嚴厲的,也是公義的。

【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著安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飢荒的惡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飢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又要使飢荒和惡獸到你那裡,叫你喪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裡;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這裡多次提到神的怒氣和忿怒,表明神的忿怒已到極點。「自己就得著安慰」,指神的公義得著滿足。「熱心」意思是「忌邪」,指神是聖潔公義的,祂絕不能容忍人玷污祂的聖所,因此神要這樣發盡祂的怒氣,神向他們發的忿怒停止以後,自己就得到平息。這裡的飢荒、惡獸、瘟疫和刀劍四樣大災,都是聖約之中的背約咒詛(利26:16-26;申32:24-25)。百姓還沒有進入埃及,神就已經宣告:他們若離棄神,【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申32:23),只是【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噁心,向後不向前。】(耶7:24)。神的百姓本來應該在列國中作為神的見證,地上萬國都要因著他們蒙福(創22:18)。結果卻因為犯罪,「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而所有的這些災難,都是神要向以色列和列國證明「這是我耶和華說的」,好讓人認識祂是信實守約、永不改變的立約之神。人可以忘記自己的承諾、忽略自己的責任,但神卻永遠記得。而神的子民在迦南地本是流奶與蜜之地,有神賜福,非常豐富,現在他們竟然落在如此的地步!為此,願我們都要引以為戒,並且要敬畏神,遵照神的旨意行事,這樣我們就不會失去神的賜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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