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是公義的>
讀經【哀1: 12-22】【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在耶利米哀歌第一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耶利米就像耶路撒冷坐在地上哀哭,呼籲過路的人來觀看;但他知道「耶和華是公義的!祂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祂的命令」。耶利米首先說:【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祂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祂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剋制了我;祂鋪下網羅,絆我的腳,使我轉回;祂使我終日凄涼發昏。我罪過的軛是祂手所綁的,猶如軛繩縛在我頸項上;祂使我的力量衰敗。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原文是大會)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樣。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我的兒女孤苦,因為仇敵得了勝。錫安舉手,無人安慰。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他仇敵;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像不潔之物。】這裡耶利米將耶路撒冷描述成一個因犯罪而受懲罰的女子,她抱怨人們忽視她的悲情,呼籲旁觀者「觀看」她的苦難和聽她哀哭。但她知道這是「耶和華在祂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而在神發烈怒的日子是何等的可怕!這裡的「火」、「網羅」和「發昏」,都在描繪聖城被圍困和毀滅時的真實場面:大火在城內燃燒,人們像落入網羅的野獸,昏頭昏腦地奪路而逃。當神的審判來到時,好像烈火燃燒,罪人被網羅,無人能逃脫。 又如沉重的軛壓在一個嬌弱女子的頸項上,這是「罪」對人的轄制壓迫,是她咎由自取的,是神讓仇敵來刑罰她。若不是百姓放縱地享受罪中之樂,怎會付出如此沉重代價,導致神「克制」和「網羅」他們呢?這也提醒我們,若要享受罪中之樂,神的審判是早晚會來到的,因此一旦犯罪就要趕快痛定思痛,從中吸取教訓並切實地悔改。這裡又說:「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樣」,這就好似無力招架的年輕士兵,他們被殘暴的敵人殺戮踐踏、血濺沙場,鮮血就像大桶中湧出的葡萄汁,因為「酒榨」在舊約聖經中常常代表神的忿怒。在以賽亞書63:3中,神說:【我獨自踹酒榨;…我發怒將他們踹下,發烈怒將他們踐踏。他們的血濺在我衣服上,並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所以先知為耶路撒冷城血流成河的悲慘光景哀號,淚流成河。但他知道是神使猶大周圍諸國,從盟邦變成仇敵,是神使耶路撒冷在鄰邦中間,如同污穢可憎之物而被厭棄。而耶利米與聖城和以色列全民族的遭難感同身受,所以他多處用「我」字,即表明他和他們的遭遇認同。
而猶大國慘遭如此對待,遭遇被攻擊、被擄,遭遇極大的痛苦,不是因為神不信實,也不是神信背棄義,而是因為猶大百姓犯罪。因此耶利米說:【耶和華是公義的!祂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祂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我招呼我所親愛的,他們卻愚弄我。我的祭司和長老正尋求食物、救性命的時候,就在城中絕氣。耶和華啊,求禰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我心腸擾亂;我心在我裡面翻轉,因我大大悖逆。在外,刀劍使人喪子;在家,猶如死亡。聽見我嘆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我的仇敵都聽見我所遭的患難;因禰做這事,他們都喜樂。禰必使禰報告的日子來到,他們就像我一樣。願他們的惡行都呈在禰面前;禰怎樣因我的一切罪過待我,求禰照樣待他們;因我嘆息甚多,心中發昏。】「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他的命令」,這清楚的說明,猶大國遭到如此悲慘的結局,是因為猶大百姓犯罪,神以公義管教處罰他們,因為他們違背了神的命令。因此罪不只是道德上的犯錯,而是違背了神的命令,這是人類罪的根源!故此,真正的認罪,不只是承認自己行為上的犯錯,而是要知道並承認自己違背了神的命令。所以信徒真正能過得勝的生活,不但要自己謹慎言行,還要去追求多明白神的命令是什麼?並且要好好的遵行神的命令!在最後錫安雖然處在最慘痛的經歷中,但是她已經開始反省認罪並且願意悔改。所以耶利米在結束時,強烈地祈求神懲罰殘暴敵人的「惡行」,也求神憐憫並減輕錫安的苦難,讓公義早日伸張。神既然按公義審判祂的子民,也必按公義審判一切不法不義的外邦人。那麼今天我們真的知道耶和華是公義的嗎?我們真的知道耶和華要帶來公義的審判嗎?如果我們真知道耶和華是公義的,祂必帶來公義的審判。為此,願我們不要等到神的公義來到后才悔改,而是要趕緊向神悔改,離棄罪惡,遵行神的命令,這樣我們才能避免神公義與管教的處罰,躲避那將要來到的,神公義的審判!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