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心裡所願的>
讀經【羅10: 1-13】【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在羅馬書第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他心裡所願的,並且論到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保羅首先說:【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保羅在此表達了他的心愿,他向神所求的,就是要以色列人得救。可見保羅非常關心同胞得救的問題,因為這是頭等的大事!從使徒行傳所記可知,保羅在外邦傳道,所到之處,常先進入猶太會堂講道,在猶太人拒絕之後,他才轉向外邦(徒13:46),表明他實在關心他同胞的得救問題。然後保羅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由此可知,以色列人沒有得著救恩,並非因為他們向神沒有熱心,而是因為他們沒有「按著真知識」。這「真知識」,就是神所規定的得救方法。律法被賜給以色列人的目的,原是要他們明白救恩,但他們卻誤解了律法的功用,反而要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不肯憑信心接受神的義。「神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就是人徹底棄絕自己,因著信靠基督在神面前被稱為義。「自己的義」,就是憑自己遵守律法而得的義。保羅在沒有歸信耶穌基督以前,就是為神大發熱心,熱心遵守律法的人。所以保羅知道猶太人就像他曾經的那樣,熱心遵守律法,追求律法的義,其實是不服神的義,要立自己的義。「神的義」是羅馬書的一個很重要的主題,羅馬書第一章就提到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神的義乃是通過相信耶穌基督而加給我們的,神的義就歸算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得救不是憑著遵守律法,因為我們根本不能遵守全部的律法,我們只要相信接受耶穌就可得救。保羅在腓立比書3:5-7說:【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在加拉太書2:16中,保羅又說:【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意思是連保羅這麼熱心,又在律法的義上是無可指摘的人,尚且不能因行律法稱義,只因信基督稱義,何況其他的人?
因此保羅指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律法」包括舊約的全律法,即舊約一切祭祀的規條、節期、日子、祭司、祭物,和會幕中的一切聖物與事奉神的條例等,但這些都是預表或預指基督和祂的救贖(西2:16-17)。【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這就使舊約所有關於救贖之預表得以應驗,所以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因祂完全了律法因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這裡的「總結」,就像一篇文章的結語,把全篇的論題作出最後簡明而包括一切的總結,那總結就是:由基督取代律法。因律法的全部內容,無非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面前,要把尚未來臨的基督之各方面表明出來,基督既然來了,此後就要從基督開始另一個新的時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這是律法的目的。律法不是叫人遵守它以得著義,乃是叫人去信基督而得著義。猶太人卻不明白律法的這種功用,竟然把遵守律法當作是得救的途徑,反而拒絕了可以叫他們得救的救贖主。【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這裡所論的是「行那出於律法的義」,保羅在加3:12也同樣引用這句話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但問題是人根本不能照律法的要求而「行」。雅各書2:10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所以事實上沒有人因行律法稱義。這樣律法要求人遵行的結果,只使人落在咒詛之下(加3:20)。所以儘管律法向人所發出的要求是「行」,律法的最終目的卻是要人「信祂」。因為【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里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保羅引用摩西這段話,為要告訴在新約時代的人們,要找到耶穌基督並不難,就像神的律法離選民不遠,耶穌基督離我們也不遠。雖然耶穌基督本來在天上,但是人們不用到天上去找,因為祂已經降世為人、住在人們中間。雖然耶穌基督曾經被人釘死、埋葬了,但是人們不用到陰間去找,因為祂已經從死里復活了。
因此保羅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我們怎樣必得救?我們不只是在口頭上「認耶穌為主」,還必須在心裡「信神叫祂從死里復活」,這樣就「必能得救」。然而口裡要認耶穌為主,在保羅那個年代,羅馬的皇帝自稱是主,要求猶太人向他跪拜,向他承認凱撒是主,很多基督徒只承認耶穌是主,不願跪拜凱撒,也不承認他是主,於是就有很多基督徒為主耶穌殉道砍頭。今天對我們來說,口裡承認是相對容易做到的,可是還有很多基督徒不敢口裡承認耶穌,在眾人面前承認耶穌。但耶穌說:【如果你們在眾人面前不承認我的名,我在天父和眾天使的面前也必不承認你們。】這樣有人就會說:「彼得三次不認主,你敢說他沒得救?」沒錯,他是軟弱過、跌倒過,但是他悔改了,在被聖靈充滿之後面對耶路撒冷的政治和宗教領袖們,他就大膽地說:【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里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0-12)彼得最後為主殉道。所以如果我們以前有過像彼得一樣的軟弱,不曾承認耶穌的名,今天我們就要悔改認罪,求主加給我們力量,在眾人面前承認耶穌的名。一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就會口裡承認耶穌為主,並且心裡相信神叫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裡保羅引用了舊約聖經的話,為保證凡相信主、求告主名的人必有分於祂奇妙的救恩,「就必得救」。因猶太人和希臘人,在神面前既都是罪人,並沒有分別,這樣他們可以借信心在神前蒙恩,也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知道,人得救的途徑只有一條,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