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亞當犯罪所帶來的死>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4-10 21: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亞當犯罪所帶來的死>
讀經【羅5: 12-21】【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在羅馬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亞當犯罪所帶來的死,【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一人」指的就是亞當,亞當就肉身來說,他是神用土造的人(創2:7),是人類的代表,所以稱他為「一人」,他是人類的始祖。在創世記2:15-17中記載了:【耶和華神將那人(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之後亞當卻違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死亡的根源就從亞當而來,人在沒有犯罪之先,並沒有死亡,死亡是從罪惡來的。因亞當犯罪墮落,把罪性、人性的敗壞帶進世界,然後傳承下來,這就是罪的起源,即人的「原罪」,也就是人的罪性。所以每個人從一出生,就承受了亞當的罪性,從此亞當的後裔人人都是罪人,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死亡成為所有人無可逃避的,因為「死又是從罪來的」。人犯罪后,結局就是死,古往今來,無一例外。亞當犯罪之後按肉體說,雖然沒有立刻死去,但卻立刻開始死,開始趨向於死。按靈性說,他立刻與神有隔膜,躲避神的面。照樣現今一切亞當子孫,一生下來就在死權之下,就開始趨向於死,「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今天不信耶穌的人,他們都知道人要死,但他們不知道人為什麼會死。有的人認為這是自然規律,因人老了,或因疾病和災禍而死。但人從未想過死亡的背後是因為有罪的存在。如果人不犯罪,人就不會死。但每個人都是屬肉身之人,都是始祖亞當的後裔,都承受了亞當的罪性,成為罪人。有哪個人說自己不是罪人,如果你不會死,你就不是罪人。既然我們每個人都會死,所以我們都是罪人。亞當是人類的代表,他犯罪就代表全人類犯罪,罪借著亞當一人,就入了世界。這樣人一生下來就帶著罪性,就有犯罪的傾向,所以人並不是因為犯了罪,所以才成為罪人,而是一生下來,就都是罪人,所以都會犯罪。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亞當犯罪,我們也要承受?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始祖,按生命來說亞當一人的犯罪,使人有了犯罪的生命,所有亞當的子孫也就與生具來的有犯罪的生命,按事實來說,「眾人」的確也都犯了罪。

接著保羅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亞當墮落的時候,神還沒有頒布律法,但「罪」已經存在。「罪也不算罪」,並不是說罪不是罪,而是說因為沒有律法,所以沒有定罪的根據來顯明某項罪行就是罪。但亞當被定罪是很明確的,因為神之前已經說:【你吃的日子必死。】(創2:17)【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做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死亡的權下。亞當是那以後要來的預像。】「從亞當到摩西」,就是在沒有律法以先,因律法是借著摩西傳的(約1:17)。「死就作了王」,這說明罪和死的存在,與律法無關。雖然沒有律法指明人犯了什麼樣的罪,但人都因犯了罪,罪就引進了死,死就在人身上掌權,眾人都服在死的權下,無一能倖免。「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祂是末后的亞當(林前15:45)。亞當是因自己的罪而受神的咒詛,基督卻為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詛(加3:13)。亞當既是在律法以先的人而預表以後要來的基督,可見在律法之先,神早就為人預備了救恩。由此可見,因信稱義之恩,早在律法之先已在神的計劃中了。而使徒保羅以亞當與基督的對比指出:基督超越了亞當!因為亞當帶來的是死,基督帶來的是生。罪因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恩典卻因基督一人臨到眾人。所以保羅說:【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這裡說明「恩賜」遠超過「過犯」。既然因著亞當一人的過犯,叫「眾人都死了」,那麼憑著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必定更加豐富的臨到「眾人」。哥林多前書15:21-22說:【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基督徒將來要復活得生,與主同在直到永遠。不信耶穌的人復活定罪,將受永火的刑法,就是第二次的死,永遠與神分離,即永死。因此每一個人都要信耶穌,這樣你不但能脫離罪惡和死亡,還有復活的生命,就是永生!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亞當因犯罪被定罪,帶來的是審判與刑罰。在耶穌基督里的恩賜,帶來的是稱義。我們雖然犯了很多的罪,卻因耶穌一人所做的,神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都可以因信稱義。雖然亞當一人的犯罪使許多人被定罪,但基督的恩賜,卻除掉許多人的罪而使人因信稱義。這樣在亞當里被定罪,當然不如在基督里得稱義了。【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若因亞當一人犯罪,「死」就作王掌權,使人受死的轄制。而那些領受基督「洪恩」的,就因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而勝過死的轄制。世人如何因亞當一次的過犯被定罪,信徒也如何因基督一次的義行便稱義得生命了。因此我們應當省察自己是在亞當里還是在基督里,是誰在心中作王。最後保羅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在此使徒總結以上的講論,指明律法只是「外添的」,恩典的福音才是神原本要賜給人的。律法的功用不過「叫過犯顯多」,就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指人越看見罪的可怕,就越不敢依靠自己,而是迴轉過來依靠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就如罪作王叫人死」,意思就是罪轄制了所有的人,而把人帶到死的境地。「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這就是說,恩典也借著基督的義,取代了罪的權勢,叫我們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永生。而使徒保羅在這裡作這樣的對比,就是要我們看見,我們在基督里得到的是如何超越亞當所帶來的,由此證明:基督超越了亞當!然而每個人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在亞當里,要麼在基督里,沒有第三種選擇。那麼你要揀選永死,還是揀選永生呢?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選擇信耶穌,這樣我們不但能脫離罪惡和永死,還能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永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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