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羅5: 1-2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4-10 04: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羅5: 1-2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在羅馬書第五章中,使徒保羅講到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福分,他首先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既因信稱義」,這「既」字說出,我們的「因信」,不但使我們得以稱義,而且還使我們能得著神在基督里所要賞給我們的各種屬靈福氣(弗1:3)。「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借」就是靠、從、經由,本章至少用過十六次,它表明主自己和祂所作的功績,乃是我們得著種種好處的憑藉。 「得與神相和」,原來我們因著罪,與神既不能相和,也無法相安,現在「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稱義」是恩典的開始,這恩典首先是我們在基督里「與神相和」,恢復人在伊甸園裡所失去的與神的正常關係,使原來【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西1:21)的罪人得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我們又借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一面是「借著祂」,這是神方面的工作,「因信」,這是人方面的責任。「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歡歡喜喜」,是一種從內心涌溢出的喜樂。「盼望」是指滿有把握地期待著一件尚未完全實現的事。「神的榮耀」,指主再來的時候要在榮耀中顯現(太25:31),也指信徒在神的榮耀中分享神的榮耀(腓3:21)。而「因信稱義」、「與神相和」、「進入恩典」、「盼望神的榮耀」,這四件事都是借著基督來成就的。【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我們「因信稱義」之後,肉身仍活在這個世界,仍免不了要遭遇種種的「患難」,但與從前所不同的是,我們在患難中不但能忍受,而且還能「歡歡喜喜」,「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信徒在患難中仍有喜樂,是因為「知道」我們的患難並不是白受的,它乃是神借著「患難」對我們的造就,體驗「患難」所顯明恩典的真實和寶貴,自然就生髮出「忍耐」。有真實信心的人不會祈求難處趕快過去,而會求神讓我們能學習祂要我們學到的功課,好進入恩典的高處。【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信徒每一次「忍耐」的經歷,都使我們對神的旨意有多一點把握、對神的工作有多一些體會,就能使我們對屬靈的事情越來越「老練」。「老練生盼望」,信徒經歷患難最終所產生的盼望,是有可靠的確據,這個確據就是澆灌在我們心裡的神的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盼望不至於羞恥」,「羞恥」是指因盼望落空而蒙羞。因信徒的「盼望」,是經歷神而得的一種確信,是在患難中所經歷神的愛,必不至於羞愧。「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內住的聖靈叫我們的心能充分領悟、明白神對我們的愛,因此確信我們的盼望絕不至於羞恥。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就是當我們無力抗拒罪惡,又無能遵行神旨之時。「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既是「按所定的日期」,說明基督為罪人死是神預先計劃的,是神主動要賜給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保羅在前面曾引證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所以這裡的「義人」,不是指完全無過錯的人,而是指人的正直、公平方面。「仁人」即好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神用祂兒子的死向我們「顯明」了祂的愛,叫我們一看到釘十字架的基督,就看到神的愛,叫我們一經歷基督的十字架,就明白什麼是神的愛。【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血」不但解決我們的罪,使我們得以稱義,「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就是免去末日審判時的刑罰。【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神兒子」是我們在神面前蒙恩的根據,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解決了我們罪,使我們不再與神為仇為敵,而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祂的復活,將神的生命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能憑這生命而活。這裡的「得救」不是指罪得赦免,而是指經歷神全備的救恩,身體得贖,與基督一同進入我們所盼望的「神的榮耀」里。【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祂以神為樂。】死而復活的基督在我們身上所做成的,不僅使我們「與神和好」,也使我們「以神為樂」。「以神為樂」就是以神作為我們的滿足,這是救恩的最高處、恩典的最深處。【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是指每個人都遺傳了祖宗亞當的罪性。這「一人」,指亞當。「世界」,指世人,即全體人類,因著亞當一人的墮落,罪性就進到人的生命裡頭,所以全人類都伏在罪與死的權勢之下。「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因此死就臨到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每個人從一出生,就承受了亞當的罪性,而成為罪人,所以都會犯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亞當墮落的時候,神還沒有頒布律法,但「罪」已經存在。「罪也不算罪」,並不是說罪不是罪,而是說因為沒有律法,所以沒有定罪的根據來顯明某項罪行就是罪。但亞當被定罪是很明確的,因為神之前已經說:【你吃的日子必死。】(創2:17)【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從亞當到摩西」,就是在沒有律法以先的時期,因律法是借著摩西傳的(約1:17)。「死就作了王」,這說明罪和死的存在,與律法無關。雖然沒有律法指明人犯了什麼樣的罪過,但人都因犯了罪,而罪就引進了死,死就在人身上掌權,眾人都服在死的權下,無一能倖免。「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祂是末后的亞當(林前15:45)。在神的眼裡只有兩個人,一個是亞當,另一個是基督,【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15:47)地上所有的人都和這兩個人有關:所有的人源頭都是亞當,或者因拒絕基督而被定罪,或者因接受基督而被赦免,【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要復活。】(林前15:22)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這裡說明「恩賜」遠超過「過犯」。既然因著亞當一人的過犯,叫「眾人都死了」,那麼憑著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必定更加豐富的臨到「眾人」。【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亞當「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帶給眾人的是死。基督的恩賜,帶給眾人的是生命。因此基督所作的遠比亞當所作的強。「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指恩賜使許多人從他們的過犯中被釋放出來,不再被定罪,反而蒙恩得稱為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是指死亡是一個權勢,世人都活在死亡的陰影底下,並受那掌死權之魔鬼的轄制(來2:14~15)。但信徒乃是「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因此都該接受祂「在生命中作王」。【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著亞當在伊甸園裡一次的「過犯」,眾人就都被神定罪,都服在罪與死的權下。照樣,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合乎神公義的死,眾人也就要被神稱義,而得著神的生命。【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因著亞當一個人「悖逆」神,罪就到人的裡面,眾人就成了「罪人」。照樣,因著基督一個人「順從」,義的生命也就到人的裡面,眾人就都成為「義人」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律法本是外添的」,是指因為人有罪而不知罪,神才頒布了律法。「叫過犯顯多」,指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指人越看見罪的可怕,就越不敢依靠自己,而是迴轉過來依靠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不止是「死就作了王」,連罪也作了王,而罪作王是借著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基督就是「生命」,也成為我們的「生命」,神就用恩典「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把一切在亞當里絕望的人都帶進永生里。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知道:基督超越了亞當!我們還要信靠主耶穌,這樣我們就可在恩典中得著永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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