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對哈拿尼亞的審判>

作者:霞步思  於 2023-2-2 22: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神對哈拿尼雅的審判>
讀經【耶28: 10-17】【於是,先知哈拿尼雅將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取下來,折斷了……。】在耶利米書第二十八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神對哈拿尼雅的審判,宣告他的死期已經臨近。這裡首先說到:【於是,先知哈拿尼雅將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取下來,折斷了。哈拿尼雅又當著眾民說:『耶和華如此說:二年之內我必照樣從列國人的頸項上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於是先知耶利米就走了。】假先知哈拿尼亞為了表明自己的預言必將成就,耶利米的預言已遭廢棄,他就「將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取下來,折斷了」,這是可怕的背道行為。因為是神要耶利米【做繩索與軛,加在自己的頸項上】,作為被擄的象徵,如今哈拿尼雅當眾拆下耶利米頸項上的軛。哈拿尼雅無疑想用這個傲慢之舉告訴百姓,他不會允許他們受這這種奴役標誌的侮辱,折斷軛是證明巴比倫勢力的毀滅。所以他再次強調「耶和華如此說:『二年之內我必照樣從列國人的頸項上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哈拿尼亞重複「耶和華如此說」,以表明自己所發預言的真實性。哈拿尼雅無所畏懼地濫用神的名,於是大部分百姓,毫不懷疑地接受了假先知的預言。身為先知的人藐視神和神的話,隨意傳講神沒說的話,帶來的信息好像是盼望,但卻不是從神而來的。耶利米沒有立即指他的錯謬,直到耶和華新的指示臨到,他才宣布哈拿尼雅的死罪,因為他擅自托神的名發言(申18:20)。有時神暫時沉默無語,但這並不意味著祂縱容人的罪或袖手旁觀,而是時候未到,之後神以鐵軛代替木軛,以及宣告哈拿尼雅的死亡,都證明了這一點。

因此在【先知哈拿尼雅把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折斷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告訴哈拿尼雅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折斷木軛,卻換了鐵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將鐵軛加在這些國的頸項上,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們總要服事他;我也把田野的走獸給了他。』於是先知耶利米對先知哈拿尼雅說:『哈拿尼雅啊,你應當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你竟使這百姓倚靠謊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叫你去世,你今年必死,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樣,先知哈拿尼雅當年七月間就死了。】當「先知哈拿尼雅把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折斷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告訴哈拿尼雅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折斷木軛,卻換了鐵軛!」假先知哈拿尼亞拆掉神的木軛,卻換來更大的鐵軛,也就是猶大和他的鄰國不僅無法逃脫巴比倫的奴役,還得遭受更嚴厲的奴役。神又用「把田野的走獸給了他」,表明猶大和他的鄰國都要臣服於巴比倫。「於是先知耶利米對先知哈拿尼雅說:『哈拿尼雅啊,你應當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你竟使這百姓倚靠謊言」。哈拿尼雅被痛斥為說謊的先知,因為他不是神所差遣的。雖然哈拿尼雅的話說得非常鼓舞人心,百姓也非常愛聽,但是那些話全是謊言,因為耶和華未曾差遣他。只要不是出於神,預言就是假預言,先知就是假先知。而哈拿尼亞妄稱神的名是死罪,因此神就吩咐耶利米向哈拿尼雅說出他的結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叫你去世,你今年必死,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樣,先知哈拿尼雅當年七月間就死了」。哈拿尼雅等不到二年,說話后只有兩個月,當年七月間就死了。哈拿尼雅的結局證實他是假先知,同時也證明了耶利米是真先知。儘管如此,猶大百姓仍然沒有悔改歸向神,這就暴露了他們的悖逆和愚頑。七年後,猶大也亡國,歷史也證實哈拿尼亞預言是假預言。因此神的話不管我們喜歡或不喜歡聽,我們都當留意聽從,而不是選擇性地聽合自己胃口的部分,因為神必應驗祂的話。這對傳講的人來說,我們永遠不能粉飾神的信息,試圖使它更可口或更有吸引力,甚至想藉此吸引更多的人、粉絲團或點閱率,我們必須忠實地傳達神的話。耶利米說的是不受歡迎的信息,因為百姓更喜歡聽安慰的謊言而不是痛苦的真相,但他還是忠心的傳講神的話,用真相面對百姓,即使它不受歡迎。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耶利米那樣,忠心的傳講神的話,在默然中信靠神。我們還要以假先知的下場為借鏡,不可冒用神的名說假話,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作神話語的出口,使人得益處!阿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4 09:45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