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耶16: 1-21>

作者:霞步思  於 2022-12-23 06: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耶16: 1-2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耶利米書第十六章,是神借著對先知耶利米的一些行動上的指示,嚴厲地宣告祂對那些悖逆子民的審判將要來到,且是大而可畏的。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飢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因神對猶大的審判已經確立了,神就要耶利米採取先知性的行動:「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來預告審判的臨到。當時以色列男人通常在二十歲左右結婚。子孫眾多、生命延續,代表神的祝福(詩128:6),獨身則是反常的行為。神吩咐耶利米過獨身的生活,是預告「在這地方、在這國中」的百姓將遭遇「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的災難。「他們必死得甚苦」,是指死於致命的疾病,可能指戰爭所帶來的瘟疫(32:24)。以色列人非常重視葬禮,所以「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使「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這既是極大的恥辱,也是咒詛。所以當人問先知為何不娶妻時,他就向百姓宣告神的審判,因為他即使娶妻生兒,結局也是必死,屍首不得葬埋。【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划身,也不使頭光禿。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神又吩咐耶利米「不要進入喪家」,就是不可參加喪禮。「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人死亡是因為神不再憐憫這地的百姓,是神的刑罰,所以先知就不可以去為人哀哭。「用刀划身」、「使頭光禿」,是拜偶像的外邦人的惡俗,被律法禁止(利19:28;21:5),但此時卻成了百姓的喪禮風俗。神又吩咐他「不可進入宴樂的家」,因為神必使歡笑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這也是對將要被擄的猶大百姓的警告。「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指神的懲罰將在百姓的有生之年就到來。神不但不允許先知結婚,也不允許他參加百姓的喪禮和婚禮,就是用這些行動象徵神已將祂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

【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什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什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當先知將神的話告訴猶大百姓后,對他們來說是很震憾的,可是他們卻不認識自己的罪孽深重,所以他們問:「耶和華為什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什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神就向頑梗的百姓宣告審判的原因,他們受罰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轉而去拜偶像。而且他們所犯的罪比他們的列祖更甚。因此神定意使他們被擄到別地作亡國奴,無人能倖免。又因神的子民頑固地在自己的國土上侍奉外國的神,神就把他們趕到素不認識的地方去,讓他們在那裡服侍這些神。百姓既然離棄聖約、在神的應許之地上「隨從別神,事奉敬拜」,神就按照聖約把他們趕到外邦(申28:36),讓他們在那裡被迫「晝夜事奉別神」。神不再施恩與他們,他們因此落在災難痛苦中。雖然如此,神最後還是因著自己守約施慈愛的屬性,再次施恩予以色列,【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這是神在宣告審判的同時,也應許了復興的盼望。猶大雖然最終都被趕出,但神仍守約施恩,所以神應許當日期滿了,祂會帶領百姓從北方之地回故土,而這一神跡比出埃及更大,所以「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神把百姓趕散到列國,是根據祂的公義和聖約的咒詛(申29:25-28),神把百姓領回應許之地,是根據祂的信實和聖約的應許(申30:1-10)。而神帶領百姓真正歸回故土,所要離開的範圍包括全地,這要到基督再來之後才能完全應驗(22:5-6),從巴比倫的回歸只是序幕。

【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這裡神繼續講到審判的信息,免得有人因著神復興的應許,誤以為可以僥倖逃過現在的審判。但為要懲罰猶大的罪孽和罪惡,神就「召許多打魚」,即列國軍隊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神又「召許多打獵的」,即列國軍隊在各個獵物會躲藏的地方搜捕牠們。這是預指他們將被圍困在他們的土地上,無論他們如何小心翼翼地躲藏,都會有那麼多人追捕他們,以致無一人能倖免神的審判。他們會有如此的遭遇,是因為在審判之日,猶大的罪惡都將公諸於眾,他們的罪孽不能在神眼前隱藏,神就「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可憎之屍」與「可厭之物」,都是指偶像。因此要施行加倍的審判。 當先知聽到神的話后,他就懷著期望和信心向神禱告說:【耶和華啊,禰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這是先知的信心和回應。耶利米承認「禰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因先知是活在神光中的人,他不只看見神管教的手,也能看見神保護的手和永恆不變的旨意。因此即使在艱難的管教之中,耶利米也看到神必保護、「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心中也不會失望,而是看到神必得勝、使世人認識偶像「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百姓之所以招惹神的管教,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神,以致「為自己製造神」。而神管教百姓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既認識自己、又認識神,因而徹底棄絕虛假的偶像,這樣「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以色列人自從進迦南以後,就一直無法脫離:拜偶像、被管教、迴轉、再拜偶像的循環,但「就是這一次」的徹底管教,將使這些悖逆的百姓,徹底認識神的手和神的能力,也成為後人的鑒戒。當猶大被擄回歸以後,他們再也不拜偶像了。為此,但願我們今天也不要再拜有形或無形的偶像,我們要單單敬拜神、服侍祂,因祂是造我們的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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