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主在海邊顯現>
讀經【約21: 1-14】【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復活的主在海邊向門徒顯現,這完全彰顯了主耶穌的愛。使徒約翰說:【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這些事以後」,是指主耶穌被釘死、復活,並且向門徒顯現的事之後。這「提比哩亞海」就是加利利海。本來門徒是在耶路撒冷,現在他們返回了家鄉加利利。之前復活的主已經向門徒們顯現,讓他們驚訝,讓他們喜樂。他們確實知道主耶穌已經復活了,但是他們並沒有在生命中真正經歷到復活的主,又因為門徒不能像從前那樣天天看見主、天天和主在一起,所以他們還是會灰心、軟弱。而主耶穌在復活當晚曾向十個門徒顯現,吩咐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當時這些門徒都在場,如今他們都忘記主所託付的使命,彼得還重操捕魚的舊業。因此為了讓門徒在生命中經歷復活的主,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而當有七個門徒都在一處時,【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彼得說:「我打魚去」,就是重操舊業。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彼得代錶帶頭的人,其他門徒也跟著他。「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彼得是個老練的漁夫,他知道在何時、何處可以打到魚,但他們竟然整夜打不著魚!可見這是主特意安排的一個神跡,目的乃是為著要讓他們更多經歷復活的主。打魚本身並不是罪,因為人要工作這是應當的,但他們沒有遵行主耶穌的命令,也不知道主差遣他們去作工,必會供應他們的需要。因此當他們一整夜竟沒有撈到一條魚時,主耶穌就向他們顯現。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他們認不出耶穌,因為當時天還沒有亮,或者他們太疲乏,而且船離岸邊將近百米,所以他們看不清站在岸邊的人。這時主對門徒說的第一句話是:「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復活的主已戰勝了死亡,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然而祂卻關心門徒吃飯這個小問題。並且耶穌復活后,只有四十天留在世間,祂必有許多寶貴的話要對門徒講,但主在此對門徒說的話是:「你們有吃的沒有?」可見主對門徒的體恤真是無微不至。主不但顧到門徒屬靈的需要,祂也顧到他們物質的需要。而且主在這個時候向門徒顯現,祂沒有責備彼得重操舊業,而是吩咐門徒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門徒就遵從了:「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主耶穌知道魚在什麼地方,門徒只要聽從祂,就可以打著魚。
這時【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使徒約翰第一個認出是主。當他一說:「是主」時,彼得立刻束上一件外衣跳進海里,以此表明他對基督的尊重,也表明彼得對基督強烈的愛,他熱切渴望與主在一起,於是他就游泳到岸上,來到祂這裡。【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古代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當門徒回到岸邊的時候,他們「就看見那裡有炭火」。岸上的炭火,正與院子里的炭火(18:19)遙相對應,那夜彼得是在炭火旁失敗了,現在主是在炭火旁供應了他。而主耶穌愛門徒,祂知道他們整夜勞苦,到早晨已非常疲乏飢餓,就親自為門徒預備了早餐,門徒有這樣的一位主,還用得著愁吃飯的問題嗎?同樣今天主也顧念那些信祂愛祂的人,在我們最困難最需要幫助時,主沒有一次不來救助我們的。接著【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西門彼得就去(或作「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門徒得了「一百五十三條魚」,這真是一個神跡。主要他們「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就是要他們吃自己勞碌得來的,也是要他們品嘗祂的神跡帶來的賜予,讓他們可以見證祂的大能和良善。門徒在恩典中與主相交,樣樣都齊備了。「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當時誰敢查問耶穌說:『你是誰?』因為他們都知道祂就是主。「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主耶穌親自將餅和魚分給他們,可見主的供應真是超過他們所求所想,同時也證明我們的主確實帶著祂真正的身體從死里復活了,因為主耶穌坐在加利利海邊,說話,吃喝,似乎向門徒顯現了很長一段時間。主耶穌坐在他們中間,手上帶著釘痕,這就是他們跟隨了三年的夫子,難道還會有人想要關於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證據嗎?彼得又親自對哥尼流說:【我們這些人在祂從死里復活以後和祂同吃同喝。】(徒10:41)
這位被猶太人釘十字架的耶穌,神卻叫祂第三天從死里復活了。然後神讓一批特選的見證人,目睹祂的復活,這些人和祂同吃同喝,加強了他們與主共處的真實性,他們就是【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徒1:22)
之後約翰說:【耶穌從死里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這是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來說,「是第三次」,根據全部新約,主耶穌從死里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的詳情如下,主耶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11-18;可16:9-11)。然後向別的婦女們顯現(太28:9-10),向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可16:12-13;路24:13-35),又向西門彼得顯現(路24:34),向多馬以外的十個使徒顯現(20:19-23;路24:36-43),向十一個使徒顯現(20:24-29;可26:14),在加利利顯現(太28:16-20),在提比哩亞海邊顯現(21:1-23)。主耶穌四十天之久多次多方顯現,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徒1:3)。在橄欖山升天前顯現(路24:50-51;徒1:6-12),最後向使徒保羅顯現(林前15:8)。今天主耶穌也會向我們顯現,因為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翰14:21)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遵守主的命令,這樣主就會向我們顯現,主大能的手,就會為我們預備我們所需用的,正如祂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后所作的一樣,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