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要以認識神誇口>

作者:霞步思  於 2022-12-5 23: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要以認識神誇口>
讀經【耶9: 23-26】【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在耶利米書第九章的這段經文中,先知耶利米哀嘆猶大人的驕傲狂妄,他們想追求智慧、勇力和財力,以為有了這些,就凡事無往不利。因此先知在此指出他們所自誇的,都屬虛妄,因在神的懲罰之下都要被毀滅。因此他告訴猶大人:【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這是耶利米書中兩節重要的經文。先知在此告訴猶大人,當危機來臨的時刻,「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因為這都是無用的。那什麼叫作「誇口」?「誇口」就是引以為傲的自誇,也就是驕傲。而「智慧」、「勇力」,還有「財物」是人最以此為誇口的。但「智慧」、「勇力」、「財物」都是來自神,所以人根本不能就因你有這些來誇口。一個只有幾十年壽命的人,有什麼能力去掌控世界。有什麼資格誇口說什麼是你的呢?轉瞬間健康不在了,生命消失了。可是有許多人有智慧了就以智慧自居,有勇力了就以勇力自居,有財物了就以財物自居,有了一點點什麼就不可一世,自以為了不起。你真的認為自己的腳能在何地都站的穩嗎?智慧不能使你站穩,勇力也不能使你站穩,財物也不能使你站穩。所以自誇的言語在人眼中是可恥的,在神面前更是可憎的。因為自誇的言語是從驕傲中發出來,喜好自誇的人必是心中狂傲,一味的要彰顯自己的長處,這在神面前乃是大惡。因為經上提到神所僧惡的七樣惡事,把【高傲的眼,】列在最前面。(箴6:16-19)因此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智慧」、「勇力」、「財物」都是來自神,所以人根本不能就因你有這些來誇口,否則神也會像對猶大人那樣,將你有的這些東西奪去。所以凡誇口的,都當以此為警誡。

但人要以認識神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真正有聰明的人,只以「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裡的認識」,並不是指一般性的認識,而是對神的完美屬性有清楚的認識。就是對神的「慈愛、公平,和公義」有清楚的認識。「慈愛」,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百姓卻詭詐背約。公平指的是神的判斷和決定,公義指的是神的正義。今天無論人經歷順境或逆境的日子,都在經歷神的慈愛、公平,和公義。當你認識這點,你就能「以此誇口」。因此唯有真正認識神,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認識祂的屬性,並且「以此誇口」,這才是真正的聰明。使徒保羅向哥林多教會說:【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后10:17)又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因保羅認識神,故能指著主誇口,輕看世上一切的事物,謙卑服事主。

最後【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割禮」是割除男性包皮的禮儀,神把「割禮」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17:11),表明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單單信靠神。「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指這些行過割禮,心卻沒有歸給神的人。「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神把南國猶大和北國以色列也列在他們當中,表明神的百姓若是沒有真正敬畏順服神,在神面前就與外邦人毫無分別。而神所要的是人心裡受割禮,也就是心裡的潔凈。今天心裡沒有受割禮的人,就不能親近神。但凡接待基督的,都成了心裡受割禮的人,歌羅西書2: 11說: 【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因此我們都要感謝讚美主!而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好誇口的世代中,四周的人都在炫贊自己的智慧、能力以及自己擁有的金銀首飾、房屋地產…,就說出自誇的話來,為要博得別人的稱讚尊崇。但作為基督徒,願我們不但要謹慎自己的口,不說自誇驕傲的言語。還要在人前宣說:「我以認識神誇口!」並要向人述說神的慈愛公平和公義,要將一切的榮耀都歸與那當得榮耀的神。因為這是我們的本分,也是神所喜悅的!阿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5 11:5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