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21: 1-8」「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在啟示錄第二十一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異象中「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這「新天新地」,就是現在的舊天地將都必被除去,並由神新造的天地代替,神的心意是要帶領我們活在嶄新的創造中。而有人認為這個「新天新地」,不過是舊天舊地的更新,理由是聖經說:「地卻永遠長存」(傳1:4),但是聖經多次說:「天地要廢去」 (太24:35等),因此所謂「地卻永遠長存」,意思是「必永遠有供人居住的地」。但新天新地必取代舊天舊地,彼得后書3:7-13說:「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這裡「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是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審判的時候也就是「遭沉淪的日子」,然後神要「用火焚燒」這現在的天地,接下來就是「一個新天新地」。 「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因為天地都從神面前逃避(20:11),天是被廢去,地是被燒盡。「海也不再有了」,「海」意味著最重要的交通運輸方式,也意味著動蕩不止、兇險無常,在舊約里象徵惡和騷動不安的源頭:「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賽57:20)。所以在「新天新地」里,「海也不再有了」,意味著不再需要貿易和資本,不再需要人類的任何制度,也不再有罪惡和動蕩,只有永遠的平安穩妥。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聖城新耶路撒冷」,象徵歷世歷代神所救贖蒙恩的聖徒的總合,代表被基督作成的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弗5:25-27),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12:22),亞伯拉罕所盼望的「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她是屬天的、出於神的,所以是「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因此信徒永遠的居所不是在天上,而是「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她是「聖」的,完全無罪,滿有神聖的性質,全然分別為聖歸與神。「預備好了」,意指所有的信徒都達到成熟與得勝的地步,帶著基督的榮耀,「就如新婦裝飾整齊,等候丈夫」, 「新婦」是指教會,「丈夫」是指基督。「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意指下面的話說出神的心意。「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是指「聖城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的完滿實現,也是宣告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創17:7)和摩西(出19:5)的應許:「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26:11-12),也應驗了眾先知的預言:「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結37:27等)。 而神救贖的目的,就是要恢復人與神親密無間的關係。現在神親自宣告:一切救贖的計劃已經成就,「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意指神要除去一切使人流淚的原因,因為 「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死亡」是「罪的工價」(羅6:23),是人在伊甸園墮落以後所陷入的咒詛(創2:17)。現在罪已經被徹底對付,「死被得勝吞滅」(林前15:54),撒但、獸、假先知、海、死亡和陰間「都過去了」,所以人因著人犯罪墮落所帶給人的「悲哀、哭號、疼痛」,也都消除凈盡。這正是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的:「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愁嘆息盡都逃避。」(賽35:10)「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祂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坐寶座的」,指神自己。「我將一切都更新了」,意思是一切都將是神全新的創造,那時的完美是我們無法想象的。因此,神特地吩咐約翰:「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是指這些話非常重要,因神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憑著字句全部應驗,絕不落空,因為神是真實的,神的話絕對可信。 神又說:「都成了」,也就是神一切救贖的計劃都按部就班地成就了,不但舊天舊地的拆毀「成了」,而且新天新地的重建也「成了」。「阿拉法」與「俄梅戛」是希臘文首尾的字母,代表一切事物的開始和終結,表明神是歷史的主宰,凡是神所開始的工作,祂必負責完成。神的創造和救贖工作都是通過基督做成的,所以父神和基督都宣告「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1:8)。「我是初,我是終」,意指凡是神在起初所定規的事,祂必定成就到底。那時「生命泉的水」,將「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而能得著這白白恩典的,都是認識到自己靈里饑渴、有屬靈需要的人。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得勝的」信徒因著裡面有神兒子基督的生命,就可以「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12:22),可以「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表明得勝者個人與神之間有特殊的親密關係,因為神自稱「我」,又用單數的「他」,而不是說「他們」。神給得勝者的這個應許,是何等的寶貴!主耶穌把《啟示錄》賜給眾教會的目的,就是為了鼓勵每個信徒都成為忠心的得勝者,而不是讓我們安於得救。神親自應許:「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人若不渴慕成為神的兒子、不追求承受產業,很可能根本就沒有被揀選、沒有重生得救。而「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膽怯的」,特指「那些有獸印記、拜獸像的人」(16:2),這些人就是怕受逼迫,怕人而拒絕神,把神看得比不上他所怕的人。「不信的」,是指那些硬心不肯相信主耶穌的人。在神眼中,不信主是最大的罪,這罪能使人下火湖滅亡。不信救主贖罪之恩的人,必須自己承擔罪的刑罰,結果當然要進火湖。 「可憎的」,指那些拜偶像及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之人,這些人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的。「殺人的」,包括殺人和恨人(太5:21-22)。「淫亂的」,包括「動淫念」和「犯姦淫」(太5:28)。「行邪術的」,包括交鬼、占卜等等。「拜偶像的」,包括用金牛犢來代替神。「一切說謊話的」,是指那些為一切不同的動機而說各種謊言的人。「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他們的分」,指他們該得的審判和報應。「第二次的死」,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在火湖裡永遠受痛苦。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堅定不移的信靠主,凡事照著祂的腳蹤,遵祂而行,成為得勝的人,這樣我們就不致於沉淪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受第二次死,而是在「聖城新耶路撒冷」,永遠與主同在!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