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20: 1-6」「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在啟示錄第二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中,使徒約翰「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這「一位天使」,是獲神特別授權從天降下,這是在七年災難之後,千年國度之前。這位天使 「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象徵擁有限制撒但行動的權柄。「大鏈子」,是用於捆綁,使撒但不能任意行動。「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當撒但從天上「被摔在地上」(12:9)的時候,牠的四個頭銜第一次被全部揭開(12:9),當撒但被「扔在無底坑裡」的時候,再次揭示了這四個頭銜,撒但有四個名號:「龍」、「古蛇」、「魔鬼」、「撒但」。「龍」指出牠的殘忍凶暴,「古蛇」指出牠是詭詐誘惑人的,「魔鬼」指出牠是說謊控告者,也代表牠猙獰可怕的面目,「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撒但」是指與神作對的。撒但本是天使長,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曾在伊甸神的園中…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28:12-17),因為不站被造的本位而犯罪,神將牠從天上摔下來(路10:18-19)。從那時開始他就一直與神為敵,到處破壞神的計劃,攻擊敬畏神的人(伯2:1-5)。
天使就把撒但「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把牠捆綁一千年」,沒有將牠立即扔在火湖裡,相信必有神的美意:神還要使用牠以成全某種目的。神作事都按照祂既定的永遠計劃,任何事作與不作都有祂的美意,連捆綁撒但而未立即除掉牠一事,也隨神的時間表而進行。而這「一千年」,就是整個千年國度時期。在這段經文中五次提到「一千年」,說明這一千年絕非寓意,一千年就是一千年! 「無底坑」是撒但暫時的拘留所,這無底坑的位置,以賽亞書14:15說:「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因為它極深無底,所以稱為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表明撒無法逃脫。「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自古以來,人類都受撒但的迷惑而犯罪,但如今撒但被捆綁在無底坑裡一千年,暫時無法誘人犯罪,於是天下有一千年的太平國度。「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因為神還要暫時使用撒但,以顯明人類叛逆的本性,最終清除罪惡。因此在這「一千年」里,撒但已經被捆綁,但地上仍然有「列國」存在,他們是大災難中倖存的、並沒有重生得救的世人。這些世人再犯罪,就不能再借口撒但的「迷惑」,只能歸咎於自己的「全然敗壞」(申31:29)。因此不得不承認:即使沒有撒但的存在,人也需要「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的福音。而撒但的軌跡是,從天上被摔在地上,從地上被扔到無底坑裡,再被暫時釋放,最後被扔在火湖裡。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幾個寶座」,是指「許多寶座」。「坐在上面的」,可能包括基督和使徒(太19:28)。「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意思是在千年國度中掌權。「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裡講到三種人,第一種是信徒中活著時有美好見證的人。第二種是歷世歷代為神的話而殉道的人。第三種是在大災難中不向敵基督屈膝妥協的人。「他們都復活了」,包括死後復活和活著被提的得勝者。「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意思是根據基督的旨意、接受基督所賜的權柄,與基督在千年國度里執掌王權。「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頭一次的復活」,是在千年國度開始之前的復活,只有那些被視為「初熟的果子」(14:4)的人,以及歷世歷代的得勝者,是最先復活的,也是得賞賜的復活(路14:14),得以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其餘的死人」,指所有死去的世人。「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他們在千年國度時期,仍然被拘留在陰間里,等候末日的審判。而所有死去的信徒,當主再來的時候,雖然都有分於頭一次的復活,但都要經過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后5:10),得勝的受賞作王,失敗的受罰。很有可能被關在婚筵的門外(太25:11),無法享受長達一千年的喜樂,懊悔地預備好自己,直到全體信徒都達到標準,才算新婦妝飾整齊(21:2)。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這是啟示錄中的第五福,因為他們可以享受長達一千年的喜樂。「第二次的死」,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太10:28)的「永遠沉淪」(帖后1:9),所以不是人死如燈滅,而是身體和靈魂都要接受永刑。「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因為這些人都「聖潔了」,是分別為聖屬神的,所以不會在火湖中經歷「第二次的死」。 「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啟示錄20:14說:「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人若只從肉體生一次,就將死兩次,第一次的死是肉體死,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的死。人若生兩次,第一次是從肉體生,第二次是從靈生,即重生,就只死一次,只是肉體死。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因此頭一次復活的人,不會被扔在火湖裡,他們要帶著榮耀的身體進入國度作王一千年。 他們將在千年國度里擔任「神和基督的祭司」,這是神應許給聖徒最高榮譽的福份。出埃及記19:6說:「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此外他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就是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統治萬民一千年。這對我們來說是何等大的盼望!這是聖經向我們啟示的一個事實。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活出美好見證,做一個得勝的基督徒,這樣我們將來就能進入千年國度里,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