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有絕對的主權>

作者:霞步思  於 2022-1-25 20: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神有絕對的主權>
讀經「箴16: 1-15」「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在箴言第十六章的這段經文中,所羅門的箴言闡述神有絕對的主權,以及有關君王治國的原則。他首先說:「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心中的謀算在乎人」,人心中可以計劃籌算,可以思想要講的話,但神的主權管理人的言語,所以「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人都是覺得自己「所行的」是有道理的、有益處的、有必要的。但是最終的判斷是在神那裡,因為「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因為神能衡量人心,神在我們當中有絕對的主權,我們就要全然順服神的權柄,全心信靠祂。因此箴言進一步教導我們:「你所作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這裡的「交託」,是信心的表現。我們可以籌劃計算,設立目標,但我們「所作的,要交託耶和華」,就是要信靠神,尋求神的引導,這樣我們「所謀的,就必成立」,也能得著神的賜福。「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一切被造之物都被用來成就神的旨意,「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神有時就是借惡人來成就祂的旨意,這完全超越了人的意念。神借摩西對埃及法老說:「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9:16)惡人雖然是神的工具,但是他們不能因此而為非作歹,暢所欲為,得罪真神。神是公義的,祂不能不對惡人加以懲罰,在審判的日子,禍患必然臨到,惡人的結局便是滅亡。因此惡人的滅亡是咎由自取,自食其果。

「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連手,他必不免受罰」。心裡驕傲的人,就是目中無人,自以為是,這種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所以驕傲的人,「雖然連手,他必不免受罰」。就如掃羅天天拉攏人,結黨,來陷害大衛,最後他就受到神的懲罰。「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敬畏神的人,他只關心自己有沒有「憐憫誠實」、「遠離惡事」,「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敬畏神的人,他所行的必蒙神喜悅,所以他的仇敵,神亦可使他迴轉成為他的朋友。而化敵為友是打敗仇敵最好的方法。「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因為賺取「財利」在人,能否享受和保存「財利」卻在乎神。因此有智慧的人不是關心「財利」的多少,而是關心是否「行事公義」。「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但神的主權管理人的行動,所以「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因此有智慧的人盡責任為將來作打算,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 (雅4:15)。

接著所羅門的箴言講到,君王治國的原則,就是要公正審判。「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砝碼都為他所定」。「王的嘴中有神語」,也就是「公道的天平和秤」、「囊中一切法碼」,這些都是比喻神所定的律法。所以只要君王根據神的律法作出判斷,「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一切的標準都是神所定的,君王只是執行者,並沒有權力修改。神已經建立了公義的標準,願不願執行,是神交給人的選擇,但人必須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作惡,為王所憎惡,因國位是靠公義堅立。公義的嘴為王所喜悅,說正直話的,為王所喜愛」。君王若心中不憎惡「作惡」,無論出發點有多好,也一定會倚靠「作惡」來維持國位,國位也將被更大的惡所顛覆。但「公義的嘴為王所喜悅」,若君王心中不喜悅「公義的嘴」,罪惡就會在國中泛濫。「說正直話的,為王所喜愛」,若君王心中不喜愛「說正直話的」,很快就會被謊言蒙蔽雙眼。一個不喜愛「公義」、「正直」的君王,在歷史上都是曇花一現,被神暫時使用后,就會被神丟棄。

「王的震怒如殺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王的臉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雲時雨」。「王的震怒如殺人的使者」,是指百姓的「作惡」使君王發怒。因罪惡會泛濫,所以君王應當雷厲風行、果斷執法。「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君王的怒氣是有節制的,只要「智慧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君王就不必採取嚴厲的手段。「王的臉光使人有生命」,當君王果斷執法的時候,國中就能充滿「公義」和「正直」,令君王的臉上就有喜悅的光芒,給神的國度帶來生命。這時「王的恩典好像春雲時雨」,可以帶來生命的收穫。「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因此,君王的智慧是守住職責、不越過本位,謹記自己要為權柄向神交賬:「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因此君王的職責是「秉公行義」(代上18:14),照著神的心意公正審判、推行公義、果斷執法,使百姓「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2:2)。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知道神是公義的,我們還要認識神有絕對的主權,這樣我們就要把所要做的事,交託在神的手中,祂必為我們成就我們心中所謀的!阿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1 00:2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