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你務要至死忠心>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11-23 20: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你務要至死忠心>
讀經「啟2: 10-11」「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里,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在啟示錄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主耶穌告訴士每拿教會:「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因為他們所受的苦是主許可的,所以他們「不用怕」。主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的幾個人下在監里」,這就說明了主的權柄在暗中掌管一切,不準魔鬼害所有的人,只能害當中的幾個人。這幾個人受逼迫被下在監里,是主所揀選的,主也給他們力量,使他們擔得起這樣的「試煉」。主又說:「你們必受患難十日」,這表明他們所受的患難是短暫的,也是完全的,因「十」在聖經里是完全的意思。這也預表初期的教會即將受到羅馬帝國的「十次大逼迫」,後來果然應驗。但主對信徒的要求是:「你務要至死忠心」。因此對教會來說,在患難逼迫中最重要的就是:不用怕,務要至死忠心。在患難逼迫中的信徒若怕苦、怕死、怕磨難,就很容易逃跑,也很容易妥協。因此主命令他們「務要至死忠心」!「至死忠心」的意義,就是為主捨棄自己的生命、就是為主忠心到死。先知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這方面有非常好的典範,面對熊熊的火窯,他們對尼布甲尼撒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侍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7-18)

據史料記載,當時坡旅甲曾長期擔任士每拿教會的主教,當他八十六歲高齡時為主殉道。當時羅馬人要求坡旅甲宣告凱撒是主,但他毅然拒絕,坡旅甲堅信耶穌是唯一的主,他斬釘截鐵的回答:「我事奉祂這麼多年了,祂未曾絲毫虧負我,我怎能褻瀆我的王,我的救主呢?」 當坡旅甲被綁在柱子上時,他就仰首禱告說:「神啊!我謝謝你,因為你認為我配得在此時此刻加入眾殉道聖徒行列。」因為坡旅甲不認羅馬皇帝為主,不拜偶像,單單認耶穌為主,他被活活燒死在火刑柱上。 而火刑架頂多燃燒一個多小時,火就會熄滅了。但逼迫和殺害基督徒的人卻忽視了末日審判的永火刑罰。而年邁的坡旅甲上了火刑架,為主殉道,就是對主至死忠心!除了坡旅甲之外,還有三百個基督徒壯烈地為主殉道。當時他們被逼到一個火 邊,叫他們向偶像燒香, 不然就被丟在火 里,他們不肯向偶像屈膝,一齊跳進火中。這種壯烈殉道是主的恩典,主知道誰擔當得起試煉。而這些殉道者被紀錄下來,激勵了歷世歷代的聖徒。由此也可知,主耶穌啟示使徒約翰寫給士每拿教會的信,沒有落空,士每拿教會對主至死忠心。 主耶穌早已告訴我們:「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世人的逼迫到最後也只能殺害身體,但我們的身體被殺后,主就接我們的靈魂到祂那裡去,並且在末日,我們必要擁有復活的身體。這也是告訴我們,我們和榮耀的天家所隔的,只是這個死,肉體的死過去了,便是榮耀,要與主永遠同在。因此保羅說:「離開肉體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的。」

歷代以來,也有許許多多信徒為主忠心至死,他們甘心為主殉道,因他們深知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而全世界不信耶穌人,都是被撒但致死的:貪財致死,犯罪致死,還有:投河、跳井、服毒、自縊、爭戰鬥毆、拚命賣命,都是為撒但死的,這些人都是死了又要死的人。但神容許撒但最終的止點就是死,過了死,便沒有牠絲毫的勢力了。所以撒但對教會的陷害,對信徒的逼迫、下監,再甚的話就是死,但到了死,牠再不能作什麼。因此主耶穌要求士每拿教會的信徒:「你務要至死忠心」,又應許他們說:「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這生命的冠冕就是賜給至死忠心的人,這是非常寶貴的應許。而士每拿教會雖然多受逼迫,卻對神至死忠心,甘心為主殉道,因他們深知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將要得著那生命的冠冕。正如使徒保羅在人生結束前所唱的凱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后4: 7-8) 最後主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這封書信是主耶穌寫給「士每拿教會」的,但該信也是向「眾教會」 說的話。因此在今日世代的每一個教會,每個信徒都要專心的聆聽。而主對得勝信徒的應許是:「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啟示錄20:6告訴我們說:「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何等的寶貴,得勝的信徒,不但不受等二次的死,而且還要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若我們能至死忠心到底,必得主所應許的福氣。啟示錄20:14又告訴我們說: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可見這第二次的死,就是要在火湖裡永遠受痛苦。因此沒有信主的人,肉體死了以後,在末日的大審判中,他們也要復活,然後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裡,經歷第二次的死。但得勝的基督徒只經歷一次的死亡,就是肉體的死。因此我們所當怕的,不是第一次的死,那隻不過是靈魂與軀殼的分離。第二次的死,才是我們應該懼怕的,因為第二次的死是要被扔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最可怕的結局。而歷史告訴我們,士每拿教會的信徒是對主至死忠心。今天凡敬虔度日的基督徒都不免要遭受迫害,我們生活在這末后的世代里,將來的逼迫與患難也會在前面等著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無論在任何的逼迫與患難中,務要至死忠心,這樣我們在見主時,就能歡喜快樂接受主所賜的生命的冠冕,我們也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這是主耶穌給每一位得勝者,寶貴的應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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