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啟1: 9-20>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11-9 06: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啟1: 9-20」「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在啟示錄第一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在主日他被聖靈感動,看見第一個異象,並有大聲音命令他「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約翰首先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約翰看過這麼大的異象,仍自稱為「你們的弟兄」,表示他是何等的謙卑。「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耶穌的患難」,指為主受苦。耶穌的「國度」即神的國度,信徒為主受苦的目的是要在將來能夠進入神的國度。「忍耐」就是為主受苦所必需的經歷,使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成就。「忍耐」,是為主受苦所必需的經歷,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成就(來10:36)。「一同有分」,意指約翰和所有的信徒一樣,是因為耶穌的國度而受苦的。所以約翰「為神的道,並為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曾在」意指當他得以整理並寄出本書時,已經獲得釋放。「那名叫拔摩的海島」,是當時羅馬帝國專為流放、囚禁重刑犯和政治犯的一個地中海小島。「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這裡的「主日」,不是指主再來的日子,而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即主復活的日子(約21:1),信徒在七日的第一日為敬拜的日子,很可能約翰在主日那一天,正在禱告沉思的時候,突然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這是因有重要大事要宣告。「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就是我們今日所讀的《啟示錄》。「達與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這是當時亞細亞省的七個主要城市,送信者可能先從以弗所開始,然後依次送達七個教會。

「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約翰轉身是要看「誰發聲與我說話」,他首先看到的卻是「七個金燈台」,而不是說話者。「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燈台」即七個燈台。「好像人子」,是指先知但以理所預言的「駕著天雲」而來、「得了「權柄、榮耀、國度」的那位「人子」(但7:13-14)彌賽亞。「身穿長衣,直垂到腳」,這是祭司袍(出28:4),基督就是那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來4:14)。「胸間束著金帶」,「胸間」是心的所在,表徵愛。「束帶」表徵作工有力,「金帶」表徵神聖的能力。這表明基督在愛里以神聖的能力看顧眾教會,以及基督以公義和信實審判教會。「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祂的頭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是先知但以理描述他看見神的形象:「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凈的羊毛」(但7:9)。「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出自於但以理見到的神形象:「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祂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光明的銅」(但10:5-6)。「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出自於以西結對神描述:「以色列神的榮耀從東面而來;他的聲音好像洪水的聲音」(結43:2)。「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出自於以賽亞對神描述,神「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死惡人」(賽11:4)。這些描述告訴我們:約翰所看見的耶穌,與舊約所描述神的形象完全一樣,耶穌就是舊約所啟示的那位獨一真神。

「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祂右手拿著七星」,表明七個教會的使者(20節)在祂掌握和保守之中。「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象徵基督的話語有無可抗拒的審判權柄,能辨明一切(來4:12)。「面貌如同烈日放光」,是約翰在耶穌登山變像所看到的:「臉好像太陽一樣照耀,衣服潔白像光」(太17:2),象徵榮耀可畏。「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約翰「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代表敬畏。主「用右手按著」約翰,表明基督既將教會握在祂手中,又顧念每個信徒的需要。主耶穌叫約翰「不要懼怕」,因此受苦的教會也「不要懼怕」。耶穌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這與前面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完全是一個意思,這表明祂們是同等的,是互為代表的。耶穌基督還宣告祂是永活的神:「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祂擁有死亡和陰間的權柄:「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陰間」,不是指地獄,而是人死後靈魂的暫時居所。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這裡指出使徒約翰是根據主的吩咐,把他在拔摩海島上所看見的寫下來。「所看見的」,指約翰在本章所看見的異象,讓我們看見榮耀的基督。「現在的事」,就是二至三章給七教會的信,也是當時七個教會的光景。「將來必成的事」,就是四至二十二章的預言,讓我們看見基督將如何成就神的國度、把地上的教會帶進永遠的榮耀里去。「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這裡的「右手」象徵力量和能力。「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使者」是七個教會牧養群羊的牧者,他們不一定是名義上的長老、執事、同工們,而是實質上能顯明如同「星」一般的功用的人。因為在七封致使者的書信裡面,主一再指出:「你…你…」,(2:2-3等)。因此主「右手拿著七星」,所代表的含義是,主以祂的大能托住祂親手設立的教會和親自揀選的主的僕人。「拿」表明主的看顧,保護,支配和管理。所有被主使用的人,都應該受主支配和管理,不敢隨己意行事。這裡「七個金燈台」代表七個教會,金燈台」來自於以色列人建造會幕時,神命令摩西為聖所造一個金燈台,有七個燈盞,祭司要保持這七盞燈一直亮著(出25:31),代表神的榮耀一直與以色列同在。所以用「金燈台」來代表教會,表達教會是代表神的榮耀來照亮世界。信徒人人都可以成為「星」,所以不要將教會的責任放在少數人的身上;教會正常的光景,乃是全體信徒都能向主負責、為主發光。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那七個教會的事,與我們無關,因為在每封信的末了都這麼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意思就是說每封信都是針對活著的基督徒說的,也就是「現在的事」。而主耶穌自始至終都保守看顧著祂的教會,教會就是一群被召出來的人,我們信主的也就是被主所召的人。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更深的倚靠主耶穌,單單的相信祂,一生要跟隨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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