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詩人立志遵守神的律法>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10-13 22: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詩人立志遵守神的律法>
讀經「詩119: 33-48」「耶和華啊,求禰將禰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五段中,詩人首先說:「耶和華啊,求禰將禰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因詩人知道,神賜下律法的目的,並非只是叫百姓記住律法的規條,而是叫他們活出律法的精意,活出公義,活出順服,活出信靠,活出聖潔。所以詩人在那位賜下律法的耶和華面前呼求說:「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對他個人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接著對神說:「我必遵守到底」。這就是說,他要遵守神的律法,一直到生命的終了。這是多麼美好的心志!詩人這樣的立志是聖靈的引導,「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同樣今天我們學習神話語的目的,不是為了增加智慧、也不是為了教導別人,而是為了讓自己「遵守到底」。「求禰賜我悟性,我便遵守禰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人知道,若要忠實地遵守神的律法,必要先認識與理解神的律法,而認識和理解,就需要領悟力,所以詩人求神「賜我悟性」,這是詩人所有禱告中,一項十分重要的禱告。詩人相信神的律法,他愛神的律法,但是他知道若沒有神所賜的悟性,他就不能準確地認識與理解神的律法,因此他也就無法有效地遵行神的律法。有了對神律法的信心和愛心,再加上悟性,能夠準確地認識與理解神的律法,他就可以「一心遵守」神的律法。因此今天我們也要求神賜我們悟性,好叫我們準確地理解真理,忠實地活出真理。詩人進一步禱告說:「求禰叫我遵行禰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這裡詩人說,當他以神所賜的悟性,準確理解並忠實「遵行神的命令」時,就給他帶來了滿足的「喜樂」。

「求禰使我的心趨向禰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求禰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禰的道中生活。禰向敬畏禰的人所應許的話,求禰向僕人堅定!」這裡詩人為自己的「心」和「眼睛」來禱告。他求神叫他的「心」趨向神的法度,使他的「眼」轉離虛假的東西。因詩人知道人心出問題時,人就會犯罪得罪神。所以他曾說:「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在此他再次求神使他的心「趨向」神的法度,即倚靠神的法度。而不「趨向」非義之財,就是不被非義之財所吸引。當人的心「趨向非義之財」,就要用邪惡與虛假的手段獲得財物,並以此來滿足人的貪心。因此彼得后書2:3說: 「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接下來詩人為自己的眼目祈求:「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眼目若停留在虛浮無意義無價值的東西上,人就會偏離神的律法,不在神的道中生活。詩人從「心」到「眼」的祈求,正合乎箴言23:26的話:「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在為自己的心和眼目祈求后,詩人知道惟有神的「應許」,可以叫他敬畏神,所以他求神「堅定」對他的應許,進而使他在前面所求的事上被堅定,以表明他對神的敬畏之心。今天在我們所處的環境中,「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仍然是我們最容易貪愛的。更有一些鼓吹成功神學的假師傅,千方百計引導人心趨向屬世的成功與富足,叫人把眼目放在那些能夠滿足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的事情上。因此我們今天都要把詩人的禱告,變成我們自己的禱告。

「求禰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禰的典章本為美。」詩人知道,如果人的「心裡趨向非義之財」,眼目停留在虛假的事情上,就會偏離神的法度而犯罪,羞辱就會臨到人的身上,這是詩人所「怕的羞辱」,也是愛神的人「所怕的羞辱」。所以詩人求神使他所怕的羞辱「遠離」他。但因神的「典章本為美」,所以詩人說:「我羨慕禰的訓詞;求禰使我在禰的公義上生活!」明白神話語的人,必然會「羨慕」神的話語;「羨慕」神話語的人,必然會渴慕活出神的話語;而渴慕活出神話語的人,首先要祈求聖靈使自己在神的「公義」上生活、也就是在神的道中生活,這就是過一個「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之人的生活。這樣的人就不會因犯罪而蒙受羞辱。詩人的禱告提醒我們,避免因犯罪而受到羞辱,最好的辦法,就是時時刻刻活在神的道上,以神的命令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這樣就不會因犯罪而蒙羞。

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六段中,詩人首先說:「耶和華啊,願禰照禰的話,使禰的慈愛,就是禰的救恩,臨到我身上……。」這裡詩人呼求神的名「耶和華啊」,是他的信心、誠心、渴慕之心和敬畏之心的表達。詩人之所以這樣向神發出呼求,是因為他知道神對他有應許。神的應許是不會改變的,這是他向神呼求的依據和基礎。這裡「你的話」,即「你的應許」。詩人說到神的應許就是神的慈愛,也就是祂的救恩。詩人知道他所信的神,是一位滿有憐憫心腸的主,也是把祂的憐憫化作奇妙救恩作為的神。詩人就願神的慈愛和救恩「臨到」他身上,因為惟有神的慈愛彰顯在他的生命中,惟有神的救恩成就在他身上時,他和神的生命關係,才是真實的,穩固的。所以他急切地求神,叫這一切「臨到我身上」。接下來詩人說:「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禰的話」。這裡的意思是,當詩人所呼求的耶和華把慈愛和救恩成就在他身上時,他就能夠憑著神的應許,靠著神的話,來面對那些羞辱他的人。這裡的「羞辱」,應該是指義人為神名的緣故所蒙的羞辱。若因犯罪蒙羞,如何靠著神的話來回答那羞辱他的人呢?所以我們學習詩人的禱告,了解禱告的內容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和詩人一同進入這樣的禱告。因此我們每一次呼求神的名,都不應該是那種有口無心的呼求,而應該存著信靠,帶著敬畏,誠心呼求。因神的名,是神美善屬性的集中體現,我們呼求神的名,就是在呼求那位又真又活的神。而這位又真又活的神,是垂聽祂兒女禱告的神,會照著祂的應許,在我們的生命中彰顯祂的慈愛,成就祂的救恩,並賜給我們持守救恩的能力,叫我們可以向著標桿直跑。

「求禰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禰的典章。我要常守禰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這裡詩人為自己的「口」禱告,求神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他的口。因他知道,他的盼望在乎神的「典章」,就是在一切的事情上,他都以神的典章為判斷問題的準則。這裡「真理的話」,是指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如神的律法、命令、法度、典章、律例等。當詩人求神叫「真理的話」不離開他的口時,他就是一個被神的真理所掌管的生命,他有一個被神的律法所規範的生活,以至於他口中的言語,沒有虛假,都是真實的,都不會偏離神的命令,都合乎神真理的要求。所以緊接著就表達了他的心愿:「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常守」神的律法,是神的真理常在詩人口中的結果。當詩人要「常守」耶和華的律法,直到永遠」時,表明他要對神的律法至死忠心。今天當真理的話常在我們口中時,我們口中就有誠實,沒有謊言;就有造就人的好話,沒有苦毒的言語;就有純樸美好的言語,沒有虛空的妄言。因此我們也要求神「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我要自由而行(或作「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禰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這裡詩人說他是一個「行在寬闊之地」的人,也就是一個活在自由之中的人,這是因為他「素來考究」神的「訓詞」。這裡的「考究」,意思是用心查考,尋求,通過學習,透徹地把握耶和華律法的精髓,用以指導自己的生活。所以考究神的訓詞,就能夠使一個人行在自由之中,就能夠活出生命的自由。這與主耶穌的教訓相合:「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那麼一個擁有自由之生命的人,在君王面前該說些什麼話呢?詩人說他在君王面前不說別的,就說神的「法度」。「法度」原意為警戒的記號,帶有提醒性質的言語。因此詩人在此表明,他站在有權有勢的君王面前,他必須照著神的話語來警戒和提醒他們,讓神的法度在君王的心中產生功效。詩人在這裡提到的兩件事,都與我們的屬靈生命關係密切。我們要活出一個自由的基督徒生命,我們就必須是「素來考究」神話語的人,必須是「曉得真理」的人,這樣我們才能因遵行神的命令而得著自由。其次,雖然我們像詩人那樣站在君王面前的機會並不多,但是站在有權有勢的人面前的機會還是常有的,更何況我們每天都活在一個抗拒福音的世俗世界里,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像詩人一樣,無論面對何人,都要傳講神的道。保羅不以福音為恥,我們也要不以福音為恥。而在基督的福音里得著自由的人,就知道福音的能力與甘甜,曉得福音大能與甘甜的人,才具有傳福音的熱情與膽量。

最後詩人說:「我要在禰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又要遵行(原文是舉手)禰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禰的律例。」詩人在此發現,遵行神的命令,使他成了一個喜樂的人。為什麼詩人能夠在神的命令中「自樂」?因為他「愛」神的命令。而且他對神的命令,不是斷斷續續地「愛」,而是「素來」都愛。如此愛神命令的人,就能在神的命令中得著喜樂。詩人又提到他向神的命令「舉手」,在舊約中,「舉手」通常有讚美、禱告、向神祈求能力之意。所以詩人的意思或許是,他以喜樂的心讚美神的命令,也禱告神賜給他持守與遵行神命令的能力。詩人又說「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意思是他願意神的律例佔有他的心靈,使他滿腦子都被神的律例所充滿,讓他的所思所想都限定在神的律例之中。當聖靈感動詩人把這些經歷記錄下來后,就成了可以指導我們的信仰與生活的道理。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這樣的道理,也變成我們的生命經歷。為此,願我們都要像詩人那樣,不但要立志遵守神的律法,我們還要深深渴慕、喜愛神的話,並且要遵行神的話到底,靠著神的恩典在祂的公義中生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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