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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叄9-15>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10-8 05: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約叄9-15」「我曾略略地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在約翰叄書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提到另一個人,就是丟特腓,他與滿有愛心的該猶相反,這兩個人正好形成強烈的對比。約翰說:「我曾略略地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因無法確定丟特腓所帶領的教會究竟在何地,故也不能確定這封信是否指《約翰二書》,也有可能這封信已被丟特腓毀損而失傳。「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好為首」意指喜歡作頭,但不一定具有作首領的資格。「丟特腓」這名字意思是「宙斯的養子」,這名字只在有名望的古老家族中出現,表明他的身世不凡。「不接待我們」,指不接待使徒約翰和他的同工們,就是不順服使徒的權柄,也就是不順服基督的權柄。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所以我若去」,表明使徒約翰可能要親自前往解決此事。「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提說」指公開責備。這裡約翰沒有定罪丟特腓是「敵基督的」、「那引誘你們的」、「魔鬼的兒女」、「謬妄的靈」、「迷惑人的」,由此推論,丟特腓應當不是異端假教師或其同夥者。所以他的種種惡行是德行上的錯誤,跟信仰上的錯失不同,這也教訓我們不要隨便把異己的人看作是異端。「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指為了否定使徒的權柄,用無憑無據、懷有惡意的話指控使徒。丟特腓還禁止別人「接待弟兄」,甚至濫用權柄「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這是一種專橫的行為。使徒約翰沒有要求該猶去干預丟特腓的專橫,因為會引起教會分裂,他先讓該猶認清現狀,站穩立場,等待他本人到來。

使徒在講完丟特腓的惡行之後,就勸告該猶:「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效法」意指模仿,學習。「惡」在此意指丟特腓所行的事。 「只要效法善」,「善」在此是指接下來提到的低米丟的善行見證。「行善的屬乎神」,「行善的」指行善的人,「屬乎神」指出於神而屬於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行惡的」指作惡的人,「未曾見過神」,意指不認識神(約壹3:6)。約翰在此質疑丟特腓是否為真信徒,因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約壹3:6),是「卧在那惡者的手下」的(約壹5:19)。接著約翰就說:「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行善」,指本著愛心顧念並服事別人(來10:24),「眾人」指教會中的信徒們,「作見證」指稱讚。 「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意指他的所作所為皆按真理而行,且合乎真理,結果真理就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我們」指使徒約翰和他的同工們,也指與使徒約翰在一起的信徒們。使徒在此舉薦低米丟給該猶,是要借著這件事叫該猶受到勉勵。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我原有許多事要寫…」,表示雖然有許多事要寫,卻不想用筆墨寫,這可能因為處理丟特腓如此棘手的事例,最好當面談論,所以他說:「但盼望快快地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最後使徒說: 「願你平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請你替我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願你平安」,是使徒約翰對該猶個別的問安,在該猶的教會中有丟特腓在興風作浪,所以用這句話為該猶代禱便十分合適。「眾位朋友都問你安」,指與約翰在一起的同工和信徒對該猶的問安。「請你替我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意思是約該猶一個一個地按姓名問安,這表明他對信徒的關心是出於愛主,並非是一種禮貌上的致意。「眾位朋友」,指與該猶在一起的同工和信徒們。新約信徒之間通常是以「弟兄」稱呼,新約書信中只有此處和使徒行傳27:3用「朋友」來稱呼,但主耶穌也稱十一使徒為祂的「朋友」(約15:13-15)。至此,使徒約翰就以問安語結束了《約翰叄書》,而他在書信中給予我們許多寶貴的教導。為此,願我們在讀了本書信后,都要對真理和愛心有真正的認識,並要按真理而行,也要以愛心幫助為真理作工的人。我們也要接受使徒的勸告:不要效法行惡的人,而是要效法行善的榜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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