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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神的誡命>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8-19 21: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遵守神的誡命>
讀經「約壹2: 3-6」「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在約翰壹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進一步教導信徒,除了叫他們「不犯罪」之外,信徒還要遵守神的誡命,他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這裡特彆強調,一個真正「認識」神的基督徒,必須「遵守祂的誡命」。這裡的「誡命」,並非指十誡,而是普遍地指神的命令。這裡的「認識」,其含意不是理性上知道或相識,而是因經歷了神的愛,就以遵守祂的誡命來報答和響應祂的愛,這是真正「認識」神的人的自然表現。所以遵守神的誡命,是認識祂最有力的證據,而我們更深認識神的結果就必更忠誠遵行祂的誡命。約翰又說:「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有些自稱是信徒的人,包括異端假教師,他們說自己認識神,可是卻不遵守神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而那些說謊話的人,那些沒有真理在心裡的人,他們又怎麼能夠得救呢?

接著約翰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可見愛神的最先表現就是遵守主道,也是向神表示愛祂的最好方法。因為當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能產生愛神的心,直至達到完全的地步。就如主耶穌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而且遵守主道使我們在主裡面:「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在主裡面」的人,就是有份於基督生命的人。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當主的話常存在我們心中,我們的生命就能得著完全的改變。而所有這一切都取決於一件事就是:遵守神的誡命。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遵守神的誡命,真正遵守神的誡命的人,就是真正認識神的人。而且我們知道,認識神,並且「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所以真正遵守神的誡命的人,就是認識神的人,真正認識神也認識耶穌基督的人,就能夠得到永生。

使徒約翰又清楚的指出,「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這裡「住在主裡面」,比「在主裡面」程度更深,指繼續不斷且恆久的在主裡面。而我們天天與主交通,就是「住在主裡面」的人。不僅如此,我們更要清楚的知道,當我們住在主的裡面時,「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所以除非我們的行為效法基督,「照主所行的去行」,否則就不能說自己是「住在主裡面」的。而神對我們的期望,就是要我們遵守祂的話語,聽命而行。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遵守神的話,這樣我們就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愛神的心在我們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也「住在主裡面」,我們就要「照主所行的去行」,這樣我們就能得著各樣屬靈的福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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